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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正传


  刘正,字清卿,清州人。初辟制国用使司令史,迁尚书户部令史。至元八年。罢诸路转运司,立局考核逋欠,正掌其事。大都运司负课银五百四十七锭,逮系倪运使等四人,征之,视本路岁入簿籍,实无所负,辞久不决。正察其冤,检吏牍,得至元五年李介甫关领课银文契七纸,适合其数,验其字画皆司库辛德柔所书也。德柔交结权贵,莫敢讲问。正廉得其实,始白尚书省鞫之,于是四人皆得释。正由是知名。转枢密院令史,辟中书掾。

  十四年,分省上都。会诸王昔里吉叛。至居庸关,守者告前有警急,正曰:“吾不往,后至者益怯矣。”驰出关,至上都。边将请金银符充战赏,中收檄工部造给,事后奏闻,帝以为欺罔,欲诘治。正曰:“军赏贵速,先造符印而后禀命,非罪也。”帝韪之。

  十五年,擢左司都事。时阿合马当国,与江淮行省阿里伯、崔斌有隙,诬以盗官粮四十万,命刑部尚书李子忠与正驰驿,按其事,狱弗具。阿合马复遣北京行省参知政事张澍等四人,杂治之,竟置二人于死。正乃移疾去官。

  十八年,征为左司员外郎。十九年春,阿合马并中书左右司为一,改左右司员外郎。三月,阿合马败,和礼霍孙右丞相,复为左司员外郎,谒告归。九月,中书捕正与参政匝喜鲁丁等,偕至帝前,问曰:“汝等皆党于阿合马,能无罪乎?”正曰:“臣未尝阿附,惟法是从耳。”会日暮,车驾还内,俱械系于阙前。逾数日,奸党伏诛,复械系正于拱卫司,和礼霍孙曰:“上尝谓,刘正衣白衣,行炭穴十年,有谓廉洁者。”乃免归。

  二十年春,枢密院奏为经历,擢参议枢密院事。

  二十五年,桑哥立尚书省,擢为户部侍郎,迁户部尚书,复移疾归。

  二十八年,桑哥败,完泽为丞相,召为户部尚书,迁参议尚书省事。省罢,仍参议中书省事。湖南马宣慰庶子因争荫,诬告其兄匿亡宋官银,正察其诬,罪之,仍荫其兄。济南张同知子为两淮运使,正弗与。张作飞语构其事,帝召正诘之,曰:“匿银事在右司,争事在左司,参议乃幕长,寝右而举左,宁无私乎?”正辨析分明,事遂释。

  三十年,御史台奏为侍御史,中书省奏为吏部尚书,己巳而复留为侍御史。迁江南行御史台中丞。

  大德元年,改同佥检密院事。寻出为云南行中书省左丞。右丞忙兀突鲁迷失请征缅,正以为不可。俄俱被征,又极言其不可。不从,师果无功。云南民岁输金银,甸寨远者,则遣官往征,人马刍粮往返之费,岁以万计。征收金银之数,必十加二,而折阅之数如之,其送迎馈赆之数又如之。正首疏其弊,给官秤,俾土司诣官输纳,其弊始革。始至,官储玐二百七十万索、白银锭。比四年,得贮一千七十万索、金百锭、银三千锭。

  七年秋,谢病归。

  八年六月,起为江西行省左丞。冬十月,改江浙。

  武宗即位,召为中书左丞,迁右丞。二年,立尚书省,复谢病归。

  仁宗即位,召诸老臣入议国事,正诣阙言八事:一曰守成宁,二曰重省台,三曰辨邪正,四曰贵名爵,五曰正官符,六曰开言路,七曰慎赏罚,八曰节财用。

  仁宗初政,风动天,正与诸老臣襄赞之力居多。累乞致仕,不许。拜荣禄大夫、平章政事、议中书省事。

  时议经理河南、淮浙、江西民田,增茶盐课额,正极言不可,弗从。岁大旱,野无麦谷,种不入土,台臣言:“燮理非人,奸邪蒙蔽,民多冤滞,感伤和气所致。”诏会议。平章李孟曰:“燮理之责,儒臣独孟一人,请避贤路。”平章忽都不丁曰:“台臣不能明察奸邪,以裨时政,可还诘之。”正言:“台、省一家,当同心献替,择善而行,岂容分异耶?”孟不从,竟如忽都不丁言。右丞相帖木迭儿传旨:“廉访司权太重,故按事失实,自今不许专决六品以下官。”忽都不丁、李孟议行之,正言:“但当择人,法不可易也。”事始寝。

  延祐六年卒。后赠宣力赞治功臣光禄大夫、司徒柱国,追封赵国公,谥忠宣。

  子:
  秉德,官秘书监丞,历兵、工二部侍郎,出为安庆路总管;
  秉仁,以荫为中书架阁管勾,累官工部尚书,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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