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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流火


  毛傳:“火,大火也。”集傳謂:“大火,心也。”按孔安國《尚書注》曰:“火,蒼龍之中星。”蒼龍者,東方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也。其中星,房也,非心也。秋星昴,冬星虚,皆前三後三而處中。二十八星之配七政也。星房、虚、昴,其宫日,皆以太昜之宿為中星。心宫月而次居五,非中星也。

  但書言“中春星鳥”,鳥者,南方朱烏七宿之統名,則又槩舉而不僅紀中星,亦可通于夏之中火也。鄭氏周禮注云:“正歲季冬,火星中。季冬旦中之星,氐也。”則氐亦火也。《考工記》:“龍旂九斿,以象大火。”唯尾為有九星,則尾亦大火也。氐、尾皆為大火。

  故春秋繁露曰:“大火二十六星。”二十六星者,房四、氐四、心三、尾九、箕四,與鉤鈐二也。然則蒼龍七宿,唯角、亢繋乎攝提,而以下五宿皆名為火。書所謂“日永星火”者,固與星烏之合三鶉而言鳥等矣。故一行《天文志》云:“氐、房心,大火也。”士弱曰:古之火正,或食于心,或食于咮咮。鶉火,張也。對鶉火而言其精,則大火之名專屬于心。對三鶉而言其舍,則氐、房、心、尾、箕五宿皆為大火。此西流者以舍言之,則非獨言心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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