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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炳传


  赵炳,字彦明,惠州滦阳人。父宏,有勇略,元初为征行兵马都元帅。炳幼孤,鞠于从兄。岁饥,就食平州,遇盗,缚兄将杀之。炳年十二,泣请代死,盗惊异,舍之而去。甫冠,以勋臣子侍世祖于潜邸,性勤恪,眷顾日厚。世祖复立抚州,即以炳为抚州长官。

  宪宗九年,王师伐宋,括兵敛财,燕蓟骚动。师还,炳迓于中余,具以事闻。返所括兵及横敛之财于民。

  中统元年,命判北京宣抚司事。时参知政事杨果为宣抚使,闻炳至,喜曰:“吾属无忧矣。”三年,括北京鹰房等户丁为兵,蠲其赋,使炳统之。时李璮叛据济南,炳将千人从大国讨璮,独当城北面,有俘获辄纵之去,曰:“胁从者不足治也。”济南平,入为刑部侍郎,兼中书省断事官。有携妓登龙舟者,炳按以法。未几,其人死,子诉冤,诏让之。既而谓侍臣曰:“炳用法太峻,然非恂情者。”改枢密院断事官。济南妖民作乱,授炳济南路总管,赐金虎符,加昭勇大将军。炳至,只诛首恶,余党悉解散。岁凶,发廪赈民,而后上闻,朝廷不之罪也。迁辽东提刑按察使。

  至元九年,帝以陕西重地,思用刚鲠旧臣治之,徙炳京兆路总管,兼府尹。皇子安西王开府陕西,诏王治宫室,悉听炳裁制。王府吏卒横暴,炳以法强之。王曰:“后有犯者,勿启请,居自处之可也。”由是豪猾敛戢。诏以解州盐赋给王府经费,岁久积逋二十余万缗,有司追理,仅获三之一,民已不堪。炳密启于王曰:“十年之逋,岂可责偿一日。与其裒敛病民,孰若贷之。”王善其言,遽命免征。会王北伐,诏以京兆一年之赋充军资,炳复请曰:“所征逋课,足供军用,请免岁赋以苏民。”令下,秦民大悦。

  十四年,加镇国上将军、安西王相。王府冬居京兆,夏徙六盘山,岁以为常。王北伐六盘,守者构乱,明年春,六盘再乱,炳悉讨平之。王还,赉赐有加。”

  是岁十一月,王卒。

  十六年秋,诏炳入觐,帝劳之曰:“卿去数载,衰白若此,关中事烦可知。”及询民间利病,炳悉陈之,因言:“王卒之后,运使敦琮、郎中敦叔云窃弄威柄,恣为不法。”帝卧,遽起曰:“闻卿言,使老者增健。”。饮以上樽马湩,改中奉大夫、安西王相,兼领陕西五路西蜀四川课程、屯田事,余职如故。即令乘传,偕敕使数人往按之。至则琮等假王妃之命。入炳罪,收炳及其妻孥囚之。王妃在六盘。徙炳于平凉北崆峒山。炳子仁荣诉于上,诏近侍二人驰驿至六盘。械琮等偕来。琮等留使者,醉以酒,先遣人毒炳于平凉狱。其夜星陨,有声如雷,炳年五十九,时十七年三月也。

  帝闻之,抚髀叹曰:“失我良臣。”俄械琮等百余人至,帝亲鞫之,尽得其实,命仁荣手刃琮、叔云于东城,籍其家以付仁荣。仁荣辞不受,帝善之,别赐钞二万二千五百缗为治丧具。蒙古旧制,无赙臣下礼,异数也。六月,诏雪炳冤,特赠中书左丞,谥忠愍。

  子六人:仁显、仁表、仁荣、仁旭、仁举、仁轨。

  仁荣,大德八年拜中书参知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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