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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月令(5)


  孟秋之月,日在翼,昏建星中,旦毕中。

  “孟秋”,日月会于鹑尾而斗建申之月也。“建星”,当斗十六度。以《大统历》法算之,处暑日在张七度,昏尾九度中,旦昴六度中。

  其日庚辛,其帝少皞,其神蓐收,其虫毛,其音商,律中夷则,其数九,其味辛,其臭腥,其祀门,祭先肝。(少,时照反。中,陟仲反。)

  秋王在金“庚辛”金幹,故吉。少皞,金天氏,以金德王。蓐收,金神,摧蓐万物而收藏之也,迎秋祀之。走兽曰“毛”。“商”,徵三分益一上生之音,其数七十二,浊之次也。“夷则”,大吕下生之律。蔡氏曰:“全五寸五分五厘一毫,半二寸七分二厘五毫,积十一万五百九十二分。”“九”者,金之成数,于《河图》位在西。“辛”“腥”者,金之味、臭。臭甚微,察之则审。要言味臭者,皆自化之所自成言之,不可以迹求也。“门”者,大门;自外入向内先由乎门,德主于纳,故秋祀之。“肝”,木藏,金克木,故为养道之重者。

  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

  白露之降在仲秋而记于是月也,时或有降而记其始也。“降”者,升已而下之谓。“寒蝉”,螀也。鹰之“祭鸟”,或杀之而不食有如祭也。“行戮”者,自搏杀而食之。“用始”云者,祭已乃戮也。

  天子居总章左个,乘戎路,驾白骆,载白旂,衣白衣,服白玉,食麻与犬,其器廉以深。

  “总章左个”,谓是西向南偏室。“戎路”,革路。白马黑鬣曰“骆”。“麻”,□,麻实,《本草》谓之火麻仁。“廉”,方而有觚稜也。

  是月也,以立秋。先立秋三日,大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秋,盛德在金。”天子乃齐。立秋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秋于西郊。还反,赏军帅、武人于朝。(“军帅”之“帅”,所反类,下同。朝,直遥反。余音同“孟春”。)

  “军帅”,六军之长。“武人”,车右,环人之类。

  天子乃命将帅选士厉兵,简练桀俊,专任有功,以征不义,诘诛暴慢,以明好恶,顺彼远方。(将,子亮反。好,呼报反。恶,乌路反。)

  “厉”,磨治也。“兵”,矛戟之属。“简”,挑选。“练”,训习。“桀俊”,勇力之士。“有功”,曾著战功者,以其娴习军政,威名动物,故“专任”之;而桀俊者为其用也。“诘诛”,声罪致讨。“暴”,虐民;“慢”,慢上;皆所云“不义”也。诘诛之,则天下诸侯知天子建侯欲其尊王爱民,而不然则恶而必讨,远方之国无不顺服矣。

  是月也,命有司修法制,缮囹圄,具桎梏,禁止奸,慎罪邪,务搏执。

  “法制”,律令之科条也。“修”者,稽考而举行之。“缮”,治也;谓厚其茨棘,谨其关键。“具”,造也。“奸”,骩法。“邪”,行恶。“慎罪”者,谨定其罪也。手执曰“搏”,械击曰“执”。“务搏执”者,如今访挐然。

  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端平。(创,初良反。断,丁乱反。下同。)

  “理”,旧说谓夏后氏刑官名,于经传无确据,盖亦秦官尔,在周为士师。非常曰“瞻”。手足捶击曰“伤”。“察”,详阅也。刀刃所伤曰“创”,扑断筋骸曰“折”,皆验之以坐抵偿也。“端”,求得其端而详之。“平”,中也。

  戮有罪,严断刑。

  “戮有罪”者,大罪速即于刑,若今不待冬决者也。“严”,详确也。“断刑”者,定五刑之属以待决也。

  天地始肃,不可以赢。

  “赢”者,饶益之意,谓施惠行赏也。

  是月也,农乃登谷,天子尝新,先荐寝庙。

  “谷”,黍、稷、稻、粱之总称;其早熟者,皆以是月登。“尝新”者,所尝非一,随登而随尝之。

  命百官始收敛。

  收敛其禄田之人,于此月始也。

  完堤防,谨壅塞,以备水潦。

  “堤”,护岸。“防”,障水冲。“壅”,以土。“塞”,以木石。“水潦”,秋霖涨。

  修宫室,坏墙垣,补城郭。

  “坏”,培也。“墙”,宫墙。“垣”,园圃墙。“修”“坏”“补”,皆因仍而葺治之。早穑已登,晚稼未熟,农功小讫,薄用之以防秋霖。

  是月也,毋以封诸侯,立大官;毋以割地,行大使,出大币。

  “立”,犹爰立之立。“大官”,公卿也。“割地”,以嘉赏诸侯也。“大使”,公卿出聘。“大币”,大聘用币丰厚。

  孟秋行冬令,则阴气大胜,介虫败谷,戎兵乃来;行春令,则其国乃旱,阳气复还,五谷无实;行夏令,则国多火灾,寒热不节,民多疟疾。(大,他盖反。复,如字,扶又反。还,似宣反。)

  “阴气大胜”,谓暴寒杀草。“介虫”,蟹也;“谷”,稻。“来”,来侵伐也。“阳气复还”者,蒸暑而雨,物生蘤萼。“不节”,时寒时热。

  ▲右第八章。

  仲秋之月,日在角,昏牵牛中,旦觜觿中。(觜,子斯反。俗音即委反者,误。)

