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王夫之集 > 王船山先生年谱 | 上页 下页
三十二岁


  顺治七年庚寅(1650),先生三十二岁。

  春正月,至桂林,继室郑孺人来归;襄阳人,吏部尚书继之侄孙女,文学仪珂女,年十八。

  《家谱》云:“继配郑氏,勅封孺人,生崇祯癸酉十月初十日丑时。”《五十自定稿》辛丑岁《来时路》五古三首自注云:“悼亡。”男敔跋云:“此先君子挽先妣郑孺人之诗。外祖父文学公讳仪珂,字履声。宗伯公鸣岘先生讳继之之从孙。外祖母高氏。”邓氏显鹤云:“先生此三诗为悼继室郑孺人作。孺人襄阳人,吏部尚书继之从孙女,以庚寅岁归先生于桂林,虎止先生之母。”

  按:以《七卿表》及列传考之,郑继之终于吏部尚书,未尝官礼部尚书。虎止跋不称冢宰而称宗伯,盖记忆之误。

  又按:郑孺人生于癸酉,是年十八。

  又按:《五十自定稿》庚子岁《哭内弟郑忝生》诗云:“君家旧住鹿门溪,君魂欲归道路迷。与君相逢八桂城,铁骑斥野飞箭鸣。旧愁疑在春梦惊,乃知君死而余生。”郑忝生盖孺人之弟。鹿门溪在襄阳。八桂城即桂林府城。桂林之破在是年冬十一月,而春初业已告警。据瞿忠宣长孙昌文《粤行纪事》,上年十二月廿四日侦卒至,知定南王入衡州养马,入春大举。是年正月初十日,定南王差官持咨文书启十余函,大抵陈说天命,指譬人事。诗中所谓“铁骑斥野飞箭鸣”,于尔时情事正合。先生与忝生相逢桂林,当即在正月间,孺人来归亦当在正月间。先生之至桂林,当是奉使命而往,犹上年之至德庆军中也。据《明史稿·职官志》,行人职专捧节奉使之事,凡颁行诏赦,册封宗室,抚谕诸蕃,征聘贤才,与夫赏赐、慰问、赈济、军旅祭祀,咸叙差焉。其以何事出使,虽无明文,然使事既毕,请假成婚,与公孙兹聘牟而迎娶、季孙行父聘陈而迎娶,事正相同,固礼之所许也。自二月至十二月,先生踪迹或在梧州,或在昭平,或在平乐,或在永福,惟八月曾至桂林。据诗集所言,则月生魄始至桂林,中秋已移至石板滩,其在桂林不过一旬而已。初八日瞿忠宣诞辰,先生尚作诗侑觞。彼时桂林粗安,先生业已去官,无职守拘系。设使迎娶果在八月,尚可闲暇从容,何必去桂林如是之速?故知孺人来归当在正月也。

  又按:《南窗漫记》云:“太傅瞿公筑别馆于桂林东岸,宫詹张公题春帖云:‘当阶古树思尧叟,隔岸江山忆伏波。’桂林道上松,宋陈尧叟所种。桂林东门外有伏波试剑石,故云。二忠遗笔流传,人间自有传之者,此亦吉光片羽。”今考《瞿忠宣集·小东皋》诗序云:“江东对伏波山,有林一丛,晻暖亏蔽。己丑秋日,访别山于隔岸小楼,遥望见之,欣然欲往。就而观之,有屋三楹,半毁于兵矣。鸠工葺之,复为编篱拓圃,遂成一宅,别山颜之为小东皋。”《漫记》所言别馆即小东皋。先生前此虽曾至桂林,然己丑秋至德庆,冬至肇庆,未至桂林。此条所言,盖庚寅正月至桂林时游历所见。

  又按:敔字虎止,同取义于止乐之敔作伏虎之形,然虎属于寅,或虎止即生于庚寅之冬欤?其昆仲命名偏旁从文。敔字既从文,又于虎字有观。意者因欲取字于虎,故命名为敔欤?审尔,则郑孺人以正月来归,更可知矣。

