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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戚传(3)


  李峻,字珍之,梁国蒙县人,元皇后兄也。父方叔,刘义隆济阴太守。高宗遗间使谕之,峻与五弟诞、嶷、雅、白、永等前后归京师。拜峻镇西将军、泾州刺史、顿丘公。雅、嶷、诞等皆封公位显。后进峻爵为王,征为太宰,薨。

  李惠,中山人,思皇后之父也。父盖,少知名,历位殿中、都官二尚书,左将军,南郡公。初,世祖妹武威长公主,故凉王沮渠牧犍之妻。世祖平凉州,颇以公主通密计助之,故宠遇差隆。诏盖尚焉。盖妻与氏,以是而出。是后,盖加侍中,驸马都尉,殿中、都官尚书,左仆射,卒官。赠征南大将军、定州刺史、中山王,谥曰庄。

  惠弱冠袭父爵,妻襄城王韩颓女,生二女,长即后也。惠历位散骑常侍、侍中、征西大将军、秦益二州刺史,进爵为王,转雍州刺史、征南大将军。加长安镇大将。

  惠长于思察。雍州厅事,有燕争巢,斗已累日。惠令人掩获,试命纲纪断之,并辞曰:“此乃上智所测,非下愚所知。”

  惠乃使卒以弱竹弹两燕,既而一去一留。惠笑谓吏属曰:“此留者自计为巢功重,彼去者既经楚痛,理无留心。”

  群下伏其聪察。人有负盐负薪者,同释重担,息于树阴。二人将行,争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惠遗争者出,顾谓州纲纪曰:“此羊皮可拷知主乎。”

  群下以为戏言,咸无答者。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击之,见少盐屑,曰:“得其实矣。”

  使争者视之,负薪者乃伏而就罪。泛所察究,多如此类。由是吏民莫敢欺犯。

  后为开府仪同三司、青州刺史,王如故。历政有美绩。惠素为文明太后所忌,诬惠将南叛,诛之。惠二弟,初、乐,与惠诸子同戮。后妻梁氏亦死青州。尽没其家财。惠本无衅,故天下冤惜焉。

  惠从弟凤,为定州刺史、安乐王长乐主簿。后长乐以罪赐死,时卜筮者河间邢瓒辞引凤,云“长乐不轨,凤为谋主”,伏诛。惟凤弟道念与凤子及兄弟之子皆逃免,后遇赦乃出。太和十二年,高祖将爵舅氏,诏访存者。而惠诸从以再罹孥戮,难于应命。唯道念敢先诣阙,乃申后妹及凤兄弟子女之存者。于是赐凤子屯爵柏人侯,安祖浮阳侯,兴祖安喜侯,道念真定侯,从弟寄生高邑子,皆加将军。十五年,安祖昆弟四人,以外戚蒙见,诏谓曰:“卿之先世,内外有犯,得罪于时。然官必用才,以亲非兴邦之选。外氏之宠,超于末叶。从今已后,自非奇才,不得复外戚谬班抽举。既无殊能,今且可还。”

  后例降爵,安祖等改侯为伯,并去军号。高祖奉冯氏过厚,于李氏过薄,舅家了无叙用。朝野人士所以窃议,太常高闾显言于禁中。及世宗宠隆外家,并居显位,乃惟高祖舅氏存已不沾恩泽,景明末,特诏兴祖为中山太守。正始初,诏追崇惠为使持节、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定州刺史、中山公。太常考行,上言,案谥法武而不遂曰“庄”

  谥曰庄公。兴祖自中山迁燕州刺史。卒,以兄安祖子侃晞为后,袭。先封南郡王,后以庶姓罢王,改为博陵郡公。侃晞为庄帝所亲幸。拜散骑常侍、尝食典御。帝之图尔朱荣,侃晞与鲁安等持刀于禁内,杀荣。及庄帝蒙尘,侃晞奔萧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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