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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 郊特牲(4)


  天子适四方,先柴。

  “适四方”,谓巡狩方岳。“先柴”者,祭告天已,乃觐群后也。此亦祭天之事,故于此言之。

  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大报天而主日也。

  “长日”者,自冬至以后日渐长也。“至”,犹来也,谓长日自极南而返也。“大”,广也。天体无方,欲报之而不知所乡。“日”者,阳之精,天之用也;故“主日”而就其渐返乡之时南乡而迎祭之,庶几于天无不可通。

  兆于南郊,就阳位也。扫地而祭,于其质也。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

  “兆”,为域也;即所谓“圜丘”也。“郊”,近郊。“扫地”,不为坛也。天之至尊,不可以增高示崇,因见成之丘而已。“天地之性”,自然以为德,尊用“陶”,爵用“匏”,皆不假雕琢以效其自然。

  于郊,故谓之郊。牲用骍,尚赤也。用犊,贵诚也。

  郊于郊,别于祭地之于国中;地有分守,天道旷远也。“骍”,黄赤色;今黄牛色带赤者。“尚赤”,周道也。“诚”者,敬之至,不以丰大为美。

  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

  武王受命始郊之日正当长至而日榦为辛,故后代因之。辛或在至后,卜月内三辛而用之。

  卜郊,受命于祖庙,作龟于祢宫,尊祖亲考之义也。

  卜而后行事,敬之至也。卜不从,则免牲而不郊。“受命”,告于祖而后卜。“作”,灼也。“尊”者,禀命;“亲”者,谋也。不敢以大礼自专,尊亲其祖考也。

  卜之日,王立于泽,亲听誓命,受教谏之义也。献命库门之内,戒百官也。大庙之命,戒百姓也。(大,他盖反。)

  “卜之日”,卜而从,则即以是日戒也。“泽”,泽宫,所谓“辟雍”也;择士与祭于此。王就听誓,示己亦在选择之中也。“献命”,有司班序助祭者之职事,进于王以命之也。“库门之内”,当庙门外右,内朝也。“百姓”,王同姓之臣。上下同戒,敬之至也。戒已,王乃还,齐于路寝之室。

  祭之日,王皮弁以听祭报,示民严上也。

  “报”,告也。小宗伯告时于王,王乃自次趋诣祭所。“皮弁”,朝服,不敢早服盛服也。“严”,惮也。天者,王之所尊上。

  丧者不哭,不敢凶服。泛扫反道,乡为田烛,弗命而民听上。(泛,孚鉴反。反,孚袁反。)

  此谓斋齐三日之中也。“泛”,遍也。“反”,平也。治王所由至郊之道也。“田烛”,举烛陇首,以待王夙行也。王严于上,百官严于下,庶民莫敢不听,不待禁令而自率旧章也。

  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戴冕,璪十有二旒,则天数也。乘素车,贵其质也。旂十有二旒,龙章而设日月,以象天也。天垂象,圣人则之,郊所以明天道也。(有,于救反。)

  “衮”,九章服,取象于《乾》之用九也。十二为“天数”者,天有十二次也。“素车”,殷路也。旗之下垂小幅曰“旒”,字本作“斿”。“明天道”,谓昭著天上常道,使人得事之也。按《周礼》:王大裘冕无旒,以祀上帝。又云:“玉路以祀。”又云:“日月为常,交龙为旂”,“王建大常,诸侯建旂”。此记皆不同者,杂说殷礼也。盖孔子尝斟酌三代,欲垂为一代之法,门弟子述之,而记礼者用之尔。

  帝牛不吉,以为稷牛。帝牛必在涤三月,稷牛惟具,所以别事天神与人鬼也。

  “不吉”,卜不吉也。“以为稷牛”者,养牲必二,取一卜之以为帝牛,吉则以其不卜者为后稷配食之牛,若不吉则以所卜之牛为稷牛,而更取未卜者卜为帝牛也。“在”,省也。“涤”,除也。养于牢之时,恒省察,务涓洁也。“别事”者,天尊而稷亲。

  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

  此释以祖配天之义。合万物而言之则天为本,自一人而言之则祖为本,故张子曰“乾称父,坤称母”,言乾坤者人物之父母,而父母者人之乾坤也。盖一本万殊之理于斯著矣。

  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

  迎日配祖,“大报本”也。贵诚用质以明天道,“反始”也。总结上文。

  ▲右第十四章。此章言郊祀之义,亦祭礼也。郊礼之大端于斯备矣。其云“迎长日之至”,即所谓“冬至祀天于圜丘”,自其去国中之远近则谓之“郊”,其兆位之所在则谓之“圜丘”,其实一也。戴氏当汉之初,邪说未兴,故其言简明而不妄。其后方士醮祠之说兴,始多为神号以眩愚目。及王莽之世,谶纬蜂起,光武因之而不能革;垂至郑氏,附以星家之言,迂鄙妖诞,同于俗巫,诬经教以伸其邪论。至于曹叡,信高堂隆之淫辞,析郊与圜丘为二,别立圜丘于委粟。自是以来,惟王肃所说虽未能尽合礼文之本旨,犹为近似。乃郑学既盛,驳难骈冗,日增其妄,至谓禘为祭天,谓长至为建寅之月,其悖谬有如此者,盖千年矣。自宋以来,邪说始为衰息,庶几斯礼之大明。而靖康之祸,礼崩乐坏,日就苟简,大礼终不可复,而人道且沦胥以亡,守先以待后者,能无忧惧乎!