  又按:《五十自定稿》甲午年《哀从子敉》第二首云:“稚子牵衣笑邓攸”,系翻用邓伯道以己子易兄子之事。虎止之兄曷功生于丙戌,至甲午已九岁,不得有牵衣而笑之事。惟虎止生于庚寅,至甲午甫五岁,于情事较合。然则虎止生于是冬,亦可证矣。

  是月,桂王自肇庆还梧州。

  《南疆绎史》云:“庚寅春正月乙卯朔,王在肇庆,称永历四年。己来,闻庾关不守。辛酉,王登舟。戊辰,韶州复破。辛未,王西幸。庚辰,王至梧州,驻舟江干。”《五藩实录》云:“庚寅正月乙卯朔,永明在肇庆。南韶报至,戒舟西上。而永明于九日登舟,十三日解维,百官踉跄就道。二十六日舟至梧州,即舟中为水殿,文武罗列,栖于梧江之滨。”

  按:辛酉系七日,辛未系十七日,庚辰系二十六日。二书述登舟解维之日虽有参差,然其记至梧之日则一也。《行朝录》记登舟解维之日与《五藩实录》同,惟至梧之日系诸二月朔,则途中不止半月,未必如是之迟耳。

  二月,先生由桂林至梧州。

  《鼓棹初集》“怀旧”《霜天晓角》云:“平湖春水,日落扁舟舣。话到伤心深处,双泪落青樽里。”“忆旧”《青玉案》云:“桃花春水湘江渡,纵一艇,迢迢去。落日赪光摇远浦,风中飞絮,云边归雁,尽指天涯路。”《鼓棹二集》“忆旧”《减字木兰花》第一阙云:“春溪水满,月向桃花香处暖。几叶芭蕉,绿影斜侵嫩草苗。”

  按:《减字木兰花》第二阙末句云:“锦瑟谁人续断弦。”此两阙题云“忆旧”,必郑孺人逝后悼亡之作。《青玉案》题云“忆旧”,《霜天晓角》题云“怀旧”,亦悼郑孺人之作。三词一言春水,两言春水桃花。粤中地暖,二月已有桃花,当即挈郑孺人由桂林赴梧州时所作。湘、漓二水,流异源同,皆出自桂林。由桂林至梧州系漓江,非湘江。然二江本一水,词家取音律之协,可以通融。观于“迢迢去”“天涯路”之语,必是赴梧,非返衡矣。

