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王夫之 > 周易内传 | 上页 下页


  (兑下乾上)

  履虎尾,不咥人,亨。(咥,直结反。)

  “履”,《本义》谓“蹑而进之”,是也。凡卦,皆先举卦名,而后系以象占之辞。此独不然言《履》,而连“虎尾”为文。盖专言“《履》”,不足以尽卦之名义,必言“《履》虎尾”,而后卦象始显也。“《同人》于野”“《艮》其背”准此。此卦六三以孤阴失位,躁进而上窥乎《乾》,欲蹑九四,凭陵而进,《乾》德刚健,非所可蹑,故有此象。“不咥人”者,以全卦言之。《兑》之德说,既非敢与《乾》竞,而初、二二阳与《乾》合德,《乾》位尊高,其德刚正,不为所惑,则亦不待咥之以立威,而自不能犯。阴可以其说应之,志上通而有亨道也。

  《彖》曰:履柔履刚也,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六三之柔,履《乾》刚而思干之,犯非其分,本无一道。惟初、二两阳本秉刚正,与《乾》道合,三不能独试其险诐,姑以说应,为求进之术,则小人欲效于君子,附贞士以响正,君子亦无深求之意,而不责其躁妄,刑戮不施,且录用之,是以能亨。若自其履刚之逆志而言之,未有能亨者也。

  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九五以刚健中正之德,居至尊之位,非三所可凭陵。三虽妄进相干,不足以为其疚病,志量光明,坦然任之,三且技穷思反以应上,而可藉之以亨矣。

  《象》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

  “辩”与辨通。《大象》之义,与《彖》全别。旧说据此以释初、上二爻,非是。《履》本凶危之卦,于德无取,而阴阳既有此数,物理人情即有此道,善学《易》者,舍其本义而旁观取象,以议德行,若《履》、若《剥》、若《明夷》之类是已。风、火皆地类,惟泽最处卑下,与天殊绝,各履其位而不相乱。君子之于民,达志通欲,不如是之间隔,惟正名定分,礼法森立,使民知泽之必不可至于天,上刚严而下柔说,无有异志,斯久安长治之道也。三代之衰,上日降而下日升,诸侯、大夫、陪臣、处士递相陵夷,匹夫起觊觎之思,惟志不定而失其所履,虽欲辨之而不能矣。

  初九,素履往,无咎。

  “素”如《中庸》“素其位”之素,如其所当然之谓。初、二非履虎尾者,而与《兑》为体,志柔思进则亦有《履》道焉。初处卑下,而与《乾》合德,虽志欲往,而不躁、不媚,率其素道!故可免咎。

  《象》曰:素履之往,独行愿也。

  自行其往之愿而已,非与三为党以干阳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

  “道”谓所履之路。九二刚而得中,与《乾》合德,进而从阳以行,坦坦乎无所疑阻,乃为六三所蔽而不能自明。盖君子不幸,当小人干上之世而处其下、无能自达之象,故曰“幽人”。惟其正志以居,修身守道,与天下之凶危相忘,物自不能加害,不求吉,而守正者自无不吉也。

  《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

  刚而能中,于道无失,可以坦坦于履,而不为三所乱矣。夫外物之蔽,岂能乱幽人哉?人自乱耳。以曹操之才雄,而徐庶可行其志,贞胜故也。

  六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

  “能”,自谓能也,以一爻之动言之。柔失位而居进爻,又躁动以上干乎阳,《乾》道方盛,非所能犯,还以自伤,故“咥人”而“凶”。阴之情柔而性惨,故为“武人”。“为”谓图谋而逞其妄作,若苏峻、祖约、苗傅、刘正彦是已。既言凶,而又言“武人为于大君”者,见三虽终自败亡,而志怀叵测,无忌惮而鼓乱,固君子所宜早戒也。不为小人谋,故终戒君子。

  《象》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咥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不足以明、行”者,自恃其能,不可教诲也。“位不当”,明惟此一爻动则凶,非全卦之德。“志刚”者,志欲干阳,貌虽容说,而心怀陵犯,当早辨之,勿以其小明可取而与之行也。

  九四,履虎尾诉诉,终吉。(诉,山革反。)

  四体《乾》刚而居后,“虎尾”也。与三相次,三欲进干乎五,则迫蹑于己,有妄人不揣而见凌之象。“诉诉”,慎也。四虽虎,而以刚居柔,反仁、反礼,慎静而不与较,故终不相咥而吉。

  《象》曰“诉诉终吉”,志行也。

  不与之较,自行其志,而孰能犯之?

  九五,夬履,贞厉。

  “履”,柔履刚;“夬”,刚决柔也。《兑》乘权则为《履》,《乾》乘权则为《夬》。《乾》阳居位,得中以临《兑》,以《夬》道应《履》者也。“厉”之为训,有以危而言者,“厉无咎”之类是也;有以严威为言者,“妇贞厉”之类是也。此言“贞厉”,谓其秉正而有威也。九五“刚中正”以“履帝位”,健而能断,难说而不可犯?六三虽欲履之而进,惮其威而自诎,所谓“光明而不疚”也。

  《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

  阳刚得中正之位,秉正而以威严治志刚者之妄,不待咥而自亨矣。

  上九,视履考祥,其旋元吉。

  “视履”,视三之履也。“旋”,反也。上九居高临下,与三相应,三方欲履上而干之,而平情顺受,俯视而见其情,不急加谴,但反求诸己,审所以消弭之道而化灾为祥,则三亦消沮旋退,以说应而不敢生凭陵之心,善以长人,吉莫大焉。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三本为眚于刚,而临之有道,则无事咥之,而彼此俱亨,两受其福矣。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