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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丑上篇(5)


  一八

  “愿学孔子”一段,自“宰我、子贡善为说辞”起。孟子但从大架步说,却未显出示人,集注、语录亦未为发明。双峰谓“孟子章句长,须看教前后血脉贯通”。如此“愿学孔子”一语,乃通章要领,若于前后贯通有碍,则不但文义双踬,而圣学吃紧处亦终湮晦,令学者无入手处。

  夫愿学孔子,则必有以学之矣。孟子曰“可以仕则仕云云,孔子也”。然则将于此而学之耶?乃此四者则何易学也?仕、止、久、速之可者,初无定可,而孔子之“则仕”、“则止”、“则久”、“则速”也,自其义精仁熟,繇诚达几,繇几入神之妙。倘无其圣功,而徒仿佛其化,则亦王莽之学周公矣。夫化繇德显,德自学成。孔子曰“下学而上达”,达者自然顺序之通也。达不可学,而学乃以达,孔子且然,而况学孔子者乎?

  既明夫非于仕、止、久、速而学之,则将曰知言、养气,其学孔子者也。此固然矣。然其云养气者,集义是也。夫集义而气以不馁,则至大至刚,无所贬挠,而两闲之事,皆足以任之,孔子固然。而伯夷、伊尹之“行一不义,杀一不辜,得天下而不为”,“君百里之地,而足以有天下”,其气之配道义以终无馁者,夫岂有让哉?而孟子又何以略二子而独学孔子也?故养气者,圣功也,抑圣者之所同也,非孔子之所以异也。

  今但从末一段文字原委看来,跌入子贡问圣一段孔子自言处,则孟子之所以学孔子者,固可考矣。公孙丑“夫子既圣”一问,先以“辞命未能”发端,则其疑孟子之圣也,固在圣人复起之所不易。而子贡信夫子之圣也,以学不厌而教不倦为仁知之大用。即此观之,则可直词以决之曰:养气者,夷、尹、孔子之所同也;知言者,孔子之所以异也;学孔子者,知言而以养其气也。

  先儒谓知言、养气,二者合一;又云告子外义,故不知言。是则孟子唯能见义于内,故于天下之言,无所求而不得,而浩然之气日生。夫其见义于内者,岂斤斤之明足以察之哉?以无私之仁体藏密之知,故自喻其性之善,而灼然见义之至足于吾心。乃其所繇以致此者,则唯不厌、不倦以为学教,而即物穷理,以豁然贯通于吾心之全体大用者也。全体大用即义。此即大学之格物、致知以知至善而止者也。繇其知之大明,则为知言;繇其行之造极,则为养气。义无不集,故造极。行造其极则圣矣。

  夷、尹之所以皆得为圣也,尹之格于皇天,夷之风起百世者,气之盛大流行、塞乎两闲者也。乃繇其行之已至,则得天下而不为,固有所不可矣;君百里而有天下,则抑有所可矣。若夫随可而可,不但有其必可,斯岂特行足以造之而气足以任之哉?孟子曰:“智,譬则巧也;圣,譬则力也。其至,尔力也;其中,非尔力也。”力者,义无不集而气足以举其任也。巧者,尽心知性而耳顺乎天下之理,是非得失判然冰释而无纤芥之疑也。是知孔子之独至,非二子之所得同者,在知言。

  而孔子之所以声入心通,无疑于天下之理,而为万事万物之权衡,以时措而咸宜者,一其下学上达者之条理蚤成也。学不厌、教不倦,下学之功也。乃即此以学而即此以达,则唯尽吾性之善、充吾心之义而无不达矣。故其为学,始于格物、致知,而要于明德之明。孟子曰“万物皆备于我矣”,则物之所自格者,即吾德之本明者也。以尽吾心皆备之物,而天下之是非得失,无不待我以为权衡,此孔子所谓“可与权”者。养气则可与立,知言乃可与权。乃以应夫仕、止、久、速之几,如日月之明,容光必照,而廓然其无疑矣。

  若夷与尹,非其知之不真也,知其所至,而未极乎物之所至,则至其所知,而或未中乎几之莫知。其不能从容于仕、止、久、速合一无滞之义也,亦极其所极,而未达乎无用不极之妙。易曰:“精义入神,以致用也。”“穷神知化,德之盛也。”事始于精义,则下学皆有可学之资;化极于穷神,则虽夷与尹不足以尽其上达之妙。然则孟子之所以学孔子者,一言以蔽之曰,知言而已矣。

