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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世家(1)


  郑桓公友者,周厉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集解〕徐广曰:“年表云母弟。”
  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郑。〔索隐〕郑,县名,属京兆。秦武公十一年“初县杜、郑”是也。又系本云“桓公居棫林,徙拾”。宋忠云“棫林与拾皆旧地名”,是封桓公乃名为郑耳。至秦之县郑,盖是郑武公东徙新郑之後,其旧郑乃是故都,故秦始县之。
  封三十三岁,百姓皆便爱之。幽王以为司徒。〔集解〕韦昭曰:“幽王八年为司徒。”〔索隐〕韦昭据国语以幽王八年为司徒也。
  和集周民,周民皆说,河雒之间,人便思之。为司徒一岁,幽王以襃后故,王室治多邪,诸侯或畔之。於是桓公问太史伯〔集解〕虞翻曰:“周太史。”
  曰:“王室多故,予安逃死乎?”太史伯对曰:“独雒之东土,河济之南可居。”公曰:“何以?”对曰:“地近虢、郐,〔集解〕徐广曰:“虢在成皋,郐在密县。”骃案:虞翻曰“虢,姬姓,东虢也。郐,妘姓”。〔正义〕括地志云:“洛州氾水县,古东虢叔之国,东虢君也。”又云:“故郐城在郑州新郑县东北三十二里。”
  虢、郐之君贪而好利,〔索隐〕郑语云“虢叔恃势,郐仲恃险,皆有骄侈,又加之以贪冒”是也。虢叔,文王弟。郐,妘姓之国也。
  百姓不附。今公为司徒,民皆爱公,公诚请居之,虢、郐之君见公方用事,轻分公地。公诚居之,虢、郐之民皆公之民也。”公曰:“吾欲南之江上,何如?”对曰:“昔祝融为高辛氏火正,其功大矣,而其於周未有兴者,楚其後也。周衰,楚必兴。兴,非郑之利也。”公曰:“吾欲居西方,何如?”〔索隐〕国语曰:“公曰‘谢西之九州何如’。”韦昭云“谢,申伯之国。谢西有九州。二千五百家为州”。其说盖异此。
  对曰:“其民贪而好利,难久居。”公曰:“周衰,何国兴者?”对曰:“齐、秦、晋、楚乎?夫齐,姜姓,伯夷之後也,伯夷佐尧典礼。秦,嬴姓,伯翳之後也,伯翳佐舜怀柔百物。及楚之先,皆尝有功於天下。而周武王克纣後,成王封叔虞于唐,〔集解〕徐广曰:“晋世家曰唐叔虞,姓姬氏,字子于。”〔索隐〕唐者,古国,尧之後,其君曰叔虞。何以知然者?据此系家下文云“唐人之季代曰唐叔虞。当武王邑姜方动大叔,梦天命而子曰虞,与之唐。及生有文在手曰‘虞’,遂以名之。及成王灭唐而国太叔,故因以称唐叔虞”。杜预亦曰“取唐君之名”是也。
  其地阻险,以此有德与周衰并,亦必兴矣。”桓公曰:“善。”於是卒言王,东徙其民雒东,而虢、郐果献十邑,〔集解〕虞翻曰:“十邑谓虢、郐、鄢、蔽、补、丹、依、弢、历、莘也。”〔索隐〕国语云:“太史伯曰‘若克二邑,鄢、蔽、补、丹、依、弢、历、莘君之土也’。”虞翻注皆依国语为说。
  竟国之。〔集解〕韦昭曰:“後武公竟取十邑地而居之,今河南新郑也。”

  二岁,犬戎杀幽王於骊山下,并杀桓公。郑人共立其子掘突,〔正义〕上求勿反,下户骨反。
  是为武公。〔索隐〕谯周云“名突滑”,皆非也。盖古史失其名,太史公循旧失而妄记之耳。何以知其然者?按下文其孙昭公名忽,厉公名突,岂有孙与祖同名乎?当是旧史杂记昭厉忽突之名,遂误以掘突为武公之字耳。

  武公十年,娶申侯女〔正义〕括地志云:“故申城在邓州南阳县北三十里。”左传云“郑武公取於申也。”
  为夫人,曰武姜。生太子寤生,生之难,及生,夫人弗爱。後生少子叔段,段生易,夫人爱之。〔集解〕徐广曰:“年表云十四年生寤生,十七年生太叔段。”
  二十七年,武公疾。夫人请公,欲立段为太子,公弗听。是岁,武公卒,寤生立,是为庄公。

