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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础传


  张础,字可用,其先渤海人。曾祖琛,徒通州。祖伯达,从忽都虎那颜略地燕、蓟。金守将蒲察七斤以城降。忽都虎承制,以伯达为通州节度判官知通州。父范,为真定判官,因家焉。

  础业儒,廉希宪荐于世祖。时真定为阿里不哥分地,阿里不哥衔不附已,遣使言于世祖:“张础我分地人,宜归我。”世祖谓使者曰:“兄弟至亲,宁分彼此。我方有事于宋,待天下平定,当遣础还。”宪宗九年,从世祖伐宋,文檄悉出其手。

  中统元年,立行中书省,以础权左右司掾。寻出为彰德路拘榷官,复入为右三部员外郎。赐金符,为平阳路同知转运使。改知献州、同知东平府事,又改知威州。有妇人骑驴过市,投下官暗赤之奴,引鸣镝射妇人坠地,奴匿暗赤家。础大怒,将以其事上闻,暗赤惧,乃出其奴,论如律。

  至元十四年,迁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司副使,佩金符。遂安县贫民负险为乱,命础与同知浙西道宣慰使刘宣捕之。宣即欲进兵,础曰:“江南新附,宜人招谕,以全众命。”宣不可,础曰:“谕之不来,用兵未晚。遂遣人谕以祸福,逆首果自缚请罪,础释之,宣乃叹服。累迁岭南广西道、岭北湖南道提刑按察副使。授宾州路总管,不赴。拜国子祭酒,寻出为安丰路总管。

  三十一年卒,年六十三。

  赠昭文馆大学士,追封清河郡公,谥文敏。

  子淑,卫辉路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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