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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衡山列传(1)


  淮南厉王长者,高祖少子也,其母故赵王张敖美人。高祖八年,从东垣过赵,〔正义〕赵,张耳所都,今邢州也。
  赵王献之美人。厉王母得幸焉,有身。赵王敖弗敢内宫,为筑外宫而舍之。及贯高等谋反柏人事发觉,并逮治王,尽收捕王母兄弟美人,系之河内。厉王母亦系,告吏曰:“得幸上,有身。”吏以闻上,上方怒赵王,未理厉王母。厉王母弟赵兼因辟阳侯言吕后,吕后妒,弗肯白,辟阳侯不彊争。及厉王母已生厉王,恚,即自杀。吏奉厉王诣上,上悔,〔正义〕悔不理厉王母。
  令吕后母之,而葬厉王母真定。真定,厉王母之家在焉,父世县也。〔索隐〕案:汉书曰“母家县”。案:谓父祖代居真定也。

  高祖十一年月,淮南王黥布反,立子长为淮南王,王黥布故地,凡四郡。〔集解〕徐广曰:“九江、庐江、衡山、豫章也。”
  上自将兵击灭布,厉王遂即位。厉王蚤失母,常附吕后,孝惠、吕后时以故得幸无患害,而常心怨辟阳侯,弗敢发。及孝文帝初即位,淮南王自以为最亲,骄蹇,数不奉法。上以亲故,常宽赦之。三年,入朝。甚横。从上入苑囿猎,与上同车,常谓上“大兄”。厉王有材力,力能扛鼎,乃往请辟阳侯。辟阳侯出见之,即自袖铁椎椎辟阳侯,索隐案:汉书作“鮹金椎椎之”。案:魏公子无忌使朱亥袖四十斤铁椎槌之也。
  令从者魏敬刭之。〔正义〕刭,古鼎反。刭谓刺颈。
  厉王乃驰走阙下,肉袒谢曰:“臣母不当坐赵事,其时辟阳侯力能得之吕后,弗争,罪一也。赵王如意子母无罪,吕后杀之,辟阳侯弗争,罪二也。吕后王诸吕,欲以危刘氏,辟阳侯弗争,罪三也。臣谨为天下诛贼臣辟阳侯,报母之仇,谨伏阙下请罪。”孝文伤其志,为亲故,弗治,赦厉王。当是时,薄太后及太子诸大臣皆惮厉王,厉王以此归国益骄恣,不用汉法,出入称警跸,称制,自为法令,拟於天子。

  六年,令男子但等七十人与棘蒲侯柴武太子奇谋,以輂车四十乘〔集解〕徐广曰:“大车驾马曰輂。音己足反。”
  反谷口,〔集解〕汉书音义曰:“谷口在长安北,故县也,处多险阻。”〔正义〕括地志云:“谷口故城在雍州醴泉县东北四十里,汉谷口县也。”
  令人使闽越、匈奴。事觉,治之,使使召淮南王。淮南王至长安。

  “丞相臣张仓、典客臣冯敬、行御史大夫事宗正臣逸、廷尉臣贺、备盗贼中尉臣福昧死言:淮南王长废先帝法,不听天子诏,居处无度,为黄屋盖乘舆,出入拟於天子,擅为法令,不用汉法。及所置吏,以其郎中春为丞相,聚收汉诸侯人及有罪亡者,匿与居,为治家室,赐其财物爵禄田宅,爵或至关内侯,奉以二千石,〔集解〕如淳曰:“赐亡畔来者如赐其国二千石也。”瓚曰:“奉以二千石之秩禄。”
  所不当得,〔索隐〕案:谓有罪之人不得关内侯及二千石。
  欲以有为。大夫但、〔集解〕张晏曰:“大夫,姓也。上云‘男子但’,明其姓大夫也。”瓚曰:“官为大夫,名但者也。”〔索隐〕张揖曰大夫姓,非也。案:上云“男子但”,此云“大夫但”及“士伍开章”,则知大夫是官也。
  士五开章等七十人〔集解〕如淳曰:“律‘有罪失官爵称士五’者也。开章,名。”
  与棘蒲侯太子奇谋反,〔集解〕徐广曰:“棘蒲侯柴武以文帝後元年卒,谥刚。嗣子谋反,不得置後,国除。”
  欲以危宗庙社稷。使开章阴告长,与谋使闽越及匈奴发其兵。开章之淮南见长,长数与坐语饮食,为家室娶妇,以二千石俸奉之。开章使人告但,已言之王。春使使报但等。吏觉知,使长安尉奇等往捕开章。长匿不予,与故中尉蕑忌〔索隐〕蕑,姓也,音奸。严助传则作“间忌”,亦同音奸。
  谋,杀以闭口。〔正义〕谋杀开章,以闭绝谋反之口也。
  为棺椁衣衾,葬之肥陵邑,正义括地志云:“肥陵故县在寿州安丰县东六十里,在故六城东北百馀里。”
  谩吏曰〔索隐〕上音慢。慢,诳也。
  ‘不知安在’。〔索隐〕按:实葬肥陵,诳云不知处。肥陵,地名,在肥水之上也。
  又详聚土,树表其上,曰‘开章死,埋此下’。及长身自贼杀无罪者一人;令吏论杀无罪者六人;为亡命弃市罪诈捕命者以除罪;〔集解〕晋灼曰:“亡命者当弃市,而王藏之,诈捕不命者而言命,以脱命者之罪。”
  擅罪人,罪人无告劾,系治城旦舂以上十四人;赦免罪人,死罪十八人,城旦舂以下五十八人;赐人爵关内侯以下九十四人。前日长病,陛下忧苦之,使使者赐书、枣脯。长不欲受赐,不肯见拜使者。南海民处庐江界中者反,淮南吏卒击之。陛下以淮南民贫苦,遣使者赐长帛五千匹,以赐吏卒劳苦者。长不欲受赐,谩言曰‘无劳苦者’。南海民王织上书献璧皇帝,忌擅燔其书,不以闻。〔集解〕文颖曰:“忌,蕑忌。”
  吏请召治忌,长不遣,谩言曰‘忌病’。春又请长,原入见,长怒曰‘女欲离我自附汉’。长当弃市,臣请论如法。”