  偕中书管嗣裘劝大学士严起恒谏诏狱救少詹事刘湘客,给事中蒙正发、金堡、丁时魁。

  《永历实录·桂王纪》云:“二月,吴贞毓、万翱、程源、张孝起等疏攻金堡、丁时魁、刘湘客、蒙正发、袁彭年。诏贷置彭年勿问,逮堡等下锦衣卫狱,拷之。”又《严起恒传》云:“王化澄遽得旨入直。调旨遣缇骑逮堡等四人,下锦衣狱掠治,滨死。起恒匍伏舟次泣奏:谏臣非今所宜谴,严刑非今所宜用,请贷堡等。上不听。”《章灵赋》自注云:“时山阴、虞山二相公孤忠济难,反蒙主疑,下谏者金堡等于狱。几杖杀之。”潘传云:“是时粤中国命所系,则瞿式耜与其少傅严起恒,而奸邪巨魁则内阁王化澄、悍帅陈邦传、内竖夏国祥也。桂藩驻肇庆,纪纲大坏。给谏金堡、丁时魁、刘湘客、袁彭年、蒙正发志在振刷。王化澄等害之,目为‘五虎’,交煽中官,逮狱将置之死。先生约中舍管嗣裘与俱告严起恒曰:诸君弃坟墓、捐妻子,从王于刀剑之中,而党人杀之,则志士解体,虽欲效赵氏之亡,明白慷慨,谁与共之者?起恒感其言,为力请于廷。”《明史稿·严起恒传》云:“李成栋反大清,以广东附于王。起恒乃从王至肇庆,与王化澄、朱天麟同入直。时朝政决于成栋子元允。都御史袁彭年,少詹事刘湘客,给事中丁时魁、金堡、蒙正发五人附之,揽权植党,人目为‘五虎’。起恒居其间,不能有所匡正。已而化澄、天麟相继罢。起恒洁廉,遇事持平,与文安侯马吉翔、司礼中官庞天寿共患难久,无所忤。而五虎憾起恒,竞诋为邪党。王在梧州,尚书吴贞毓等十四人合疏攻五虎,下湘客等狱,欲置之死。起恒顾跪王舟力救。”又《朱天麟传》云:“彭年等势张甚,而堡甫居言路,有锋气,乃疏陈八事。劾庆国公邦传十可斩,文安侯吉翔,司礼中官庞天寿,大学士起恒、化澄与焉。起恒、化澄乞去,天麟奏留之。堡与给事中时魁等复相继劾起恒、吉翔、天寿无已。太妃召天麟面谕,令拟谕严责堡等,天麟为两解,卒未尝罪言者。而彭年辈怒不止。邦传讦堡官临清尝降流贼,受其职,且请堡为己监军。天麟因拟谕讥堡。堡大愤。时魁乃鼓言官十六人诣阁诋天麟,至登殿陛大哗,弃官掷印而出。王方坐后殿与侍臣论事,大惊,两手交战,茶倾于衣,急取还天麟所拟而罢。天麟遂辞位。王慰留再三,不可,陛辞叩头泣,王亦泣曰:‘卿去,余益孤矣。’天麟移居庆远。王化澄贪鄙无物望,亦为时魁等所攻,碎冠服辞去。堡等既追逐诸臣,益横。而堡尤负强直声,又连劾兵部侍郎万翱、程源,礼部侍郎郭之奇,户部尚书吴贞毓。贞毓等欲排去之,畏元允为援,不敢发。七年春,王赴梧州,元允留肇庆。陈邦传适遣兵入卫,贞毓、之奇、翱、源乃合诸给事、御史,劾彭年、湘客、时魁、堡、正发把持朝政,罔上行私罪。王为彭年反正有功,免议,下堡等狱。堡又以语触忌,与时魁并谪戍,湘客,正发赎配追赃。”

  按:五虎被劾,据《南疆绎史》在二月丁亥,据《行朝录》言在二月朔日甲申,则丁亥系二月四日。先生劝起恒救五虎即在是日。盖正月在桂林,闻桂王播迁,即往迎扈,是时已至梧州也。

  又按:堡等所弹劾者,自邦传、吉翔、天寿外,惟王化澄贪鄙无物望,至于朱天麟、吴贞毓诸人,特与堡等意见不合,妄加诋毁,即起恒亦曾为所诬。先生《永历实录》《章灵赋》自注并推重式耜、起恒,允孚公论,而于天麟、贞毓等深为不满,未免意见之偏。故起恒之救五虎,先生之劝起恒,皆不失为君子。而五虎终不得窃附于君子之林,则天下后世固有公论也。潘传但斥化澄,不涉天鳞、贞毓,持论甚公,惟五虎之官阶统称给谏,稍有未核耳。

  夏四月,与行人董云骧交章请允严起恒以礼去国,凡三上疏,皆纠劾大学士王化澄,不听。

  《永历实录·桂王纪》云:“四月,雷德复奏讦大学士严起恒。起恒称疾乞骸骨。行人董云骧、王夫之疏谏,不听。”又《严起恒传》云:“化澄等思构起恒益急。给事中雷德复复露章劾起恒二十四罪。化澄调旨,用宋雷有邻“鼎铛有耳”语嘲激之。起恒称病请去。行人董云骧、王夫之交疏言:‘大臣进退有礼,请权允辅臣之去,勿使再中奸毒,重辱国而灰天下之心。’疏入,云骧不候报闻,挂冠入南海去。”《章灵赋》自注云:“虽陈力之无可致其靖共,而悲愤有怀,故有死诤之事。既三谏不听,谏道穷矣。”潘传云:“化澄之党参起恒。先生亦三上疏参化澄结奸误国。”《明史稿·严起恒传》云:“贞毓等共恶之,乃请召还化澄,而合攻起恒。给事中雷德复劾其二十余罪,比之严嵩。王不悦,夺德复官。”

