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王夫之 > 书经稗疏 | 上页 下页
侯以明之


  “明”之为言辨也。“侯以明之”,当大射之时,差次其等,摈顽谗,使不得与,以明辨其不肖而辱之。如孔子矍相之射是已。射以观德者,所以纳君子于轨物。侯以明恶者,所以显小人之斥罚。倘如蔡氏所说,不先察其顽谗,而一取决于射,是略其已著之善恶,而征之于或然之得失。藉有养由之技,汉成之容,非比于礼乐之为难,遂谓其贤于羊叔子邪?“侯明”“挞记”,其义一也。“挞”以见及为辱,“侯”以不与为罚,皆先知其顽谗而以是惩之也。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