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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艮下艮上)

  艮其背(句),不获其身(句),行其庭不见其人(句),无咎。

  “艮”者,坚确限阻之谓。四阴已长,居中乘权而日进,阳乃止于其上以遏之,使不得遂焉,以是为守之坚,而阻其泛滥之势,为颓流之砥柱也,是之谓《艮》。夫天地之化机,阴资阳以荣,阳得阴而实,于相与并行之中即有相制之用,无有阴气方行,忽亟遏之之理。故五行、四序、六气,百物皆无《艮》道,而惟已成之形象有之,则山是已。水之向背,云日之阴晴,草木之异态,风俗之殊情,每于山画为两区,限之而不逾于其域。人之用心有如是者,不为俗迁,不为物引,克伐怨欲,制而不行,同室乡邻,均之闭户,亦可谓自守之坚,救过之强,忍而有力矣。故曰“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艮其背”者,卦以内向者为面,外向者为背,背者,具以成生人之体,而非所用者也。卦之初爻,几之动也;其中爻,道之主也;三与上在外,以成乎卦体而无用。阳峙乎上,仅以防阴之溢,而阳成乎外见,故其卦曰“艮其背”。艮非必于背也,此卦则《艮》背之艮也。夫处于阴盛之余,而欲力遏之以使之止,是以无用而制有情,则必耳不悦声,目不取色,口绝乎味,体废其安,有身而若无身,抑必一家非之而不顾,一国非之而不顾,傲然立于物表,有人而若无人,而后果艮也,果艮其背也,则不见可欲,使心不动,而后可以无咎矣。《艮》之善,止于此矣。

  虽然,既有身矣,撼一发而头为之动,何容“不获”?既行其庭矣,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则何容“不见”?吾恐“不获”者之且获,而“不见”者之终见也,则以免咎也难,而况进此之德业乎!故《震》《坎》《巽》《离》《兑》,皆分有《乾》之四德,而《艮》独无。夫子以原思为难,而不许其仁,盖此意也。后世老庄之徒,丧我丧耦,逃物以止邪,而邪益甚,则甚哉艮而无咎以自免于邪,而君子为之惧焉。

  《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

  此通论行止之道,以见《艮》之一于止而未适于时也。身世之有行藏,酬酢之有应违,事功之有作辍,用物之有丰俭,学问之有博约,心意之有存察,皆繇乎心之一动一静;而为行为止,行而不爽其止之正,止而不塞其行之几,则当所必止,一念不移于旁杂,而天下无能相诱。当其必行,天下惟吾所利用,而吾心无所或吝,行止无适,莫之私意,而天下皆见其心,非独据止以为藏身之固,而忘己绝人,以为姑免于咎之善术矣。

  艮其止,一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此言“艮其背”,非时行时止之道,必内不得己,外不见人,而后仅以无咎也。凡言“无咎”,皆有咎而免者尔。背止体,故变背言“止”。“止其所”者,据背以为可止之地而止之,以止为其所安也。《乾》《坤》六子,皆敌应之卦,独此言“敌应”者,以其止而又相敌,则终不相应也。夫行止各因时以为道,而动静相函,静以养动之才,则动不失静之体,故圣人之心万感皆应,而保合太和,阴阳各协于一。今以止为其所,而与物相拒以不相入,则惟丧我丧耦,守之不移,而后成乎其止而无咎。呜呼!难矣!万缘息而一念不兴,专气凝而守静以笃,异端固有用是道者,而不能无咎,惟不知动之不可已,而阴之用为阳之体,善止者之即行而止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崇山相叠,而终古有定在,“其位”也。山以蕴酿灵气,积之固而发生无穷,在人则为心之有思。然思此理,则即此理而穷之。而义乃精;思此事,则即此事而研之,而道始定;不驰骛于他端以相假借,君子体《艮》以尽心者如此,非绝物遗事,以颓然如委土也。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初与二,为三所止者也。而初在下为“趾”。阴之初生而不得其位,故止之于早,则妄动之失免矣。“利永贞”者,戒之之辞。止邪于始易,而保卿终也难。未见异物,则意不迁,恐其既感于外则且变,得位以行则自恣。常若此受止而不妄,乃永贞而利。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三虽止不以道,而当方动之初,劝之进不如沮之止,固可踌躇审虑,以得行止之正。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腓”居下体之中,随股以动而不躁,顺乎行止之常者也。六二阴当位而得中,比于九三,固愿随阳以行,而得刚柔之节;三不拯恤其情而固止之,失所望而不快,必矣。人之有情、有欲,亦莫非天理之宜然者,苟得其中正之节,则被袗鼓琴,日与万物相取与,而适以顺乎天理。不择其善不善而止之,则矫拂人情,虽被裁抑而听其强禁,安能无怼心哉!甚矣,三之违物而逞私意也。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本志随三而顺理以行,不拯而止之,势必不能安心退听。骐骥岂终困于盐车哉!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

