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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罕篇(3)


  一一

  “君子以自强不息”,是用天德,不是法水。水之“不舍昼夜”,是他得天德一分刚健处。逝者,天德之化迹也,于水亦有,于人亦有。到水上,只做得个“不舍昼夜”。于人,更觉光辉发越,一倍日新。天德活泼,充塞两间,日行身内,不之察识而察识夫水,亦以末矣。 一二

  圈外注引史记南子同车事,自是不然。史迁杂引附会,多不足信。且史所云者,亦谓见灵公之好色,而因叹天下好德者之不如此,非以讥灵公也。乃夫子即不因灵公之狎南子,而岂遂不知夫人好色之诚倍于好德?则朱子存史迁之说,尚为失裁,况如新安之云,则似以讥灵公之不能“贤贤易色”,是责盗跖以不能让国,而叹商臣之不能尽孝也,亦迂矣。

  且子曰“吾未见”者,尽词也。灵公之荒淫耄悖,当时诸侯所不多见,而况于士大夫之贤者?乃因此一事,而遂概天下之君若臣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其何以厌伏天下之自好者哉?

  且云“好德如好色”,两相拟之词,则正为好德者言,而非为不好德者。道好德,即不[如]好色,然亦已好矣。灵公之无道,秉懿牿亡,其不好德也,岂但不能如好色而已哉?灵公为南子所制,召宋朝,逐太子,老孱被胁,大略与唐高宗同。其于南子,亦无可如何,含愤忍辱,姑求苟安而已。好德者如此,则已不诚之甚,而何足取哉?史迁之诬,新安之陋,当削之为正。

  一三

  朱子之言权,与程子亦无大差别。其云“于精微曲折处曲尽其宜”,与程子“权轻重,使合义”正同。“曲尽其宜”一“宜”字,即义也。不要妙、不微密,不足以为义也。

  朱子曲全汉人“反经合道”之说,则终与权变、权术相乱,而于此章之旨不合。反经合道,就事上说。此繇“共学”、“适道”进于“立”、“权”而言,则就心德学问言之。学问心德,岂容有反经者哉?

  子曰“可与立,未可与权”,初不云“可与经,未可与权”,“经”字与“权”为对。古云“处经事而不知宜,遭变事而不知权”,就天下之事而言之,“经”字自与“变”字对。以吾之所以处事物者言之,则在经曰“宜”,在变曰“权”,权亦宜也。于天下之事言经,则未该乎曲折,如云“天下之大经”,经疏而纬密也。于学问心德言经,则“经”字自该一切,如云“君子以经纶”,凡理其绪而分之者,不容有曲折之或差,则经固有权,非经疏而权密也。

  朱子似将一“经”字作“疏阔”理会。以实求之,轻重不审,而何以经乎?经非疏而权非密,则权不与经为对。既不与经为对,亦不可云经、权有辨矣。

  以已成之经言之,则经者天下之体也,权者吾心之用也。如以“经纶”之经言之,则非权不足以经,而经外亦无权也。经外无权,而况可反乎?在治丝曰“经”,在称物曰“权”;其为分析微密,挈持要妙,一也。特经以分厚薄、定长短,权以审轻重,为稍异耳。物之轻重既审,而后吾之厚薄长短得施焉。是又权先而经后矣。

  至如孟子云“嫂溺援之以手”,乃在事变上说。岂未可与权者,视嫂溺而不援乎?若伊尹放太甲,周公诛管、蔡,则尤不可以证此。

  周公若有反经合权之意,则必释管、蔡而后可。盖人臣挟私怨,朋仇仇,乘国危主幼而作乱,其必诛不赦者,自国家之大经大法。是其诛之也,正经也。周公即微有未惬处,亦守法太过,遭变事而必守经耳,安得谓之反经?

  若太甲之事,则圣人之所不道,夫子似有不满于伊尹处。其不见删于书,亦以太甲之事为后戒;且亦如五子之歌,存其词之正而已。且伊尹之放太甲,亦历数千载而仅见,尧、舜、禹、文、孔子,俱未尝有此举动。孔子于鲁,且不放逐三桓,而况其君?如使进乎“可与立”者,必须有此惊天动地一大段作为,而后许之曰“可与权”,亦岂垂世立教之道哉?浸假太甲贤而伊尹不放,则千古无一人一事为可与权者矣,其将进祭仲、霍光而许之乎?

  若嫂溺手援,乃淳于髡草野鄙嫚之说,孟子姑就事之变者言之。自非豺狼,皆可信其必援。只是一时索性感怆做下来的,既非朱子“精微曲折,曲尽其宜”之义,而又岂圣贤胸中有此本领,以待嫂之溺,为反经而合道耶?

  朱子云:“‘可与立,未可与权’,亦是甚不得已,方说此话。”使然,则独伊、周为当有权,而尧、禹为无权乎?孟子讥“执中无权”,初不论得已、不得已。易称“精义入神,利用安身”,则虽履平世,居尊位,行所得为,亦必于既立之余,加此一段心德。而况此但言学者进德之序,初未尝有不得已之时势,若或迫之者。

  故唯程子之言为最深密。程子云“圣人则不以权衡而知轻重矣,圣人则是权衡也”,显此为“从心所欲,不逾矩”之妙。权之定轻重,犹矩之定句股;而权之随在得平,无所限量,尤精于矩;则必从欲不逾矩,而后即心即权,为“可与权”也。如乡党一篇,无不见圣人之权。若一往自立,则冉有、子贡侍于夫子而“侃侃如也”,夫岂不正,乃以准之于轻重,固已失伦。自非圣人盛德积中,大用时出,其孰能必施之下大夫而不爽哉?

  万事交于身,万理交于事,事与物之轻重无常,待审于权者正等。目前天理烂漫,人事推移,即在和乐安平之中,而已不胜其繁杂,奚待不得已之时,而后需权耶?

  况圣贤之权,正在制治未乱上,用其聪明睿知、神武不杀之功。若到不得已临头,却只守正。舜之“夔夔齐栗”,周公之云“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知勇不登,而唯仁可以自靖。故诗云“公孙硕肤,赤舄几几”,言不改其恒也。若张良之辟谷,郭子仪之奢侈,圣贤胸中原无此学术,而况祭仲、霍光之所为哉?

  圣贤之权,每用之常而不用之变。桐宫一节,亦未免夹杂英雄气在。孟子有英气,故尔针芥而推之为圣。论语称夷、惠而不及伊尹,圣人之情可见矣。

  易云“巽以行权”,巽,入也,谓以巽入之德,极深研几而权乃定也。如风达物,无微不彻,和顺于义理而发其光辉,焉有不得已而反经以行者乎?故权之义,自当以程子为正。

  一四

  天下无一定之轻重,而有一定之权。若因轻重之不同而辄易焉,则不足以为权矣。大而钧石,小而铢絫,止用其常而无不定,此乃天理自然恰当之用。若云不得已而用权,则执秤称物者,皆日行于不得已之涂矣,而岂其然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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