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斛斯征传


  斛斯征,字士亮,河南洛阳人。父椿,太傅、尚书令。征幼聪颖,五岁诵《孝经》、《周易》,识者异之。及长,博涉群书,尤精《三礼》,兼解音律。有至性,居父丧,朝夕共一溢米。以父勋累迁太常卿。

  自魏孝武西迁,雅乐废缺,征博采遗逸,稽诸典故,创新改旧,方始备焉。又乐有錞于者,近代绝无此器,或有自蜀得之,皆莫之识。征见之曰,:“此錞于也。”众弗之信。征遂依干宝《周礼注》以芒筒捋之,其声极振,众乃叹服。征乃取以合乐焉。六官建,拜司乐中大夫,进位骠骑大将军、开府。后高祖以征治经有师法,诏令教授皇太子。宣帝时为鲁公,与诸皇子等咸服青衿,行束脩之礼,受业于征,仍并呼征为夫子。儒者荣之。

  宣帝嗣位,迁上大将军、大宗伯。时高祖初崩,梓宫在殡,帝意欲速葬,令朝臣议之。征与内史宇文孝伯等固请依礼七月,帝竟不许。帝之为太子也,宫尹郑译坐不能以正道调护,被谪除名。而帝雅亲爱译,至是拜译内史大夫,甚委任之。译乃献新乐,十二月各一笙,每一笙用十六管。帝令与征议之,征驳而奏,帝颇纳焉。及高祖山陵还,帝欲作乐,复令议其可不。征曰:“《孝经》云:‘闻乐不乐’。闻尚不乐,其况作乎。”郑译曰:“既云闻乐,明即非无。止可不乐,何容不奏。”帝遂依译议。译因此衔之。

  帝后肆行非度,昏虐日甚。征以荷高祖重恩,尝备位师傅,若生不能谏,死何以见高祖。乃上疏极谏,指陈帝失,帝不纳。译因谮之,遂下征狱。狱卒张元哀之,乃以佩刀穿狱墙,遂出之。元卒被拷而终无所言。征遇赦得免。

  隋文践极,例复官,除太子太傅,诏修撰乐书。开皇初,薨。子谚。征所撰《乐典》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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