  “限”,居上下分界之,所谓腰也。“列”,横陈于中。“夤”,脊也。九三居四阴之中,隔绝上下,横列其间,为腰不能屈伸而脊亦受制之象。“厉”,危也。欲止邪者,必立身于事外,耳目清而心志定,乃察其贞淫,而动静取舍惟吾所裁,而不为邪所困。今乃置身于阴浊繁杂之中,横施裁抑,抑之太甚而上下交逼,则危其身,所见所闻无非柔暗,孤立不能而将为所移,则危其心。危心之害,甚于危身。一尺之练,受无穷之烟尘,欲以不丧其洁也,不亦难乎!

  《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所止非其时地,如人腰脊之气梗塞,其病曰:“关格。”许衡、姚枢讲性学于非□元,受薰而为□之□,似此。

  六四,艮其身,无咎。

  四与五,受上止者也。自腰以上为身,身者,心之舍,所繇以发五官之灵,制言行之枢者也。有所受制,而静以驭动,异乎腓足之职司动而被锢者。柔而当位,乐听裁抑,上以其道止之,慎于自持,则繇是以行焉,可无咎矣。

  《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身之自任也,曰“躬”。反求自尽,躬行君子之道,知止我者之以善吾行,无不快之心也。四于《咸》为心,于《艮》为身,一也。《艮》以止外诱之私,则曰“身”;《咸》以应群动之变,则曰“心”。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

  “辅”,口辅也。言则辅动。五位在上,而为外卦之枢机,言所自出也。言刚厉则简而当。柔则为甘言,为巧说,上亟止之,则所言者皆当乎事之序,而悔亡。五本有悔,上止之乃亡。《咸》上为辅,《艮》以五当之者,阳为德性,阴为形体,故《艮》之取象于身,极于五,而上乃止德也。

  《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

  《本义》云:“‘正’字,羡文。”六五不当位,非正故也。中虚而受止,故有慎言之德。《艮》止之道,莫善于言。惟口兴戎,言之不怍则难于行。老子曰:“多言数穷,不如守中。”《艮》道于此宜矣。

  上九,敦艮,吉。

  凡止之道,能终于止者,必其当止而可终不行者也,然而难矣。无静而不动,无退而不进,天之理数,人心自有之几也。故必熟尝乎变化之途,而审其或行或止之几,以得夫必不可行之至理,而后其止也历万变而不迁,上九立乎四阴之上,物情事理,皆有以察其贞淫,而力遏非几于毫厘之得失,则其确然而不移也,止于至善之定静,而非强为遏制者也。于是而止,纯乎正而无妄矣,以修己治人而莫不吉矣。故克己之学,惟颜子而后可告以“四勿”之刚决,而非初学之所可与,止之急,则必不能敦。异端之所以无定守,而为陆王之学者终于无忌惮,皆未历乎变而遽求止也。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成德者,加谨之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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