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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丰寄禄格》以阶易官,杂取唐及国朝旧制,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定为二十四阶,崇宁初,因刑部尚书邓洵武请,又换选人七阶。大观初又增宣奉、正奉、中奉、奉直等阶。政和末,又改从政、修职、迪功,而寄禄之格始备。自开府至迪功凡三十七阶。

  新官 旧官

  开府仪同三司 使相谓节度使兼侍中、中书令、或同平章事

  特进 左、右仆射

  金紫光禄大夫 吏部尚书

  银青光禄大夫 五曹尚书

  光禄大夫 左、右丞

  宣奉大夫(大观新置。)

  正奉大夫(大观新置。)

  正议大夫 六曹侍郎

  通奉大夫(大观新置。)

  通议大夫 给事中

  太中大夫 右、右谏议大夫

  中大夫 秘书监

  中奉大夫(大观新置。)

  中散大夫 光禄卿至少府监

  朝议大夫 太常卿、少卿,左、右司郎中

  奉直大夫(大观新置。)

  朝请大夫 前行郎中

  朝散大夫 中行郎中

  朝奉大夫 后行郎中

  朝请郎 前行员外郎,侍御史

  朝散郎 中行员外郎,起居舍人

  朝奉郎 后行员外郎,左、右司谏

  承议郎 左、右正言,太常、国子博士

  奉议郎 太常、秘书、殿中丞,著作郎

  通直郎 太子中允、赞善大夫、洗马

  宣教郎 著作佐郎,大理寺丞

  (元丰本“宣德”,政和避宣德门改。)

  宣义郎 光禄卫尉寺、将作监丞

  承事郎 大理评事

  承奉郎 太祝,奉礼郎

  承务郎 校书郎,正字,将作监主簿

  承直郎 留守、节察判官

  儒林郎 节察掌书记、支使,防、团判官

  文林郎 留守、节察推官,军、监判官

  从事郎(承直至此四阶,并崇宁初换。) 防、团推官,监判官

  从政郎崇(宁通仕,政和再换。) 录事参军,县令

  修职郎(崇宁登仕,政和再换。) 知录事参军,知县令

  迪功郎(崇宁将仕,政和再换。) 军巡判官,司理,司法,司户,主簿、尉

  国朝武选,自内客省至閤门使、副为横班,自皇城至供备库使为诸司正使,副为诸司副使,自内殿承制至三班借职为使臣,元丰未及更,政和二年,乃诏易以新名,正使为大夫,副使为郎,横班十二阶使、副亦然。六年,及增置宣正、履正、协忠、翊卫、亲卫大夫郎,凡十阶,通为横班。自太尉至下班祗应,凡五十二阶。

  新官 旧官

  太尉(政和新置,以太尉本秦之主兵官、遂定为武阶之首。)

  通侍大夫 内客省使

  正侍大夫 延福宫使

  宣正大夫 履正大夫

  协忠大夫(并政和新置。)

  中侍大夫 景福殿使

  中亮大夫 客省使

  中卫大夫 引进使

  翊卫大夫

  亲卫大夫

  拱卫大夫(并政和增置。)

  左武大夫 东上閤门使

  右武大夫 西上閤门使

  正侍郎

  宣正郎

  履正郎

  协忠郎

  中侍郎(并政和增置。)

  中亮郎 客省副使

  中卫郎 引进副使

  翊卫郎

  拱卫郎(并政和增置。)

  左武郎 东上閤门副使

  右武郎 西上閤门副使

  武功大夫 皇城使

  武德大夫 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使

  武显大夫 左藏库、东西作坊使

  武节大夫 庄宅、六宅、文思使

  武略大夫 内园、洛苑、如京、崇仪使

  武经大夫 西京左藏库使

  武义大夫 西京作坊、东西染院、礼宾使

  武翼大夫 供备库使

  武功郎 皇城副使

  武德郎 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副使

  武德郎 左藏库、东西作坊副使

  武节郎 庄宅、六宅、文思副使

  武略郎 内园、洛苑、如京、崇仪副使

  武经郎 西京左藏库副使

  武义郎 西京作坊、东西染院、礼宾副使。

  武郎翼 供备库副使

  敦武郎 内殿承制

  修武郎 内殿崇班

  从义郎 东头供奉官

  秉义郎 西头供奉官

  忠训郎 左侍禁

  忠翊郎 右侍禁

  成忠郎 左班殿直

  保义郎 右班殿直

  承节郎 三班奉职

  承信郎 三班借职

  下班祗应 殿侍

  元丰官制定,有请并易内侍官名者,神宗曰:“祖宗为此名,有深意,岂可轻议?”政和二年,始遂改焉。凡十有二阶。

  新官 旧官

  供奉官 内东头供奉官

  左侍禁 内西头供奉官

  右侍禁 殿头

  左班殿直 高品

  右班殿直 高班

  黄门 黄门

  祗候侍禁 祗候殿头

  祗候殿直 祗候高品

  祗候黄门 祗候高班内品

  内品

  祗候内品

  贴祗候内品(已上三名仍旧不改。)

  政和初,既易武阶,遂改医官之名,凡十有四阶。

  新官 旧官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大夫 军器库使

  保和大夫 西绫锦使

  保安大夫 榷易使

  翰林良医 翰林医官使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郎 军器库副使

  保和郎 西绫锦副使

  保安郎 榷易副使

  翰林医正 翰林医官副使

  凡除职事官,以寄禄官品之高下为准:高一品已上为行,下一品为守,下二品已下为试,品同者否。绍圣三年,户部侍郎吴居厚言:“神宗官制,凡台、省、寺、监之制,有行、守、试三等之别。元祐中,裁减冗费,而职事官带行者第存虚名而已,请付有司讲复旧制。”从之。四年,翰林学士蒋之奇言:“所谓试,则非正官也。今尚书、侍郎皆正官,而谓之试,失之矣。如以其阶卑,则谓之守可也。臣请凡为正官者皆改试为守。”崇宁中,吏部授选人差遣,亦用资序高下分行、守、试三等。政和三年,诏选人在京职事官,依品序带行、守、试,其外任则否。宣和以后,官高而仍旧职者谓之领,官卑而职高者谓之视,故有庶官视从官,从官视执政,执政视宰相。凡道官亦视文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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