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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艮下兑上)

  咸。亨利贞。取女吉。(取,七句反,下同。)

  《咸》《恒》二卦,皆自《否》《泰》之变而言,是阴阳之动几也。夫欲效阴阳之动以消《否》而保《泰》,则必相入以为主而效其匡济,则《未济》之以拨乱,《既济》之以反正是也。又其不然,则阳居外以章其用,阴敛而内以守其虚,庶几天包地外以运行之几,则《损》《益》是也;而《咸》《恒》异是。《咸》以《坤》三之六,往乎上而成悦,以《乾》上之九,来乎三而苟安以止;三、上者,浮动之几,阴阳相感,而遂相易以往来,所谓物至知知而与物俱化者尔。四之与初,退而自立之位也。《恒》潜移于下,以相入而相动,进则可以为,而退抑可以守,以是为久而固存之道,而不知所迁之失其位,则相持而终不足以为功矣。此二卦者,阳皆内□,而阴皆外著,阴得见其功,而阳反藏于内,求以消《否》而保《泰》,难矣哉!时中之道,进以礼,退以义。浮动而进,进不以礼也;潜移而退,退不以义也。故二卦皆无吉爻,而《咸》之三、上,《恒》之初,为尤凶吝焉。

  即二卦而较之,《咸》为愈者,九之居三,六之居上,感而犹不自失者也;《恒》初与四,则尤偷安而失其正矣。是以《咸》固亨,而于物不伤其利,于己不丧其贞,《恒》则亨乃无咎,利贞而后利有攸往也。《咸》之“亨”者,已成乎《否》,则不得不动以感,感虽浅而志亦自此而通。若夫感之得失,视乎其后,而已非否塞之故矣。“利贞”者,阳下而止阴之逼,阴上而悦阳以不流,固合于义,而二、五之中得其位,固保其贞也,故视《恒》为愈。“取女吉”者,两少相得,初不必有深情至理以相与,然刚下而不离其类,则男道不渎,柔上而之于外,则女子远父母兄弟之道,故吉也。虽然,于取女之外,无取焉矣。君子择君而事,输忱以致身,谋道以交,尽忠而竭信,非夫妇之礼,仅因媒妁而通者也。

  《彖》曰:咸,感也。

  “咸”,皆也。物之相与皆者,必其相感者也。“咸”而有心则为感。“咸”,无心之感也。动于外而即感,非出于有心熟审而不容已之情,故曰“咸”。

  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说,弋雪反。下女之下,胡嫁反。)

  “感应以相与”,谓随感随应,不必深相感而已应之。然而阳得位以止阴之滥,阴得位以饰阳而说之。有此德,故其占能亨利贞,而为取女之吉。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凡推言卦德而极赞之者,皆卦之情才本有所不足,而圣人穷理通变,以达天则,见阴阳之变化为两间必有之理数,初无不善之几,而但在观察之审,因而善用之尔。

  夫受物之感而应之,与感物而欲通者,必繇其中,必顺其则,必动以渐。而《咸》之无心,一动而即应,此浅人情伪相感之情,君子之所弗取也。然而天地有偶然之施生,圣人有泛应之功化,道大而无忧,则几甫动而无择于时位,故阴阳一相接而万物怒生,无所待也。圣人触物而应,仁义沛然,若决江河,深求之者固感之以深,浅求之者即感以浅,从其所欲,终不逾矩,天下乃以不疑圣人之难从,而和平旋效,则在天地圣人无心以感而自正。《咸》之为道,固神化之极致也。

  乃善观之者,于此而见道之至足,有触而必通,天地之情,不倦于屈伸。故顽灵淑慝,生成肃杀,甫有所遇,即以其流行之几应之,而灾祥寒暑各得其理。万物之情,著见而易动,甫与御之而即止,甫与绥之而即说,一如男女相感于一旦,初不必有固结之情,而可合以终身。圣人见此情也,则知感以贞而贞即应,感以淫而淫即应,性不知捡其心,天下易动而难静,则外之所感,即为中之所说而安,而天地万物屈伸之几,情伪之变,在乍动之几,勿忽为无关于神理,则天地变而时中之道即因以成能,万物兴而得失之应即决于一念,此乃以善用夫《咸》而不忧其德之不固者也。

