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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昶传


  李昶,字士都,东平须城人,父世弼,从外家受孙明复《春秋》。金贞祐初,三赴廷试,不第,推恩授彭城主簿,复求试。一夕,梦在李彦榜下及第,时昶年十六,已能文,乃更其名曰彦。兴定二年,父子廷试,昶果以《春秋》中第二甲。世弼在第三甲,授东平教授,卒。

  昶释褐,授征事郎、孟州温县丞。累迁尚书省掾,再调漕运提举。金亡,行台严实辟为都事,改行军万户知府事。实卒,子忠济嗣,擢昶为经历。忠济怠于政事,昶谏曰:“比年内外裘马相尚,饮宴无节,库藏空虚,百姓匮乏,若犹循习故常,恐生他变。惟阁下接纳正士,黜运小人,损骑从,省宴游,虽不能救已然之失,尚可以弭未然之祸。”时朝廷裁抑诸侯,法制浸密,忠济纵侈自若,昶以亲老求去,不许。俄以父忧去官,杜门教授,一时名士若李谦、马绍、吴衍等,皆出其门。

  世祖伐宋,次濮州,闻昶名,召见,问治国用兵之要。昶上疏:论治国,则以用贤、黜不肖、务本清源为对;论用兵,则以伐罪、救民、不嗜杀为对。世祖嘉纳之。

  明年,世祖即位,召至开平,昶知无不言,眷遇益厚。时征需烦重,行中书省科征税赋,虽逋户不贷,昶移书时相曰;“百姓困于弊政久矣,圣上龙飞,首颁明诏,天下之人,如获更生,拭目倾耳,以傒太平。半年之间,人渐失望,良以渴仰之心太切,兴除之政未孚故也。今又闻欲据丁巳户籍征税,比之见户,或加多十六、七,止验见户,应输犹恐不逮,复令包补逃亡,必致艰难。苟不以抚字为心,惟事苛征,则诸人皆能之,岂圣上擢贤更化之意哉?”省臣感其言,为蠲逋户之赋。

  中统二年春,阿里不哥不降,昶上表贺,因进谏曰:“患难将以存儆戒,祸乱将以开圣明,伏愿日新其德,虽伏勿休,战胜不矜,功成不有,和辑宗亲,抚绥将土,增修庶政,选用百官,俭以足用,宽以养民,恒以北征宵旰之勤,永为南面逸豫之戒。”世祖称善久之。世祖尝燕处,望见昶辄敛容曰:“李秀才至矣。”其见敬礼如此。会严忠济罢,以其弟忠范代之。忠范表请昶师事之,特授翰林侍讲学士、行东平路总管军民同议官。昶条十二事,划除宿弊。廷义令百姓老疾者,仍充赋役。昶言于政府曰:“鳏寡废疾之人,命所在优恤,此近日德音也。旬月之间,一予一夺,何以示信于民。”其议始格不行。

  至元元年,减并各路官,昶谢事家居。五年,起为吏礼部尚书,吕格条式,选举礼文之事,多所裁定。凡议大政,宰相延置上座,倾听焉。

  六年,阿合马议立尚书省,昶请老。七年,诏授南京路总管府尹,不赴。

  八年,授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使,务持大体,不事苛细,未几政仕。

  二十二年,昶年已八十三,复遣使征之,以老疾辞,赐田千亩。

  二十六年卒,年八十七。

  著《春秋左氏遗意》二十卷《孟子权衡遗说》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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