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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昶传


  李昶,字士都,东平须城人。父世弼,从外家受孙明复《春秋》,得其宗旨。金贞祐初,三赴廷试,不第,推恩授彭城簿,志壹郁不乐,遂复求试。一夕,梦在李彦榜下及第,阅计偕之士,无之,时昶年十六,已能为程文,乃更其名曰彦。

  兴定二年,父子廷试,昶果以《春秋》中第二甲第二人,世弼第三甲第三人,父子褒贬各异,时人以比向、歆,而世弼遂不复任,晚乃授东平教授以卒。昶颖悟过人,读书如夙习,无故不出户外,邻里罕识其面。初从父入科场,侪辈少之,讥议纷纭,监试者远其次舍,伺察甚严。昶肆笔数千言,比午,已脱稿。释褐,授征事郎、孟州温县丞。

  正大改元,超授儒林郎、赐绯鱼袋、郑州河阴簿。三年,召试尚书省掾,再调漕运提举。

  国兵下河南,奉亲还乡里。行台严实,辟授都事,改行军万户府知事。实卒,子忠济嗣,升昶为经历。居数岁,忠济怠于政事,贪佞抵隙而进。昶言于忠济曰:“比年内外裘马相尚,饮宴无度,库藏空虚,百姓匮乏,若犹循习故常,恐或生变。惟阁下接纳正士,黜远小人,去浮华,敦朴素,损骑从,省宴游,虽不能救已然之失,尚可以弭未然之祸。”时朝廷裁抑诸侯,法制寝密,忠济纵侈自若。昶以亲老求解,不许。俄以父忧去官,杜门教授,一时名士,若李谦、马绍、吴衍辈,皆出其门。

  岁己未,世祖伐宋,次濮州,闻昶名,召见,问治国用兵之要。昶上疏,论治国,则以用贤、立法、赏罚、君道、务本、清源为对;论用兵,则以伐罪、救民、不嗜杀为对。世祖嘉纳之。明年,世祖即位,召至开平,访以国事,昶知无不言,眷遇益隆。时征需烦重,行中书省科征税赋,虽逋户不贷,昶移书时相,其略曰:“百姓困于弊政久矣,圣上龙飞,首颁明诏,天下之人,如获更生,拭目倾耳,以徯太平。半年之间,人渐失望,良以渴仰之心太切,兴除之政未孚故也。侧闻欲据丁巳户籍,科征租税,比之见户,或加多十六七。止验见户,应输犹恐不逮,复令包补逃故,必至艰难。苟不以抚字安集为心,惟事供亿,则诸人皆能之,岂圣上擢贤更化之意哉?”于是省府为蠲逋户之赋。中统二年春,内难平,昶上表贺,因进讽谏曰:“患难所以存儆戒,祸乱将以开圣明,伏愿日新其德,虽休勿休,战胜不矜,功成不有,和辑宗亲,抚绥将士,增修庶政,选用百官,俭以足用,宽以养民,安不忘危,治不忘乱,恒以北征宵旰之勤,永为南面逸豫之戒。”世祖称善久之。世祖尝燕处,望见昶,辄敛容曰:“李秀才至矣。”其见敬礼如此。

  会严忠济罢,以其弟忠范代之,忠范表请昶师事之,特授翰林侍讲学士,行东平路总管军民同议官。昶条十二事,刬除宿弊。至元元年,迁转之制行,减并路、府、州、县官员,于是谢事家居。

  五年,起为吏礼部尚书,品格条式、选举礼文之事,多所裁定。凡议大政,宰相延置上座,倾听其说。六年,奸臣阿合马议升制国用使司为尚书省,昶请老以归。

  七年,诏授南京路总管兼府尹,不赴。八年,授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使,务持大体,不事苛细,未几致仕。

  二十二年,昶年已八十三,复遣使征之,以老疾辞,赐田千亩。

  二十六年卒,年八十有七。

  昶尝集《春秋》诸家之说折中之,曰《春秋左氏遗意》二十卷;早年读《语》、《孟》,见先儒之失,考订成编,及得朱氏、张氏解,往往吻合,其书遂不复出。独取《孟子》旧说新说矛盾者,参考归一,附以己见,为《孟子权衡遗说》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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