  制曰:“朕不忍致法於王,其与列侯二千石议。”

  “臣仓、臣敬、臣逸、臣福、臣贺昧死言:臣谨与列侯吏二千石臣婴等四十三人议,皆曰‘长不奉法度,不听天子诏,乃阴聚徒党及谋反者,厚养亡命,欲以有为’。臣等议论如法。”

  制曰:“朕不忍致法於王,其赦长死罪,废勿王。”

  “臣仓等昧死言:长有大死罪,陛下不忍致法,幸赦,废勿王。臣请处蜀郡严道邛邮,〔集解〕徐广曰:“严道有邛僰九折阪,又有邮置。”骃案:张晏曰“严道,蜀郡县”。〔索隐〕按:严道,蜀郡之县也。县有蛮夷曰道。严道有邛莱山,有邮置,故曰“严道邛邮”也。
  遣其子母从居,〔索隐〕案:乐产云“妾媵之有子者从去也”。
  县为筑盖家室,皆廪食给薪菜盐豉炊食器席蓐。臣等昧死请,请布告天下。”

  制曰:“计食长给肉日五斤,酒二斗。令故美人才人得幸者十人从居。他可。”〔索隐〕按:谓他事可其制也。

  尽诛所与谋者。於是乃遣淮南王,载以辎车,令县以次传。是时袁盎谏上曰:“上素骄淮南王,弗为置严傅相,以故至此。且淮南王为人刚,今暴摧折之。臣恐卒逢雾露病死。陛下为有杀弟之名,柰何!”上曰:“吾特苦之耳,今复之。”县传淮南王者皆不敢发车封。〔集解〕汉书音义曰:“槛车有槛封也。”
  淮南王乃谓侍者曰:“谁谓乃公勇者?〔索隐〕乃,汝也。汝公,淮南王自谓也。
  吾安能勇!吾以骄故不闻吾过至此。人生一世间,安能邑邑如此!”乃不食死。至雍,〔正义〕今岐州雍县也。
  雍令发封,以死闻。上哭甚悲,谓袁盎曰:“吾不听公言,卒亡淮南王。”盎曰:“不可柰何,原陛下自宽。”上曰:“为之柰何?”盎曰:“独斩丞相、御史以谢天下乃可。”〔索隐〕案:刘氏云“袁盎此言亦大过也”。
  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考诸县传送淮南王不发封餽侍者,皆弃市。乃以列侯葬淮南王於雍,守冢三十户。

  孝文八年,上怜淮南王,淮南王有子四人,皆七八岁,乃封子安为阜陵侯,子勃为安阳侯,子赐为阳周侯,子良为东成侯。

  孝文十二年,民有作歌歌淮南厉王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集解〕汉书音义曰:“尺布斗粟犹尚不弃,况於兄弟而更相逐乎。”瓚曰:“一尺布尚可缝而共衣,一斗粟尚可舂而共食也,况以天下之广而不能相容。”
  上闻之,乃叹曰:“尧舜放逐骨肉,〔正义〕帝系云尧,黄帝之後;舜,颛顼之後。四凶之内,有承黄帝、颛顼者,而尧舜窜之,故放逐骨肉耳。四凶者,共工、三苗、伯鲧及驩兜,皆尧舜之同姓,故云骨肉也。
  周公杀管蔡,天下称圣。何者?不以私害公。天下岂以我为贪淮南王地邪?”乃徙城阳王王淮南故地,〔集解〕徐广曰:“景王章之子。”
  而追尊谥淮南王为厉王,正义谥法云:“暴慢无亲曰厉。”
  置园复如诸侯仪。

  孝文十六年,徙淮南王喜〔索隐〕故城阳景王之子也。
  复故城阳。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轨,自使失国蚤死,乃立其三子:阜陵侯安为淮南王,安阳侯勃为衡山王,阳周侯赐为庐江王,皆复得厉王时地,参分之。东城侯良前薨,无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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