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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孔孙传


  张孔孙,字梦符,其先出辽之乌若部,为金人所并,遂迁隆安。父之纯,为东平万户府参议,夜梦谒孔子庙,得赐嘉果,已而孔孙生,因丐名于衍圣公,遂名今名。既长,以文学名,辟万户府议事官,万户严忠范之兄为陕西行省平章政事,聘孔孙,以母老不应。

  时汴梁既下,太常乐师流寓东平,旧章缺落,止存登歌一章而已。世祖居潜邸,尝召乐师至日月山观之,至是,徐世隆奏帝,宜增设宫县及文、武二舞,以备大典。因诏徐世隆为太常卿,而孔孙以奉礼郎为之副,以董乐师,肄成,献之京师。廉希宪居政府,辟为掾。及安童为相,尤礼重之,授户部员外郎,出为南京总管府判官。时方议下襄樊,朝廷急用兵,孔孙谓:“今以越境私贩坐罪者,动以千数,宜开自新之条,俾得效战赎死。”朝论采之。佥四川道提刑按察司事,寻升湖北道提刑按察副使。行部巴陵,有囚三百人,因怒龚乙建言兴银利,发其坟墓而烧其家,烧死者三人。有司以真图财杀人坐之,孔孙原其情,减罪。迁浙西提刑按察副使,改同知保定路总管府事,俄拜侍御史,行御史台事。

  至元二十二年,安童复入相,言于帝曰:“阿合马颛政十年,亲故迎合者,往往骤进,据显位;独刘宣、张孔孙二人,恬守故常,终始如一。”乃除宣吏部尚书,孔孙礼部侍郎。寻升孔孙礼部尚书,擢燕南提刑按察使。

  二十八年,提刑按察司改肃政廉访司,仍为使,莅治于大名,一以所没赃籴粟五千斛赈饥民。拜佥河南江北行中书省事。亡何,除大名路总管,兼府尹,大兴学校。有献故河堤三百余里于太后者,即上章,谓宜悉还细民,从之。擢淮东道肃政廉访司使,因谳狱盐场,民尹执中兄弟诬伏为强盗,平反之。召还,拜集贤大学士、中奉大夫,商议中书省事。丞相完泽卒,孔孙与陈天祥上封事,荐和礼霍孙可为相。

  会地震,诏间弭灾之道,孔孙条对八事,其略曰:蛮夷诸国,不可穷兵远讨;滥官放谴,不可复加任用;赏善罚恶,不可数赐赦宥;献鬻宝货,不可不为禁绝;供佛无益,不可虚费财用;上下豪侈,不可不从俭约;官冗吏繁,不可不为裁减;太庙神主,不可不备祭享。帝悉嘉纳之,赐钞五千贯。又累疏言:“凡七十致仕者,宜加一官;丁忧服阕者,宜待起复;宿卫之冒滥者,必当革;州郡之职,必当遴选,久任达鲁花赤,宜量加迁转;又宜增给官吏俸禄;修建京师庙学,设国子生徒,给赐曲阜孔庙洒扫户;相位宜参用儒臣,不可专任文吏;故相安童、伯颜、和礼霍孙与廉希宪等,各宜赠谥。”久之,请老还家,拜翰林学士承旨、资善大夫,致仕,集贤大学士如故。

  大德十一年卒,年七十有五。

  孔孙素以文学名,且善琴,工画山水竹石,而骑射尤精。及其立朝,谠言嘉论,有可观者,士论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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