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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文原传


  邓文原,字善之,一字匪石,绵州人。父漳,徙钱塘。文原年十五,通《春秋》。在宋时,以流寓试浙西转运司,魁四川士。至元二十七年,行中书省辟为杭州路儒学正。

  大德二年,调崇德州教授。

  五年,擢应奉翰林文字。

  九年,升修撰,谒告还江南。

  至大元年,复为修撰,预修《成宗实录》。

  三年,授江浙儒学提举。

  皇庆元年,召为国子司业。至官,首建白更学校之政,当路因循,重于改作,论不合,移病去。科举制行,文原校文江浙,虑士守旧习,大书朱熹《贡举私议》,揭于门。

  延祐四年,升翰林待制。

  五年,出佥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司事,平江僧有憾其府判官理熙者,贿其徒,告熙赃,熙诬服。文原行部,按问得实,杖僧而释熙。吴兴民夜归,巡逻者执之,系亭下。其人遁去,有追及之者,刺其胁,仆地。明旦,家人得之以归,比死,其兄问杀汝者何如人,曰:“白帽、青衣、长身者也。”其兄诉于官,有司问直初更者曰张福儿,执之,使服焉。械系三年,文原录之曰:“福儿身不满六尺,未见其长也;刃伤右胁,而福儿素用左手,伤宜在左,何右伤也!”鞫之,果得真杀人者,而释福儿。桐庐人戴汝惟家被盗,有司得盗,狱成送郡。夜有焚戴氏庐者,而不知汝惟所之。文原曰:“此必有故也。”乃得其妻叶氏与其弟谋杀汝惟状,而于水涯树下得尸,与渍血斧俱在焉,人以为神。

  六年,移江东道。徽、宁国、广德三郡,岁入茶课钞三千锭,后增至十八万锭,竭山谷所产,不能充其半,余皆凿空取之民间,岁以为常。时转运司官听用乡里哗狡,动以犯法诬民,而转运司得专制有司,凡五品官以下皆杖决,州县莫敢如何。文原请罢其专司,俾郡县领之,不报。徽民谢兰家僮汪姓者死,兰侄回赂汪族人诬兰杀之,兰诬服。文原录之,得其情,释兰而坐回。时久旱不雨,决狱乃雨。

  至治二年,召为集贤直学士,地震,诏议弭灾之道。文原请决滞囚,置仓廪河北,储羡粟以赈饥;复申前议,请罢榷茶转运司,又不报。明年,兼国子祭酒。江浙省臣赵简请开经筵,泰定元年,文原兼经筵官,以疾乞致仕归。

  二年,召拜翰林侍讲学士,以疾辞。

  四年,拜岭北湖南道肃政廉访使,以疾不赴。

  天历元年卒,年七十一。

  文原内严而外恕,家贫而行廉。初客京师,有一书生病笃,取橐中金,嘱文原以归其亲;既死,而同舍生窃金去,文原买金偿死者家,终身不以语人。有文集若干卷,内制集若干卷,藏于家。子衍,荫授江浙等处儒学副提举,未任,卒。至顺五年,制赠文原江浙行省参知政事,谥文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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