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史籍 > 三家注史记 | 上页 下页


  赵襄子元年,越围吴。〔正义〕年表及越世家、左传越灭吴在简子三十五年,已在襄子元年前十五年矣,何得更有越围吴之事?从此以下至“问吴王”是三十年事,文脱误在此耳。
  襄子降丧食,使楚隆问吴王。〔正义〕左传云哀公二十年,简子死,襄子嗣立,以越围吴故,降父之祭馔,而使楚隆慰问王,为哀公十三年。简子在黄池之役,与吴王质言曰“好恶同之”,故减祭馔及问吴王也。而赵世家及六国年表云此年晋定公卒,简子除三年之丧,服期而已。按:简子死及使吴年月皆误,与左传文不同。

  襄子姊前为代王夫人。简子既葬,未除服,北登夏屋,〔集解〕徐广曰:“山在广武。”〔正义〕括地志云:“夏屋山一名贾屋山,今名贾母山,在代州雁门县东北三十五里。夏屋与句注山相接,盖北方之险,亦天下之阻路,所以分别内外也。”
  请代王。使厨人操铜枓〔正义〕音斗。其形方,有柄,取斟水器。说文云勺也。
  以食代王及从者,行斟,阴令宰人各〔集解〕徐广曰:“一作‘雒’。”
  以枓击杀代王及从官,遂兴兵平代地。其姊闻之,泣而呼天,摩笄自杀。代人怜之,所死地名之为摩笄之山。〔正义〕笄,今簪也。括地志云:“摩笄山一名磨笄山,亦名为鸣鸡山,在蔚州飞狐县东北百五十里。魏土地记云‘代郡东南二十五里有马头山。赵襄子既杀代王,使人迎其妇。代王夫人曰:“以弟慢夫,非仁也;以夫怨弟,非义也。”磨笄自刺而死。使者遂亦自杀’。”
  遂以代封伯鲁子周为代成君。伯鲁者,襄子兄,故太子。太子蚤死,故封其子。

  襄子立四年,知伯与赵、韩、魏尽分其范、中行故地。晋出公怒,告齐、鲁,欲以伐四卿。四卿恐,遂共攻出公。出公奔齐,道死。知伯乃立昭公曾孙骄,是为晋懿公。〔索隐〕或作“哀公”。其大父名雍,即昭公少子,号戴子也。
  知伯益骄。请地韩、魏,韩、魏与之。请地赵,赵不与,以其围郑之辱。知伯怒,遂率韩、魏攻赵。赵襄子惧,乃奔保晋阳。

  原过从,後,至於王泽,〔正义〕括地志云:“王泽在绛州正平县南七里也。”
  见三人,自带以上可见,自带以下不可见。与原过竹二节,莫通。曰:“为我以是遗赵毋恤。”原过既至,以告襄子。襄子齐三日,亲自剖竹,有朱书曰:“赵毋恤,余霍泰山〔集解〕徐广曰:“在河东永安县。”
  山阳侯天使也。三月丙戌,余将使女反灭知氏。女亦立我百邑,余将赐女林胡之地。至于後世,且有伉王,赤黑,龙面而鸟噣,鬓麋髭皞,大膺大胸,脩下而冯,左衽界乘,〔集解〕徐广曰:“脩,或作‘随’。界,一作‘介’。”
  奄有河宗,〔正义〕穆天子传云:“河宗之子孙獴柏絮。”按:盖在龙门河之上流,岚、胜二州之地也。
  至于休溷诸貉,〔正义〕音陌。自河宗、休溷诸貉,乃戎狄之地也。
  南伐晋别,〔正义〕赵南伐晋之别邑,谓韩、魏之邑也。
  北灭黑姑。”〔正义〕亦戎国。
  襄子再拜,受三神之令。

  三国攻晋阳,岁馀,引汾水灌其城,城不浸者三版。〔正义〕何休云:“八尺曰版。”
  城中悬釜而炊,易子而食。群臣皆有外心,礼益慢,唯高共〔集解〕徐广曰:“一作‘赫’。”
  不敢失礼。襄子惧,乃夜使相张孟同〔索隐〕按:战国策作“张孟谈”。谈者,史迁之父名,迁例改为“同”。
  私於韩、魏。韩、魏与合谋,以三月丙戌,三国反灭知氏,共分其地。於是襄子行赏,高共为上。张孟同曰:“晋阳之难,唯共无功。”襄子曰:“方晋阳急,群臣皆懈,惟共不敢失人臣礼,是以先之。”於是赵北有代,南并知氏,彊於韩、魏。遂祠三神於百邑,使原过主霍泰山祠祀。〔正义〕括地志云:“三神祠今名原过祠,今在霍山侧也。”