  天子大蜡八。

  八蜡,侯国之通祀,而天子言“大”者,其礼必有差等,今不可考尔。旧说:先啬一,司啬二,农三,邮表畷四,猫虎五,坊六,水庸七,昆虫八。今按:祝辞云“昆虫毋作”,既非致祭之词;而《诗》称“秉畀炎火”,方且驱之,岂更祭之?且下文明有“祭百种”之文,则当去昆虫而以百种为一,明矣。

  伊耆氏始为蜡。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索,由戟反。)

  伊耆,帝尧之号。“索”,求也。“十二月”,建亥之月也。“万物”,水土、草木、禽兽有功于农事之神。

  蜡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也。祭百种,以报啬也。(种,之陇反。)

  “啬”,与“穑”通。“先啬”,始耕者。“主先啬”,以为祭之主,余七皆从祀也。“司啬”,主一岁穑事之神。“百种”,百谷之种,物之精英而成化者,皆神之所为也。三者皆以报穑之功也。

  飨农,及邮表畷禽兽。

  “飨”,亦农也。叠言祭者,各有位兆及献主也。“农”,田畯之有功而没者。“邮表畷”,田畯督耕之处。八家同井,割公田二十五亩表建庐舍,当一井之中,田畯至则止焉,故祭其舍神也。“禽兽”,猫虎也。三者报稼事之功。

  仁之至,义之尽也。古之君子,使之必报之。迎猫,为其食田鼠也。迎虎,为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也。

  首七字衍文。此申言祭禽兽之义也。“使”者,资其力之意。“迎”,装饰而游行之,乃致祭焉。

  祭坊与水庸,事也。

  “坊”,堤也,以护川浍之水使不溢。“水庸”,沟也,以通亩间之水使不涸。“事”,犹功也。二者祭水土之神,以报其无水旱之功也。

  曰:“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

  此祝词也。“反其宅”者,土气敛厚则肥美也。“归其壑”者,不泛泆也。“昆虫”,螟螽之属。“泽”,薮也。荑稗榛棘,各生于薮,不侵田也。

  皮弁素服而祭。素服,以送终也。葛带榛杖,丧杀也。蜡之祭,仁之至,义之尽也。(杀,色界反。)

  此主祭者之服。“榛”,似栗而小,以其木为杖。“杀”,等也,言与丧礼等也。百谷之登,岁功之成,以效于人而物则毙也矣。葱蒨未几,旋为槁落,亦仁人所极目而恻然者,故报其功而哀其衰死,以丧礼处之。《周礼》所谓“息老物”也。物之衰死而必为悯之,仁也;知利于己者非物之利,义也。推及于草木,则至且尽矣,由是而仁民亲亲,皆此心为之也。

  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野夫黄冠。黄冠,草服也。

  此野人助祭执事者之服也。“息”,矜怜也;矜田夫之勤,使服其服以彰其劳苦也。礼无“黄冠”。黄冠象笠,黄衣象蓑,皆效草服为之。

  大罗氏,天子之掌鸟兽者也,诸侯贡属焉。草笠而至,尊草服也。罗氏致鹿与女而诏客告也,以戒诸候,曰:“好田好女者亡其国。”(好,呼到反。)

  此使倡巫效为之也。“贡属”者,谓以禽兽之皮贡者使掌之也。大罗氏掌诸侯之贡,故效为之以戒诸侯。“草笠”,黄冠也。“致”,携而至也。“女”,盖为偶人象女子。假作罗氏,于蜡祭时致女鹿而告与祭之实,使戒诸侯。必效罗氏者,以其主田猎之事。

  天子树瓜华,不敛藏之种也。(种,之陇反。)

  亦使倡巫效为之也。“树”,种也。“华”,谓华而结实,桃李之属。设为天子树瓜华之戏者,以瓜及华实不可敛畜,示天子无私积之义也。蜡设诸戏皆有义存焉,与后世鱼龙曼延以恣华艳者异矣。然习为既久,或至不雅,子贡讥其若狂,盖以是与。

  八蜡以记四方。四方年不顺成,八蜡不通,以谨民财也。顺成之方,其蜡乃通,以移民也。(移,以豉反。)

  “记”,识也;所以表识其方之丰凶也。风雨若曰“顺”,百谷登曰“成”。“通”,行也。“谨民财”者,蜡既不行,则民皆杀礼节食以赡生也。“移”,羡也;丰饶自得之意,使欢裕以劝于耕也。

  既蜡而收民息已,故既蜡君子不兴功。

  “收民”,民之收敛者。“息”,休也。“已”,止也。《诗》所谓“役车其休”也。“兴”,起也。“功”,土功。凡土功兴作皆于龙见而始事,至既蜡之后,惟毕前功,不更兴起事端也。

  ▲右第十五章。此章言祭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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