  五月,王化澄因攸县狂人作百梅诗冒先生名为序,借为叛端,将构大狱,挤之死地。

  《和梅花百咏诗》自序云:“湘诗人洪伯修、龙季霞、欧阳予私和冯作各百首,欧阳倍之。余薄游上湘,三子脱稿一即相示。未几,三子相继陨折。庚寅夏,昔同游者江陵李之芳广生相见于苍梧,与洒山阳之涕。李侯见谓:君不忘浮湘亭上,盍寻百梅之约,为廷陵剑耶?余感其言,将次成之。会攸县一狂人亦作百梅恶诗一帙,冒余名为序。金溪执为叛端,将构大狱,挤余于死。不期暗香疏影中作此恶梦,因复败人吟兴。”

  按:王化澄系金溪人。金溪即指化澄。

  先生移疾俟谴。兵部尚书万翱、南京兵部尚书鲁可藻疏请逮治。郧国公高必正力争得免,乃去官。

  《永历实录·桂王纪》云:“四月,以鲁可藻为南京兵部尚书。五月,万翱为兵部尚书。高必正、党守素入见,请趋严起恒入直。从之。”又《严起恒传》云:“翱、可藻请逮治夫之,高必正力争不可,乃已。起恒谢病疏七上,不得报,解舟去平乐。顾上意注起恒而薄化澄,遣高必正、党守素、李元允赍敕留之。”《南窗漫记》云:“金卫公堡诏狱后足折卧舟中,余往省之。时余拜疏忤群小怒,亦将谢病入山矣。”潘传云:“化澄恚甚,必欲杀之,其党竞致力焉。会有降帅高必正者救之,得不死,亦不往谢也。”《明史稿·严起恒传》云:“起恒力求罢,王挽留之不得,放舟竟去。会郧国公高必正入朝,贞毓欲藉其力以倾起恒,言朝事坏于五虎,主之者起恒也,公入见,请除君侧奸,数言决矣。必正许之。有为起恒解者,谓必正曰:‘五虎攻严公,严公反力救五虎。此长者,奈何以为奸。’必正见王,乃力言起恒虚公可任,请手敕邀与俱还。”

  按:《五十自定稿》是年《五日小饮兼五舟中寄人》诗有“炎海蛟龙吞楚客”之语,题中所谓“两上书忤时相俟谴命故及之”之者,即指此语。盖时方移疾俟谴,因以灵均自比也。《永历实录·桂王纪》:金堡之出狱遣戍在是年五月。又据《行朝录》,高必正入朝在五月十三日。先生之事得解,当在是日以后。《五十自定稿》是年有《胡安人挽诗》,序云:“余方移疾待罪,不敢居风雅之列。已蒙恩得赦,拟《神弦》之曲”,当作于事解去官之后。

  又按:《家世节录》云:先君之训,如日在天。使夫之能率若不忘,当不致与匪人力争,拂衣以遁,或得披草凌危,以颈血溅御衣,效嵇侍中。何至栖迟歧路,至于今日,求一片干净土以死而不得哉?诲尔谆谆,听我藐藐。小子之弗克靖也,人也非天只矣。”今考《家世节录》自序称永历十二年戊戌,距此时八年。其上文述武夷先生之训,谓以身殉他人之道,何似以身殉己之道。盖先生亦自悔其偏信五虎矣。然瞿忠宣亦上七疏救五虎。观过知仁,固不失为君子之党也。

  秋七月,去梧州,由昭平至平乐。

  《章灵赋》自注云:“乃以病乞身,遂离行阙。”《南窗漫记》云:“庚寅秋,与郑子遗中丞遇于昭州。子遗名古爱,江夏人。”

  按:《五十自定稿》是年《晨发昭平县飞雨过驴脊峡上泊甑滩》诗中有云:“金光界波流,大火循西指。”必是七月所作。其篇首云:“孤游息魂营,凉泛叶形美。清晨理桂楫,薄言遵远水。遂欣斯望协,遗彼群象诡。”玩其词意,当是初去梧州时所作。昭平去梧州仅一百六十里,泊甑滩在平乐县境。由昭平至平乐,所经水路也。又《刘端星学士昭州初度》诗云:“过岭金风缓,当秋暑日悬。”亦必作于七月。端星系刘湘客之字,昭州即平乐之旧名也。

