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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瑀传


  杨瑀,字元诚,杭州钱塘人。父昌,宋邳州万户。瑀少警敏。天历间,以大臣荐,召见于奎章阁,论治道及艺文事,命瑀篆‘洪禧明仁’玺文,称旨,留备宿卫。署广成局副使,擢中瑞司典簿,特赐牙符出入禁中。改广州清源县尹,帝爱其廉慎,留之。

  时伯颜柄政,一日挟太子出猎,帝欲逐之,瑀与密谋,夜以牙牌宣入。瑀首以增粜官米为请,左右皆于之,瑀曰:“城门上锁,明日不开,则米价涌贵,城中必先哄噪,且使知圣王恤民之德,有何不可?”帝允之,命世杰班传旨于省臣,增米铺二十,钞到即粜,都人咸额手以颂焉。

  以功授奉议大夫、太史院判官,旋擢同佥院事,赐金带、貂裘。同官有以景星见,欲奏之,瑀不可曰:“使人共见,始为不欺。”后数日,太白经天,众乃服瑀之有识。未几,请告归。复起为宣政院判官。

  改建德路总管。属贼由歙县窥建德,有司疑淳安长乐乡民通贼,捕下狱。株连数百家,民益汹汹。主师将以兵往,瑀不可曰:“倘以疑枉鼓众,乱贼乘衅而至,则事去矣。我请抚之,果不测,我当任其咎。”遂肩舆直抵淳安,又载米二百石以赈饥民,使县令谕之。明日,帅以兵至,瑀曰:“敢擅动者,军法从事。”乡民欢呼,持牛酒拜瑀,事遂定。

  二十年,迁中奉大夫、浙东道宣慰使都元帅,瑀以年七十,累请老。丞相达识帖木儿遣使留之,瑀谢事去,卒于家。

  著有《山居新话》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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