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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陈


  君陈

  君陈

  李氏称郑氏注《中庸》云:“君陈,周公子。”今《中庸》郑注乃无此文,当由他见而李氏误志之也。然君陈之为周平公而伯禽之弟,既确不可易,王氏乃谓篇中不言“尔考周公”,与《康诰》言“穆考文王”,《蔡仲之命》言“乃祖文王”者不同,则不知成王之命君陈在十一年,而周公之薨在二十一年,安得生而称“考”哉?此孔颖达“周公既殁”之说误之也。《经》云“昔周公”者,“昔”之为言昨也。又云“式时周公”,“时”,是也。固当时之称也。没则云“乃考”;“考”,善辞也。生不可云“乃父”;“乃父”,亵称也。称君陈之德而曰“孝友”,则固为人子之词。父在,子无专美,故他无可称,而但举其内行也。其曰“既见圣”云者,亦目击而亲炙之词也。公以成王之七年治洛,凡阅岁五而归于周京,仍相成王,故令君陈代其任。然此之命尹东郊者,特代公治洛而已,未尝嗣公爵而国于周,以为周宗之大宗也。命之嗣爵而绍封,则当称其先烈。命之代任而治事,则但令法周公以敬典。盖嗣爵因乎先德,而命官则唯其人,不以世故,而用之者初不如康叔、蔡仲之以懿亲开国者比,无庸称引先世,义不系于父子之相承也。王氏不谙于辞命之体,疑非所疑,乃欲生称人父为考,而尽没周平公以洎周公孔、周公阅、周公黑肩之世系,是恶可哉?蔡氏曰:“君陈,臣名。”亦师心矫古而失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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