  又按:《永历实录·郑古爱传》云:“永历四年夏,楚事益坏,乃起古爱以佥都图辰、常,领敕至平乐。又以议招不如议战请,不报。古爱忧恚成疾卒。后数月,马蛟麟破平乐。”据《桂王纪》,平乐之破在是年十一月,古爱病卒当在八九月间,先生与之相遇则在七月间也。

  八月初二日,谭太孺人卒于衡阳,年七十四。

  《谭太孺人行状》云:“不孝夫之间关两载,未获奉临终之训。”《武夷先生暨谭太孺人合葬墓志》云:“孺人后先生三岁,永历庚寅仲秋月朔后一日卒,去诞生岁万历丁丑闰八月二十二日,凡七十四载。”《家世节录》云:“先孺人居少不约,居多不丰,顺聚散以随时。故晚遇丧乱,麻衣橡食,欣然如素。夫之兄弟藉以保其硁节,实厚载之无疆也。己丑岁,夫之不孝,从王岭外,隔绝无归理。忧思益剧,遂以庚寅八月初二日横罹崩摧。”

  先生至桂林,依留守瞿式耜。

  潘传云:“返桂林,复依瞿式耜。”

  按:《五十自定稿》是年《题彭然石舠壁》诗云:“旧曾相识此扁舟,江黑云低对戍楼。象帝祠前秋似叶,伏波山下月如钩。”伏波山在桂林城东北。诗盖作于初至桂林之时。据“月如钩”之语,当在八月初间矣。又《留守相公六帙仰同诸公共次方密之学士旧韵》诗第一首末二句云:“萧森天放湘累客,得倚商歌侍羽觞。”第二首起二句云:“凉生恰恰桂江天,万里吴皋秋信传。”今考《粤行纪事》云:“己丑八月初八日,王父六十诞辰,门下士额手前祝。”据此则庚寅岁已六十晋一。方密之诗作于己丑,故目为旧韵。先生与诸公次韵,盖即在八月八日也。

  又按:《五十自定稿》是年《石板滩中秋无月奉怀家兄》诗有“颓岸清江隔晚烟”之语,当是离桂林后停泊时所作。

  九月,至永福。

  《鼓棹初集》“怀旧”《霜天晓角》云:“清秋晚角,斜日横云脚。剑射灯花坠紫,双影瘦,征衣薄。今日梦中语,当时难卜度。唯有丹枫霜叶,点点血,还如昨。”

  按:据“双影瘦,征衣薄”之语,知是挈郑孺人同行。据“丹枫霜叶”,知在秋末。据“清秋晚角”“剑射灯花”之语,知正值戒严。反覆推之,知是年九月至永福。

  冬十一月初五日大清兵克桂林。先生时在永福水砦。

  按:永福在桂林西南百里,其水有太和江、白石水、大融水、长宁水、铜鼓水、银洞水、永福水。未审水砦在何水,俟考。

  闰十一月十七日,留守瞿式耜、总督张同敞殉难。先生仍困于永福水砦,不获南扈桂王。郑孺人劝由间道归楚。自桂林破后,霪雨六十日,不能取道,绝食者四日,屡濒于死。作《桂山哀雨》四诗,今逸。

  先生《读四书大全说》卷六“志士仁人”条下云:“近瞿、张二公殉难桂林。别山义形于色。稼轩言动音容,不改其素。此又气质之高明沉潜,固非二公之一为志士、一为仁人,可分优劣也。”《章灵赋》自注云:“庚寅冬,两粤俱陷,死于乱兵者几矣。”《五十自定稿》辛丑岁《续哀雨诗四首》序云:“庚寅冬,余作《桂山哀雨》四诗。其时幽困永福水砦,不得南奔,卧而绝食者四日。亡室乃与余谋间道归楚。顾自桂城溃陷,霪雨六十日,不能取道,旦夕作同死计矣,因苦吟以将南枝之恋,诵示亡室,破涕相勉。”《明史稿·瞿式耜传》云:“十一月五日,城中无一兵。式耜端坐府中,家人亦散。俄总督张同敞至,誓偕死。幽于民舍,至闰十一月十有七日,与同敞并死。”《粤行纪事》云:“辛卯正月,知王父已于十二月十七日卯刻尽节于桂林城外之仙鹤岩矣。计十一月初五日城陷,越闰十一月至十二月十七,七十余日,迟之甚久。问故,知《大清时宪历》置闰在辛卯春二月,其十二月十七即《大统历》闰十一月十七也。”