  《象》曰: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山至高也,而上有泽,不恃高也。君子德厚于己,而受人以虚,则天下无感而不通矣。然为山上之泽,非卑屈也,非中枵也。君子之虚异于老氏之虚,久矣。

  初六,咸其拇。

  阴阳交感,三与上尔,而六位皆言感者,天地万物之情,感于外则必动于内,故不感则已,一感则无有能静者。故君子慎其所感于利害情伪之交,恐一触而不能自持也。爻之取象于人身者,阴阳感而物生。阳成乎《艮》,而《乾》道成男,阴成乎《兑》,而《坤》道成女。形之已成,形开神发而情生焉。感之所生,一因乎成形以后,物之生也类然。独取象于人身者《易》之有占,为人告而使人反求诸身,以验所感也。内卦之感者,股也;外卦之感者,口也。股,屈伸之机;口,情伪之所出也。拇与腓皆随股而动者也。初去三虽远,而俱为阳爻,股动而拇必感之象,居下而柔不能自主。占此者,受制于人,而得失亦浅。

  《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外谓三,就内卦言之,分内外也。“志在外”,己不能有志也。

  六二,咸其腓(句),凶居(句),吉。

  “凶居”,谓所处之不吉也。“腓”,不能自动而听股之动者。二比于三,随三所感而受之,屈伸者必然之理势,则吉凶皆其固有。六二柔中当位,而无心以待感,则所处即凶,而亦理数之恒有。贫贱患难,素位也;寿夭,正命也,皆莫不吉。凶居而吉,则吉居可知矣。

  《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顺受其正,如腓之顺股,则亦何害之有?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

  “股”,下体屈伸之所繇,以感腓,拇而使动者也。阳自上而来三,以变《否》而使通,乃位刚志进,上与两阳为类,有随阳而往之象。盖偶然以感,而相感之情不固,虽为《艮》之主,而无止道。使终下感二阴,则亨矣;乃情终欲随阳以往,无固合之志,吝道也。

  《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不处”,言无深结二阴,与之终止之意。“所执下”者,感下则为二阴之主,随上二阳则为三阳之卑役尔。吝于厚施,依人而动,小人之道也。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自股而上,心也。不言心者,府藏之宫,神志魂魄之舍,下自丹田,上至咽,大体之官,皆灵明之府;其言心者,言其会通之牖耳。四超出于屈伸之上,而灵明受感,去上远而不易动,所以“贞吉”,虽若有悔,而非其固有也。心者,万感之主,贞淫判于一念之应,故又戒以“憧憧往来,朋从尔思”,言天下之动,吉凶得失相感者无穷,而心以灵而善动,易为往来所摇,则能贞吉而无悔者,未易也。其义《系传》备矣。

  《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感于害固害,感于利亦害也。“未感”者,心之本体,可以感而不妄感者也。往来无定,而憧憧然以不定之情,则没于感而志不光大矣。两设言之,以示得失系于一念,所谓“人心惟危”也。

  九五,咸其脢,无悔。

  居外而易以感者,上六也。五与相比,不能不为之感。然刚中得位,如背肉之安而不妄动,则亦可以免于悔矣。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末”,谓上六。谓之末者,为感尤浅,脢可不为之动也。

  上六,咸其辅颊舌。

  一口耳,而殊言之,谓之“辅颊舌”者,动则俱动,形其躁也。天下之物有理,而应之也以心。上最居外,易以受感,阴舍三而上,不繇中而驰骛于外,此道听途说所以弃德也。不言凶咎者,得失无常,吉凶无据,《易》不为之谋。占者遇此,勿听焉可耳。

  《象》曰“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

  “滕”,水流滕涌貌。一感而即言,贱可知矣。《兑》为口舌,又为悦。佞人之言,令人可悦,非智者必为之感动。《书》戒“无稽之言”,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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