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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伯启传


  曹伯启,字士开,济宁砀山人。弱冠从东平李谦游,笃于问学。

  至元中,历仕为兰溪主簿,尉获盗三十,伯启以无左验,末之信。俄得真盗,尉以是黜。累迁常州路推官。豪民黄甲杀人,赂佃客诬伏,伯启谳得其情,卒论甲死罪。迁河南行省都事、台州路治中。御史潘昂霄、廉访使王俣交荐,擢拜西台御史。改都事,请建许衡祠以表其教士之功。四川廉访佥事阔阔木以苛刻闻,伯启劾罢之。

  延祐元年,擢内台都事。迁刑部侍郎。丞相铁木迭儿专政,一日,召刑曹官问曰:“西僧讼某之罪,何为久弗治?”众莫敢对,伯启徐进曰:“犯在赦前,故不治。”铁木迭儿怒甚,左丞阿礼海牙曰:“曹侍郎素廉直,某罪诚如所言。”铁木迭儿怒始解。宛平县尹盗官钱,铁木迭儿欲并诛守者,伯启执不可,杖遣之。八番帅擅杀起边衅,朝廷已选用代者,命伯启往诘其事。次沅州,道梗,伯启恐新帅以兵往,乃遣令史杨鹏与新帅言之,止奏前帅擅杀罪,边民以安。大同宣慰使法忽鲁丁扑运岭北粮岁数万石,肆为欺罔,累赃巨万。朝廷遣使督征,前后受赂,皆庇之。最后,伯启往,其人已死,谓其子弟曰:“负官钱,虽死必征。与其纳赂于人,曷若赏之于官。第条汝父所赂之数,官为征之。”诸受赂者皆惧,潜归赂于其子,得钞五百余万缗,以偿民之逋负。出为真定路总管。

  延祐五年,迁司农丞。奉诏至江浙议盐法,罢检校官,置六仓于浙东、西,设运盐官,输运有期,出纳有次,船户、仓吏盗卖漏失者有罚。归报,著为令。寻拜南台治书侍御史。伯启言,讼冤一切不问,非风宪定制。忤御史大夫意,乃自免归。召为福建道廉访使,旋改右司郎中。

  英宗即位,迁辽东道廉访使。时敕建西山佛寺,御史观音保等以岁饥请缓之,近臣激上怒,遂诛观音保等。伯启曰:“主上聪明睿断,是不可以不诤。”乃劾台臣缄默,使朝廷有杀谏臣名。帝为之悚听。俄拜集贤学士,迁侍御史。有诏同刊定《大无通制》,伯启言:“五刑者,异五等,今黥杖役于千里之外,百无一还者,是一人身备五刑,法当改易。”丞相拜住曰:“御史言是也。”会伯除浙西道廉访使,不果行。

  泰定初,告老,砀山人表所居为曹公里。伯启为侍读学士,考试国子生,首取吕思诚、姚缓,后皆为名臣。云南佥事范震言:“宰相欺上罔下。”不报,震饮恨死。伯启具其事,书于国史。真州知州吕世英以刚直获罪,伯启白其枉,擢居风宪,士论称之。其好彰之人善率类此。

  天历中,起伯启为淮东道廉访使,陕西行台中丞使驿敦遣,伯启喟然曰:“吾年且八十,尚忘知止之戒乎!”终不起。

  至顺三年卒,年七十九。

  赠体忠守宪功臣、河南行省左丞、鲁郡公,谥文贞。

  有诗文集十三卷行世。

  五子:
  震亨,晋宁县尹;
  贲亨,临江儒学教授;
  泰亨,福建盐司经历;
  复亨,江南行台御史;
  履亨,陕西行台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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