  其後娶空同氏,〔正义〕括地志云:“崆峒山在肃州福禄县东南六十里,古西戎地。又原州平高县西百里亦有崆峒山,即黄帝问广成子道处。”俱是西戎地,未知孰是。
  生五子。襄子为伯鲁之不立也,不肯立子,且必欲传位与伯鲁子代成君。成君先死,乃取代成君子浣立为太子。〔索隐〕代成君名周,伯鲁之子。系本云代成君子起即襄子之子,不云伯鲁,非也。
  襄子立三十三年卒,浣立,是为献侯。

  献侯少即位,治中牟。〔集解〕地理志曰河南中牟县,赵献侯自耿徙此。瓚曰:“中牟在春秋之时是郑之疆内也,及三卿分晋,则在魏之邦土也。赵界自漳水以北,不及此。春秋传曰‘卫侯如晋过中牟’,按中牟非卫適晋之次也。汲郡古文曰‘齐师伐赵东鄙,围中牟’,此中牟不在赵之东也。按中牟当漯水之北。”〔索隐〕此赵中牟在河北,非郑之中牟。正义按:五鹿在魏州元城县东十二里,鄴即相州荡阴县西五十八里,有牟山,盖中牟邑在此山侧也。

  襄子弟桓子〔索隐〕系本云襄子子桓子,与此不同。
  逐献侯,自立於代,一年卒。国人曰桓子立非襄子意,乃共杀其子而复迎立献侯。

  十年,中山武公初立。〔集解〕徐广曰:“西周桓公之子。桓公者,孝王弟而定王子。”〔索隐〕按:中山,古鲜虞国,姬姓也。系本云中山武公居顾,桓公徙灵寿,为赵武灵王所灭,不言谁之子孙。徐广云西周桓公之子,亦无所据,盖未能得其实耳。
  十三年,城平邑。〔集解〕地理志曰代郡有平邑县。
  十五年,献侯卒,子烈侯籍立。

  烈侯元年,魏文侯伐中山,使太子击守之。六年,魏、韩、赵皆相立为诸侯,追尊献子为献侯。

  烈侯好音,谓相国公仲连曰:“寡人有爱,可以贵之乎?”公仲曰:“富之可,贵之则否。”烈侯曰:“然。夫郑歌者枪、石二人,〔索隐〕枪,七羊反。枪与石二人名。
  吾赐之田,人万亩。”公仲曰:“诺。”不与。居一月,烈侯从代来,问歌者田。公仲曰:“求,未有可者。”有顷,烈侯复问。公仲终不与,乃称疾不朝。番吾君〔集解〕徐广曰:“番音盘。常山有番吾县。”〔正义〕括地志云:“番吾故城在恆州房山县东二十里。”番蒲古今音异耳。
  自代来,谓公仲曰:“君实好善,而未知所持。今公仲相赵,於今四年,亦有进士乎?”公仲曰:“未也。”番吾君曰:“牛畜、荀欣、徐越皆可。”公仲乃进三人。及朝,烈侯复问:“歌者田何如?”公仲曰:“方使择其善者。”牛畜侍烈侯以仁义,约以王道,烈侯逌然。〔正义〕逌音由,古字与“攸”同。言牛畜以仁义约以王道,故止歌者田。攸攸,气行貌,宽缓也。
  明日,荀欣侍,以选练举贤,任官使能。明日,徐越侍,以节财俭用,察度功德。所与无不充,君说。烈侯使使谓相国曰:“歌者之田且止。”官牛畜为师,荀欣为中尉,徐越为内史,〔正义〕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
  赐相国衣二袭。〔集解〕单复具为一袭。

  九年,烈侯卒,弟武公立。〔索隐〕谯周云:“系本及说赵语者并无其事,盖别有所据。”
  武公十三年卒,赵复立烈侯太子章,是为敬侯。是岁,魏文侯卒。

  敬侯元年,武公子朝作乱,不克,出奔魏。赵始都邯郸。

  二年,败齐于灵丘。〔集解〕地理志曰代郡有灵丘县。
  三年,救魏于廪丘,大败齐人。四年,魏败我兔台。筑刚平〔正义〕兔台、刚平并在河北。
  以侵卫。五年,齐、魏为卫攻赵,取我刚平。六年,借兵於楚伐魏,取棘蒲。〔正义〕今赵州平棘县,古棘蒲邑。
  八年,拔魏黄城。〔集解〕杜预曰:“陈留外黄县东有黄城。”〔正义〕括地志云:“故黄城在魏州冠氏县南十里,因黄沟为名。”按:陈留外黄城非随所别也。
  九年,伐齐。齐伐燕,赵救燕。十年,与中山战于房子。〔正义〕赵州房子县是。

  十一年,魏、韩、赵共灭晋,分其地。伐中山,又战於中人。〔集解〕徐广曰:“中山唐县有中人亭。”〔正义〕括地志云:“中山故城一名中人亭,在定州唐县东北四十一里,春秋时鲜虞国之中人邑也。”
  十二年,敬侯卒,子成侯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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