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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昌言传


  刘昌言,字禹谟,泉州南安人。少笃学,文词靡丽。本道节度陈洪进辟功曹参军,掌笺奏。洪进遣子文显入贡,令昌言偕行,太祖亲劳之。

  太平兴国二年,洪进归朝,改镇徐州,又辟推官。五年,举进士入格,太宗初惜科第,止授归德军掌书记。八年,复举得第,迁保信、武信二镇判官。宰相赵普镇南阳,重昌言有吏干。钱俶帅邓,表荐之。移泰宁军节度判官。入为左司谏、广南安抚使。淳化初,赵普留守西京,表为通判,委以府政。普疾,属昌言后事。普卒,昌言感普知己,经理其家事。太宗以为忠于所举,拜起居郎,赐金紫、钱五十万。连对三日,皆至日旰。昌言捷给诙诡,能揣人主意,无不称旨。太宗谓宰相曰:“昌言质状非伟,若以貌取,失之子羽矣。”迁工部郎中,逾月,守本官,充枢密直学士,与钱若水同知审官院。二十八日,迁右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事。

  昌言骤用,不为时望所伏,或短其闽语难晓,太宗曰:“惟朕能晓之。”又短其委母妻乡里,十余年不迎侍,别娶旁妻。太宗既宠之,诏令迎归京师,本州给钱办装,县次续食。时又有光禄丞何亮家果州,秘书丞陈靖家泉州,不迎其亲。下诏戒谕文武官,父母在剑南、峡路、漳泉、福建、岭南,皆令迎侍,敢有违者,御史台纠举以闻。

  昌言自以登擢非次,惧人倾夺。会诛凶人赵赞,昌言与赞素善,前在河南尝保任之,心不自安。因太宗言及近侍有与赞交者,昌言蹶然出位,顿首称死罪。太宗慰勉之,然自此恶其为人。以给事中罢,出知襄州。上言:“水旱民输税愆期。旧制六月开仓,臣令先一月许所在县驿输纳以便民。获盗当部送阙下,臣恐吏柔懦不能制,再亡命,配隶军籍。此二事,臣从便宜,不如诏书,虑谗慝因而浸润,愿陛下察之。”太宗下诏责其不循旧章,敛怨于民,自今敢背弃诏条,谴责不复恕。

  至道二年,徙知荆南府。真宗即位,就拜工部侍郎。咸平二年,卒,年五十八,赠工部尚书。子有方,比部员外郎;有政,虞部员外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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