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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张篇(2)


  二

  集注“则心不外驰而所存自熟”,是两截语,勉斋、潜室俱作一句读下,其误不小。集注

  吃紧在一“所”字。所存者,固有所存也,与元稿云“事皆有益”,意亦无殊。特以言“事”不如言“所存”之该乎事理,言“有益”不如言“熟”之有得者深耳。圈外注载二程夫子之言,前一条是“心不外驰”之意,第二条是“所存自熟”之旨,只此极分明。勉斋、潜室似说“心不外驰”则“存之自熟”,毫厘之差,千里之谬矣。

  存者,存其理也,存学、问、思、志所得之理也。若空立心体,泛言存之,既已偏遗仁之大用,而于鸢飞鱼跃、活泼泼地见得仁理昭著者,一概删抹,徒孤守其洞洞惺惺、觉了能知之主,则亦灵岩三唤主人之旨而已。

  彼盖误认“在中”之义,以为不求仁而得仁,借此“博学、笃志、切问、近思”做个收摄身心的法,以消归其心,使之日有所用而不放。审尔,则是以此四者为敲门砖子矣。使其然也,又何必学、问、志、思之屑屑哉?运水搬柴,与拈一句没意味话头,吞不下、吐不出,死教参去,其以收摄此心,更为直截矣。程子所云“彻上彻下”,固自有意。如黄、陈之说,则道固不彻于下,直假此以消妄心,亦不能彻上也。悲哉!朱子没而门人乱其师说以叛即于禅,有如此也!

  朱子之意,缘人之求仁者,或只在应事接物上寻讨,如子张等。则始于事物求仁,继且因应事接物之多歧,遂引著此心向功利上去,此外驰之粗者也。若其不然,则又空置此心,教

  且向空洞无物处索见本体,因与高远无实之兴致相取,此外驰之精者也。粗者之入于害也易见,而其害犹浅。精者害愈深则驰愈甚,日日自以为存心,而心之放而不求,以骎骎入于无父无君之教,载胥及溺而不自知。若能于此四者用功,不即与事物俱流,而实以与万事万物成极深研几之体,则心之所存,皆仁之所在,必不使一念之驰于仁外矣。而岂假此以闲制其心,如授毬于狮子以消其悍鸷,使人欲不得而起之谓哉?

  云“所存”者,即存仁也,存仁之显诸事理者也,存夫所学所志所问所思之择乎仁而有得者也。盖心原以应事,而事必有其理。其事其理,则皆散见于文而可学也。博学而切问,则事之有其理者可得而见矣。笃志以必为,而又近思之以求体验之有得,则以理应心,而理之得皆心之得矣。以此为功而不舍,则于仁之即吾身而具、即事理而显者,无不见焉。亦如此以为功,则所以体仁者皆得其实,固即此学、问、志、思之中有以得夫仁而体之也,故曰“仁在其中”。

  子夏此语,极是平实朴满,见得仁处,而深以戒夫枯坐观心、求之寂静而不知所止宿者。故明道言“彻上彻下”,其意亦谓即下即上,不当舍下而别求上。故将古今圣贤修道之教授学者,而使之深求焉,仁即此中而在,直到与天地万物为一体,也只在此中。其言十全警切,可谓体用俱彰。乃诸子不察,犹且立一存心为主,而以学、问、志、思为宾,则是学、问、志、思之外,别有仁焉,而不在其中矣。勉斋云“不可以为求此而得彼”,是也。乃又云“心常有所系著”,则显用释氏“系驴橛”之旨,夫且自言而自背之矣。

  朱子说仁是“心之德,爱之理”。博学、切问者,求知其理也。笃志、近思者,求其有得于心也。只此斩截作解,便与子夏之意吻合。“仁在其中”者,言仁本在所学、所志、所问、所思之中,于此体仁而力行之,则天理烂熟,存之于己,而不患其与仁相背矣。不然,或将外驰以求仁,而反失之身心事理之中,非徒无益而又害之矣。通程、朱之微言,以求子夏之大义,尽于此耳。

  三

  “惮于自欺”一“惮”字,意味极长。君子之不自欺,诚惮之也。谓之曰“过”,则虽在小人,于此一事亦不是立意为恶,而特偶然之失尔。

  君子胸中原有一天理在,则自欺处直是倒缩将来,虽欲为之而力不任。故必发露出来,怕得要如此遮掩。小人良心已牿亡,胸中全无天理,而偏多颠倒回互之才,他看著首尾中外,原不消相应,盖覆得去便与盖覆,有何难之有!学者须教此心有惮于自欺时,方是天理来复之几。

  四

  子夏之以洒扫应对教其门人,其能习为之而即已通其所以然与否,今不可考,要之则似但习其文而未能。洒扫应对之所以然,其难于即见者,较之精义入神为尤甚。于此下学而上达,圣功之极境也。

