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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歌乐器


  金部

  编钟一虡,钟十有六,范金为之。笋虡(横曰笋,植曰虡。)皆雕绘树羽,涂金双凤五,中列博山,崇牙十有六,县以红绒组。虡趺青龙籍地,以绿油卧梯二,加两跗焉。笋两端金螭首,衔鍮石璧翣,五色销金流苏,绦以红绒维之。铁杙者四,所以备欹侧。在太室以碍地甓,因易以石麟。虡额识以金饰篆字。击钟者以茱萸木为之,合竹为柄。凡钟,未奏,覆以黄罗;雨,覆以油绢。磬亦然。元初,钟用宋、金旧器,其识曰“大晟”、“大和”、“景定”者是也。后增制,兼用之。

  石部

  编磬一虡,磬十有六,石为之。县以红绒紃,虡跗狻猊。拊磬者,以牛角为之。余笋虡、崇牙、树羽、璧翣、流苏之制,并与钟同。元初,磬亦用宋、金旧器。至元中,始采泗滨灵壁石为之。

  丝部

  琴十,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者各二。斫桐为面,梓为底,冰弦,木轸,漆质,金徽,长三尺九寸。首阔五寸二分,通足中高二寸七分,旁各高二寸;尾阔四寸一分,通足中高二寸,旁各高一寸五分。俱以黄绮夹囊贮之。琴卓髹以绿。

  瑟四,其制,底面皆用梓木,面施采色,两端绘锦,长七尺。首阔尺有一寸九分,通足中高四寸,旁各高三寸;尾阔尺有一寸七分,通足中高五寸,旁各高三寸五分。朱丝为弦,凡二十有五,各设柱,两头有孔,疏通相连,以黄绮夹囊贮之。架四,髹以绿,金饰凤首八。

  竹部

  箫二,编竹为之,每架十有六管,阔尺有六分。黑枪金鸾凤为饰,鍮石钉铰。以黄绒紃维于人项,左右复垂红绒绦结。架以木为之,高尺有二寸,亦号排箫,韬以黄囊。

  笛一,断竹为之,长尺有四寸,七孔,亦号长笛。缠以朱丝,垂以红绒绦结,韬以黄囊。

  籥二,制如笛,三孔。缠以朱丝,垂以红绒绦结,韬以黄囊。

  篪二,髹色如桐叶,七孔。缠以朱丝,垂以红绒绦结,韬以黄囊。

  匏部

  巢笙四,和笙四,七星匏一,九曜匏一,闰余匏一,皆以斑竹为之。玄髹底,置管匏中,施簧管端,参差如鸟翼。大者曰巢笙,次曰和笙,管皆十九,簧如之。十三簧者曰闰余匏,九簧者曰九曜匏,七簧者曰七星匏,皆韬以黄囊。

  土部

  埙二,陶土为之,围五寸半,长三寸四分,形如称锤,六孔,上一,前二,后三,韬以黄囊。

  革部

  搏拊二,制如鼓而小,中实以糠,外髹以朱,绘以绿云,系以青绒绦。两手用之,或搏或拊,以节登歌之乐。

  木部

  柷一,以桐木为之,状如方桶,绘山于上,髹以粉,旁为圆孔,纳椎于中。椎以杞木为之,撞之以作乐。

  敔一,制以桐木,状如伏虎,彩绘为饰,背有二十七鉏铻刻,下承以盘。用竹长二尺四寸,破为十茎,其名曰籈,栎其背以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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