  按:《粤行纪事》又言:“庚寅十一月十三日至二十五日霪雨,山径滑甚。”又言:“闰十一月十四日至二十三日,日夜风雨。”又言:“十二月雨饕雪虐无宁晷,辛卯正月朔乃西上。”瞿公孙踪迹在梧江、藤县一带,距永福较远,阴晴未必尽同,然桂林破于十一月初五日,并闰月计之,至岁除仅八十余日,而霪雨已六十日,则不雨之日甚少。既为途泥水潦所阻,岁内亦必不能行矣。

  是年诗除《桂山哀雨》四首逸去外,有《胡安人挽诗》一首。

  序云:“小司马彭然石焱,征其元配胡安人殉节诗。安人沉玉黔阳,司马从王岭外。”诗云:“夙昔兰闺英,金韬送远道。历历视明星,悠悠思春草。”又云:“白玉忍蒙沙,清流怨何驶。上有龙标月,下有沅江水。沅水自东流,梧云向南开。蒲花生石上,芳节待归来。”

  按:据诗中所言,盖然石扈桂王于梧州,胡安人在黔阳投水殉烈也。《永历实录·晏霱明传》言孝感彭焱,思致明敏,工行草书,官兵部郎中,故称为小司马。

  《晨发昭平县飞雨过驴脊峡上泊甑滩会月上有作》一首。

  以上五古。

  《不寐》一首。

  诗云:“夜火榜人惊,江沙依舸平。落花逢昨日,潮月应初生。芳草空凝望,绿云讵有情。含凄愁梦杳,鱼柝警严城。”

  按:此诗似春末夏初泊舟梧江时所作。

  《刘端星学士昭州初度时初出诏狱》一首。

  以上五律。

  《李广生自黔阳生还归阙率尔吟赠并感洪一龙三阳太仆山公及邓君郑石诸逝者浮湘亭之游》一首。

  《永历实录·熊兴麟传》云:“巡按贵州,黔土扰乱,迟回未赴。留黔阳,走山中。已与兵部主事李芳先同被执,遂系解常德。舟行至中途,守者钦其志义,宽械系。夜静,守者酣寝,芳先将逸,蹴兴麟起,与谋去。兴麟曰:‘死吾分也。君勉去。吾精爽已驰赴武陵刀下。’芳先强之,遂酣睡不听。芳先执手垂涕而去。兴麟至常德,自言吾与李职方同执,中途可去而不去,欲死于青天白日下尔。遂遇害。”

  按:据《南窗漫记》,李广生,江陵人,名芳先。所谓自黔阳生还归阙,即兴麟传中之事。诗中云:“粤道旌旗乱早惊。”又云:“世情蛱蝶到春惊。”当是春间所作。次首诗题称广生为小司马,兴麟称为李职方,盖兵部职方司主事也。

  《答姚梦峡秀才见柬之作兼呈金道隐黄门李广生彭然石二小司马》一首。

  《永历实录·金堡传》云:“友人姚湘,字梦峡,余杭人,飘泊楚、粤。丁时魁欲官之,湘骂曰:‘吾死为大明一秀才足矣,何用此腐鼠为!’诗文亦亢爽有气。”《南窗漫记》自序云:“畴昔所辱赠示之作,如张别山先生、刘端星中丞湘客、金道隐黄门堡、刘浣松太史明遇,及上湘龙季霞孔蒸、余杭姚梦峡湘,皆苦思索,不得一章。”

  按:梦湘见柬之作,即《漫记》自序所云赠示之作。诗中云:“云畦过雨怀红药,春泛消愁畏绿尊。千古英雄无死处,酒徒高唱感夷门。”当是春末夏初所作,是时五虎之诏狱尚未解也。

  《五日小饮兼五舟中寄人时两上书忤时相俟谴命故及之》一首。《留守相公六帙仰同诸公共次方密之学士旧韵》二首。《石板滩中秋无月奉怀家兄》一首。

  以上七律。

  《题彭然石舠壁》一首。

  七绝。

  《康州谣追哭督府义兴相公是去秋同邹管二中舍会公地》一首。

  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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