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史籍 > 三家注史记 | 上页 下页
滑稽列传(2)


  优孟,〔索隐〕案:优者,倡优也。孟,字也。其优旃亦同,旃其字耳。优孟在楚,旃在秦者也。
  故楚之乐人也。长八尺,多辩,常以谈笑讽谏。楚庄王之时,有所爱马,衣以文绣,置之华屋之下,席以露床,啗以枣脯。马病肥死,使群臣丧之,欲以棺椁大夫礼葬之。左右争之,以为不可。王下令曰:“有敢以马谏者,罪至死。”优孟闻之,入殿门。仰天大哭。王惊而问其故。优孟曰:“马者王之所爱也,以楚国堂堂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礼葬之,薄,请以人君礼葬之。”王曰:“何如?”对曰:“臣请以彫玉为棺,文梓为椁,楩枫豫章为题凑,〔集解〕苏林曰:“以木累棺外,木头皆内向,故曰题凑。”〔正义〕楩,频绵反。
  发甲卒为穿壙,老弱负土,齐赵陪位於前,韩魏翼卫其後,〔集解〕楚庄王时,未有赵、韩、魏三国。〔索隐〕案:此辨说者之词,後人所增饰之矣。
  庙食太牢,奉以万户之邑。诸侯闻之,皆知大王贱人而贵马也。”王曰:“寡人之过一至此乎!为之柰何?”优孟曰:“请为大王六畜葬之。以垅灶为椁,〔索隐〕按:皇览亦说此事,以“垅灶”为“砻突”也。
  铜历为棺,〔索隐〕按:历即釜鬲也。
  赍以姜枣,〔索隐〕按:古者食肉用姜枣,礼内则云“实枣於其腹中,屑桂与姜,以洒诸其上而食之”是也。
  荐以木兰,祭以粮稻,衣以火光,葬之於人腹肠。”〔索隐〕皇览云:“火送之箸端,葬之肠中。”
  於是王乃使以马属太官,无令天下久闻也。

  楚相孙叔敖知其贤人也,善待之。病且死,属其子曰:“我死,汝必贫困。若往见优孟,言我孙叔敖之子也。”居数年,其子穷困负薪,逢优孟,与言曰:“我,孙叔敖子也。父且死时,属我贫困往见优孟。”优孟曰:“若无远有所之。”〔索隐〕案:谓优孟语孙叔敖之子曰“汝无远有所之,適他境,恐王後求汝不得”者也。
  即为孙叔敖衣冠,抵掌谈语。〔集解〕战国策曰:“苏秦说赵王华屋之下,抵掌而言。”张载曰:“谈说之容则也。”
  岁馀,像孙叔敖,楚王及左右不能别也。庄王置酒,优孟前为寿。庄王大惊,以为孙叔敖复生也,欲以为相。优孟曰:“请归与妇计之,三日而为相。”庄王许之。三日後,优孟复来。王曰:“妇言谓何?”孟曰:“妇言慎无为,楚相不足为也。如孙叔敖之为楚相,尽忠为廉以治楚,楚王得以霸。今死,其子无立锥之地,贫困负薪以自饮食。必如孙叔敖,不如自杀。”因歌曰:“山居耕田苦,难以得食。起而为吏,身贪鄙者馀财,不顾耻辱。身死家室富,又恐受赇枉法,为奸触大罪,身死而家灭。贪吏安可为也!念为廉吏,奉法守职,竟死不敢为非。廉吏安可为也!楚相孙叔敖持廉至死,方今妻子穷困负薪而食,不足为也!”於是庄王谢优孟,乃召孙叔敖子,封之寝丘〔集解〕徐广曰:“在固始。”〔正义〕今光州固始县,本寝丘邑也。吕氏春秋云:“楚孙叔敖有功於国,疾将死,戒其子曰:‘王数欲封我,我辞不受。我死,必封汝。汝无受利地,荆楚间有寝丘者,其为地不利,而前有妒谷,後有戾丘,其名恶,可长有也。’其子从之。楚功臣封二世而收,唯寝丘不夺也。”
  四百户,以奉其祀。後十世不绝。此知可以言时矣。

  其後二百馀年,秦有优旃。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