  程、朱于此,分四层说:洒扫应对为事之小者,精义入神为事之大者,洒扫应对之所以然为理之小者,精义入神之所以然为理之大者。乃自初学言之,则事亦有其小大,理亦有其小大;而自上达言之,则事自分小大而理一贯也。以此如实求之,则未至乎上达、一贯之极致者,固不得执洒扫应对之所以然,为即精义入神之所以然,而便以此括天下之理。洒扫应对之所以然,终是不过如此,便说慎独,也只是慎此洒扫应对之节耳。

  子游抹去下者一节,作无理之事,固是不识天理之全体。朱子又虑人却拈著者洒扫应对之形而上者以为至极,而以之贯天下之道,则其害之浅者,有致远则泥之忧,其害之深者,且如释氏之运水搬柴为神通妙用,将视天下之事,除取现前更无有法,而君子之以弥纶参赞乎天地者尽废矣。

  洒扫应对,形也。有形,则必有形而上者。精义入神,形而上者也。然形而上,则固有其形矣。故所言治心修身、诗书礼乐之大教,皆精义入神之形也。洒扫应对有道,精义入神有器。道为器之本,器为道之末,此本末一贯之说也。

  物之有本末,本者必末之本,末者必本之末。以此言本末,于义为叶。而子游之言本末也则异是,以大且精者为本,小且粗者为末。乃不知自其形而上者言之,则理一也,而亦未尝不以事之大小分理之大小。若以其形而下者言之,则彼此各有其事,各有其用,各有其时,各有其地,各有其功,各有其效,分致而不相为成,安得谓大且精者为小者之本乎哉?

  唯其大且精者之不能即摄小且粗者而共为本末,故曰大小精粗,俱学者所不可遗之事。而以小子质性之不齐,姑且使修其小且粗者,俾其事之易尽,而以渐得其理,然后授之以大且精者之事,而以用力之熟,扩充有自,则大且精者之事可得而学矣。合小大精粗而皆习其事,所存既熟而心不外驰,则夫洒扫应对之所以然可得而见也,精义入神之所以然可得而见也,洒扫应对之所以然,与精义入神之所以然,其即下学即上达、一以贯之者,夫亦可得而见也。

  于事有大小精粗之分,于理亦有大小精粗之分。乃于大小精粗之分,而又有大小精粗之合。事理之各殊者分为四,一、事之粗小,二、事之精大,三、粗小之理,四、精大之理。与理之合一者为五,粗小之理即精大之理。此事理之序也。始教之以粗小之事,继教之以精大之事,继教以精大之理,乃使具知粗小之理,而终以大小精粗理之合一,如夫子之告曾子。此立教之序亦有五焉,而学者因之以上达矣。子夏立教之序,其意盖如此。

  乃事因理立,则理即事在。是方其初学之时,有所事于事,即其有所事于理。而如程子所云“慎独”者,则彻上彻下所共用之功,则虽姑教之以粗小之事,而精大之理与合一之理,亦既在焉。是故迨其豁然贯通之后,则已知吾向之所有事于粗小之形而下者,皆以获左右逢原之乐也。此则程子所以深信圣道之诚然,而朱子所以辟鹅湖之邪说,以抑子游末有本无之偏词也。合集注、语录观之,自当为分析如此。勉斋、双峰之说,治乱丝而益纷之,芟之可也。

  五

  于行上说,则洒扫应对之授全体于天则,与精义入神之有其天则,一也。而学者之以慎独为要,则慎之于洒扫应对,与慎之于身、心、意、知、家、国、天下,亦一也。于知上说,则精义入神之形而下者大,其形而上者精;洒扫应对之形而下者小,其形而上者粗。自非圣人一以贯之,则知之者实各有所知,而不可以此通彼。子游欲于知上统一,而以本贯末,故误。程子推子夏之意,于知分次第,教者但能教人以知;行则存乎其人,非教者所可传。而所以行之者一,则虽有次第,而非洒扫应对之得末而丧本也。如此看来,乃有分疏,有津涘。双峰说慎独处大错,云峰辟之为当。

  六

  为不学者言,则不问其仕之优不优,固不可不学也。当云“学而优方仕”,不当云“仕而优则学”。为不仕无义者言,则亦当以分义责之,非徒以学优之故,须急售其所学也。或问“各有所指”,庆源分已仕、未仕说,自与集注“当事自尽”之说恰合,余说俱不足取。

  七

  自致与尽己不同。尽己者,尽己之所当尽也。自致者,尽乎用情之极致也。南轩添个 “推是心”一层,胡氏又云“非专为丧礼发也”,则欲人以所致于亲丧者,施之于疏远之人、平常之事,此二本而无分矣。亲其邻之赤子若亲兄子然,且不可,况以终天之憾,移诸人之疏、事之小者哉!

  资于事父以事君,敬同而爱且不同。兄弟之服期,而其仇仇也但不与同国。因其所当与者,称中心之则而无所吝,即尽己之忠矣。安得以执亲之丧者概施之?即至于父母之养,而犹不足以当大事,唯其为可继也。则世之埋儿、割股者,皆为已甚。夫子说个“人未有自致”,具显理一分殊之义。于此不察,将有如释氏之投崖饲虎者,而大伦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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