  “仲秋”,日月会于寿星而斗建酉之月也。以《大统历》法算之,秋分日在翼十九度,昏斗十二度中,旦参九度中。

  其日庚辛,其帝少皞,其神蓐收,其虫毛,其音商,律中南吕,其数九,其味辛,其臭腥,其祀门,祭先肝。(音同“孟秋”。)

  “南吕”,大簇下生之律。蔡氏曰:“全五寸三分,积十万四千九百七十六分。”

  盲风至,鸿雁来,玄鸟归,群鸟养羞。

  “盲风”,猛疾之风,秦人语也。“来”者,初自塞北南飞,暂止中土也。“归”者,往于其所自来之称。“群鸟”,莺雀之类群飞者。“养”,蓄也。所食者曰“羞”,谓蓄聚草木之实于巢穴以备雨雪。

  天子居总章大庙,乘戎路,驾白骆,载白旂,衣白衣,服白玉,食麻与犬,其器廉以深。(大,他盖反。)

  “总章大庙”,谓是西向正中室。

  是月也,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

  五十始“衰”,七十而“老”。“授几杖”者,满杖乡,杖国,杖朝之岁,则令之杖;而坐则设几也。此为有爵者而言。“行糜粥饮食”,则遍赐国中之老者,以粟肉为养之之具也。

  乃命司服具饬衣裳,文绣有恒,制有小大,度有长短;衣服有量,必循其故;冠带有常。

  九月授衣之候,故预于此具备而饬其法。“文”,画也;衣之章以画缋,裳之章以絺绣。“有恒”者,十二章降杀之等。“制”者,形也;式幅之多寡,裾袂之侈约也。“长短”,以人身为节而必称也,深衣齐踝,冕服覆趺。“量”,称之多少也。自天子及后而下,岁所成衣服必有称数,循其故额,不得增损也。冠带亦有制度及量,如常式具之。“常”,亦故也。

  乃命有司申严百刑,斩杀必当,毋或枉桡;枉桡不当,反受其殃。(当,丁浪反。桡,女教反。)

  “严”者,钩考详审而定其罪也。“百刑”,五刑之条目,以百概之也。“斩”,断也;谓宫、刖、劓;“杀”则大辟也。“枉”,屈也。“桡”,坏法也。“反受其殃”者,谓故入人罪,即以其罪反坐之。

  是月也,乃命宰祝循行牺牲,视全具,案刍豢,瞻肥瘠,察物色,必比类,量大小,视长短,皆中度。五者备当,上帝其飨。(行,下孟反。量,吕张反。中,陟仲反。当,丁浪反。)

  “宰”,大宰。“祝”,大祝。“牺牲”,郊祀之牲。郊以仲冬,于此案视之,三月在涤,阅省如法即养之于涤也。“全具”,谓无疾□伤折。“案”,临而考之也。草曰“刍”,谷曰“豢”,案考使之丰洁也。“察物色”者,拣其毛之纯者。“比”,合也。“比类”,牛羊若豕色齐一也。“大小”,以形体言;“长短”,以角言。“五者”,全具一,肥二,物色三,大小四,长短五。“其”者,庶几之辞。

  天子乃难,以达秋气。(难,诺何反。)

  称“天子”者,明诸侯以下所不得用。“达”,畅涤其阴之郁滞。

  以犬尝麻,先荐寝庙。

  麻始登也。

  是月也,可以筑城郭,建都邑,穿窦窖,修囷仓。

  “可以”者,或可之辞。农或早收,功或不容待,则为之也。“筑城郭”,所以建立都邑。有先君之庙曰“都”,无曰“邑”。“窦”所以行水、“窖”所以藏粟。圆曰“囷”,方曰“仓”。

  乃命有司趣民收敛,务畜菜,多积聚。(趣,七玉反。畜,丑六反。)

  “有司”,田官。“收敛”,获也。“畜菜”者,北土寒,多无青蔬,秋则瓜瓠之属,干之以御冬也。“积聚”,谓刍蒿薪蒸。

  乃劝种麦,毋或失时;其有失时,行罪无疑。

  麦以接五谷之穷,恐以方敛而怠,故急趣而以刑纠之。“疑”,矜宥也。

  是月也,日夜分,雷始收声,蛰虫坏户,杀气浸盛,阳气日衰,水始涸。

  “收声”者,阳气或出,微弱散缓不能成声,如敛聚退缩也。“坏”,益而小之也。“水”,潦水。

  日夜分,则同度量,平权衡,正钧石,角斗甬。

  春分较正之,所以谨出;秋分较正之,所以谨入。

  是月也,易关市,来商旅,纳货贿,以便民事。四方来集,远乡皆至,则财不匮,上无乏用,百事乃遂。(易,以豉反。来,落盖反。)

  “易”,治也;谓修除其道路邸舍也。“来”,招徕之也。“货贿”,泉布器用之属。有来卖者则得其器用,有来买者则得其泉布,皆便民也。“四方”,侯国。“远乡”,六乡相去二百里者。“百事”,国所营造。“遂”,成也。

  凡举大事,毋逆大数,必顺其时,慎因其类。

  “大事”,兵戎力役之事。“大数”,时与类也。“类”者,事之宜,物之便也。自此月讫冬皆可次举大事,故于其始戒之。

  仲秋行春令,则秋雨不降,草木生荣,国乃有恐;行夏令,则其国乃旱,蛰虫不藏,五谷复生;行冬令,则风灾数起,收雷先行,草木早死。(恐,欺用反。复,如字,扶又反。数,所角反。)

  “复生”者,不黄熟而更苗叶也。“风灾”,大风偃禾。“收雷先行”,不待秋分,雷先收声也。

  ▲右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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