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王夫之 > 周易内传 | 上页 下页


  (兑下离上)

  睽。小事吉。

  “睽”,乖异也。中四爻皆失其位,初、上以刚强束合之,而固不亲,故成乎《睽》。此卦与《噬嗑》相似,而九二以刚居中,尤为难合,故虽应而应不以理,下交而上疑,是以其爻多险异之辞焉。夫人居不安之位,而欲相与交,其志之不固,所必然也。柔静以俟其定则自释,刚动以制其争则愈离,此《睽》与《解》之所繇异,道在初、上也。《睽》之于吉,难矣。“小事”者,阴事也,《周礼》所谓“阴礼”,宫中妇人之治也。前朝后市,后市为阴。近利之事,亦阴事也。宫中合诸国之媵、群姓之女,本不相亲,市杂五方失居之民,亦不相信;而刚以束之,合其不合者,则吉。柔道方行,应刚而得制,故能吉焉,外此者无吉矣。

  《彖》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睽》《蹇》《解》三卦,《彖传》释卦皆以化迹之象言之,不详其六爻之画,爻辞抑又不取于此。此夫子引伸观物,而见阴阳之有其变者,必征于两间物化人情已然之迹,补文王、周公之所未言,而理固一致也。“动”亦以初、上二爻之阳言。二女之志不同者,二阴以居皆非位,不循其分,则志趣乖异,《兑》阴竞进,而《离》安于所丽以自尊也。

  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

  “说”非君子之道,而“丽乎明”,则亦察于事情矣。“柔进上行”者,与《家人》皆二阴用事之卦,而阴自二上三,自四上五,虽不当位,而渐以升,且五阴居中而志以得,故可吉。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

  推言《睽》之为道,若乖而不适于用而善用之,则天地之化,人物之情理,皆可因异而得同。因其时,善其用,亦大矣哉!固非特小事之吉;而初、上之合异为同者,未为不允,故爻辞多得“无咎”,本非有咎也。“天地睽”,清浊异也。“男女睽”,刚柔异也。“万物睽”,情形异也。“事同”谓变化生成之事。“事类”谓相聚以成一类之用,如水土合而成坯、筋漆合而成弓之类。

  《象》曰: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

  火炎上,泽流下,火不熯泽,泽不息火,不相害也,而各成其用。君子之与人也,同为君子,则以异相切磋,而不雷同以相袭,故异而不伤其和;若非其类,而与之立异以明高,则水火交争,孤立无与而危矣。善用《睽》者,用之所同,不党也;不用之于所异,则不争也。

  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丧,息浪反。)

  《睽》之所以为乖异者,阴亢乘刚,居尊位,处进爻,而终不自安,阳抑而承阴,志在求阳以自辅,而不顺乎阴,故貌虽相应,而情固离。初之与四不相应,疑有悔,而有“丧马”不能行之象。然此卦惟此爻为当位,上不为柔所乘,而四以同德相感,闲勒在手,不忧物之难制,故勿逐自得而悔亡。且初岂徒恃四之同志而得所御哉?凡中四不正之爻,虽皆恶人,而刚果自任,出而见之以遏其乱,矫志裁物而自处无过,固可以闲人之邪。如狄仁杰孤立于淫秽之廷,其用大矣。《睽》以初九为功,《解》以上六为得,以刚御乖违者,当坚立而制之于早,以柔解纷乱者,当待时而救之于终。《睽》初、《解》上,又皆得位,故《睽》初贤于上,《解》上贵于初。

  《象》曰“见恶人”,以辟咎也。(辟,必益反。)

  “辟”,除也。中四爻,咎之徒也。见之为辟除之。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

  “巷”,宫中甬道。六五以柔居尊,下临九二之刚中,心有嫌焉,不能自安于斧扆之间,以接二。二虽刚,而得中不亢,就巷以见而遇之,与之相应,此如晋文召王见之于温,《春秋》原情而许之,故无咎。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当危疑之际,不失臣节。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

  《睽》之用爻,皆失其位,而三以柔居刚,志在躁进,其乖异尤甚。方急于行;下二阳,其所乘之舆也,不与之同心,则见舆之被曳,而欲急鞭其牛,乃柔不堪任,而牛又掣矣。上九见其乖躁,张弧而欲射之,三乃顺而与应,于是施以髡劓之薄刑,惩其不恪,而三乃知惩,则是能改过以服善,故“无初有终”。

  《象》曰“见舆曳”,位不当也。“无初有终”,遇刚也。

  位皆不当,而独于三言之者,阳之不当位,惟阴亢而乘其上,故被抑而屈于阴之下,以失其所。卦以阴为主,其责在阴。《家人》所以独言“女贞”,得失不系乎阳也。五亦不当位,而免责者,居中也。“遇刚”者,上九以刚临之,三不敢不顺应。《家人》以下四卦,得失皆成乎初、上,亦可见矣。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

  四以失位之阳,三与五乘权得中,或迫进相干,或据尊相乘,睽而孤矣。“元夫”,刚之长也。四与初相应而道合,恃之以自辅而交孚,处势虽危,能与刚正者合志,故无咎。

  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四有不平于五之志,得初阳而志行矣。

  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

  “厥”者,在彼之辞。“厥宗”,彼所依以为主者,谓二以初为依也。“肤”,易噬者。卦与《噬嗑》相类,故言“噬肤”,亦有啮合之象焉。六五柔居尊而非其位,遇九二之刚,疑其伤己,而不欲下往以交,故二有不能廷见而在巷之象。乃二所依以辅其刚者,初也,则固以刚束异以为同者也。既与二志合而相入,必噬二与五使相应以不终乖,则五往而应二,抑何患焉!故无咎。

  《象》曰“厥宗噬肤”,往有庆也。

  非所期而得合,庆自外来也。

  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说,吐活反。)

  六五方以阴居尊,而上九以失位之阳寄处其上,孤矣。乃上九之志欲治《睽》,与初同道者也,故任刚而欲惩其乖异以使安,而所正应者,失位阴浊躁突之三,若豕之溷于泥涂,遍而视在下之爻,阴阳错乱,盈车皆鬼也。于是愤其不戢,张弧而欲射之。三乃畏服,不敢为寇而求婚,因说弧以与之相应。三无异志,则阳可不争,而阴志亦敛,若晴霾不定之宇,而得雨以解,可以吉矣。言“遇雨则吉”者,遇不遇,未可定之辞。治杂乱之道,终不如解之上六,以柔待其自散而射之,为无不利也。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雨则阴之气泄,而阳亦舒矣。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