  乃微其词而不直以告丑者,则缘此之为学,事甚易而几甚微,达者自可得之于无行不与之中,而苟标此以为宗,将使愚者不察,苟求之外而遗吾本明之德,则且玩物丧志,以终身于罔、殆之中。乃以前段所答知言之问,但就齐卿相所知之言,显其救时之大用,而未著夫知言之全体与其所自知言之本原,故于此复申言其从入之事在学诲之中,而推致其权度之精,则有时中之妙。盖七篇本孟子所自作,故问答之际,一合一离,一微一显,一偏一全,经纬成文,而大义、微言交相引伸,使知者自得之。“引而不发,跃如也”,亦于此信矣。

  一九

  “不忍人”“忍”字,误作“必有忍”“忍”字一例看,极为害理。双峰“忍不住”之说,其谬甚矣!“忍”字从刃、从心,只是割弃下不顾之意。朱[孟]子于此,已说得分明。事亲、从兄,是从顺处见;恻隐、羞恶,是因逆而见。观下称孺子入井则知之。若无入井之事,但见一孺子,便痛惜怜爱,忍禁不住,骨与俱靡,则亦妇人之仁耳。

  此章言“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其云“先王”者,汤、武是也。人之陷于水火者为势已逆,而我始创法立制以拯之也。若承治之主,便无可动其恻隐者,则又如下篇所云“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但无害之而已足矣。君子之于民也,当其顺,则无欲害之而止;当其逆,则有不忍之之心。非仁之有二心也,仁术之因乎物者自不同也。

  若云恻隐之心从中发出便忍不住,则当云“不忍恻隐之心”,而何以云“不忍人”?此处吃紧在一“人”字。言人,则本为一气,痛痒相关之情自见。朱子云“见一蚁子,岂无此心”,语自有病。理一分殊,昭然自别于吾心,不可笼统带说。均是人矣,则虽有贵贱亲疏之别,而情自相喻,性自相函,所以遇其不得恰好处,割舍下将作犬马土芥般看不得。此求之人之天良,固自炯炯不昧,非徒有言说而不能喻于心也。浸令蚁子滨危,则又较犬马差一格,而况于人乎?

  至若忍禁之忍,自以能忍为得。若忍不住,自是不好事。忍者,情欲发而禁之毋发,须有力持之事焉。若人之不仁,则直是丧其本心,岂有恻隐之心发于中而用力以禁其不发者哉?苟其为仁义之心,虽至愚不肖,既有之,亦必听之,特不能发之,而未有忍之者也。且云“不忍人之政”,亦岂先王之有此政也,技痒不禁,而急于自见也乎?甚哉,饶氏之以小言破道!将牵率夫人乐用其妇人之仁、小丈夫之悻悻而有余矣。

  二十

  集注“全体此心”四字,恰与“端”字对说。孟子之学,大旨把内外、精粗看作一致,故曰“万物皆备于我”。“万物皆备于我”,万事皆备于心也。心之发端,则是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到全体上,却一部全礼乐刑政在内。只缘仁、义、礼、知之德,弥纶两闲,或顺或逆,莫不左右而逢原也。

  双峰云“斯,犹即也”。若下得“即”字,便不当下“斯”字。“即”字虽疾速,然有彼此相蹑之意。如人言“行一步,即行第二步”,第一步之中无第二步,但行一步亦自可止,不必定行第二步;特行之疾者,不止而加进,遂相因以即有耳。此言“斯有”则不然。须为之释曰“斯,即此也”,方得恰合。即此不忍人之心,便有不忍人之政在内,非有待也。如齐宣之易牛,孟子许之为“仁术”。仁,心也;术,政也。不忍杀牛之心,自有此全牛之术;非既有此心,又有此术也。

  先王固不无学问思辨之事,存养省察之功,然俱于事未至前之先,务求吾心之全体大用而全体之;非待有其心后,却方讲求其事,以为心树枝叶。说“即”字虽疾速,以实求之,则终成蹭蹬。识得孟子本领,自然不作此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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