  庄公元年,封弟段於京,〔集解〕贾逵曰:“京,郑都邑。”杜预曰:“今荥阳京县。”
  号太叔。祭仲曰:“京大於国,非所以封庶也。”庄公曰:“武姜欲之,我弗敢夺也。”段至京,缮治甲兵,与其母武姜谋袭郑。二十二年,段果袭郑,武姜为内应。庄公发兵伐段,段走。伐京,京人畔段,段出走鄢。〔正义〕邬音乌古反。今新郑县南邬头有村,多万家。旧作“鄢”,音偃。杜预云:“鄢,今鄢陵也。”
  鄢溃,段出奔共。〔集解〕贾逵曰:“共,国名也。”杜预曰:“今汲郡共县也。”〔正义〕按:今卫州共城县是也。
  於是庄公迁其母武姜於城颍,〔集解〕贾逵曰:“郑地。”〔正义〕疑许州临颍县是也。
  誓言曰:“不至黄泉,〔集解〕服虔曰:“天玄地黄,泉在地中,故言黄泉。”
  毋相见也。”居岁馀,已悔思母。颍谷之考叔〔集解〕贾逵曰:“颍谷,郑地。”〔正义〕括地志云:“颍水源出洛州嵩高县东南三十里阳乾山,今俗名颍山泉。源出山之东谷。其侧有古人居处,俗名为颍墟,故老云是颍考叔故居,即郦元注水经所谓颍谷也。”
  有献於公,公赐食。考叔曰:“臣有母,请君食赐臣母。”庄公曰:“我甚思母,恶负盟,柰何?”考叔曰:“穿地至黄泉,则相见矣。”於是遂从之,见母。

  二十四年,宋缪公卒,公子冯奔郑。郑侵周地,取禾。〔索隐〕隐二年左传“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及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夏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是。
  二十五年,卫州吁弑其君桓公自立,与宋伐郑,以冯故也。二十七年,始朝周桓王。桓王怒其取禾,弗礼也。〔索隐〕杜预曰:“桓王即位,周郑交恶,至是始朝,故言始也。”左传又曰:“周桓公言於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善郑以劝来者,犹惧不蔇,况不礼焉,郑不来矣’。”
  二十九年,庄公怒周弗礼,与鲁易祊、许田。〔索隐〕许田,近许之田,鲁朝宿之邑。祊者,郑所受助祭太山之汤沐邑。郑以天子不能巡守,故以祊易许田,各从其近。
  三十三年,宋杀孔父。三十七年,庄公不朝周,周桓王率陈、蔡、虢、卫伐郑。庄公与祭仲、〔索隐〕左传祭仲足,盖祭是邑,其人名仲字仲足,故传云祭封人仲足是也。此繻葛之战在鲁桓公五年。
  高渠弥〔索隐〕一作“弥”,一作“眯”,并名卑反。
  发兵自救,王师大败。祝聸〔索隐〕左传作“祝聃”。
  射中王臂。祝聸请从之,郑伯止之,曰:“犯长且难之,况敢陵天子乎?”乃止。夜令祭仲问王疾。

  三十八年,北戎伐齐,齐使求救,郑遣太子忽将兵救齐。齐釐公欲妻之,忽谢曰:“我小国,非齐敌也。”时祭仲与俱,劝使取之,曰:“君多内宠,〔集解〕服虔曰:“言庶子有宠者多。”
  太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所谓三公子者,太子忽,其弟突,次弟子亹也。〔索隐〕此文则数太子忽及突、子亹为三,而杜预云不数太子,以子突、子亹、子仪为三,盖得之。

  四十三年,郑庄公卒。初,祭仲甚有宠於庄公,庄公使为卿;公使娶邓女,生太子忽,故祭仲立之,是为昭公。

  庄公又娶宋雍氏女,〔集解〕贾逵曰:“雍氏,黄帝之孙,姞姓之後,为宋大夫。”
  生厉公突。雍氏有宠於宋。〔集解〕服虔曰:“为宋正卿,故曰有宠。”
  宋庄公闻祭仲之立忽,乃使人诱召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突以求赂焉。祭仲许宋,与宋盟。以突归,立之。昭公忽闻祭仲以宋要立其弟突,九月丁亥,忽出奔卫。己亥,突至郑,立,是为厉公。

  厉公四年,祭仲专国政。厉公患之,阴使其婿雍纠欲杀祭仲。〔集解〕贾逵曰:“雍纠,郑大夫。”
  纠妻,祭仲女也,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母曰:“父一而已,人尽夫也。”〔集解〕杜预曰:“妇人在室则天父,出则天夫。女以为疑,故母以所生为本解之。”
  女乃告祭仲,祭仲反杀雍纠,戮之於市。厉公无柰祭仲何,怒纠曰:“谋及妇人,死固宜哉!”夏,厉公出居边邑栎。〔集解〕宋忠曰:“今颍川阳翟县。”〔索隐〕按:栎音历,即郑初得十邑之历也。
  祭仲迎昭公忽,六月乙亥,复入郑,即位。

  秋,郑厉公突因栎人杀其大夫单伯,〔集解〕杜预曰:“郑守栎大夫也。”〔索隐〕依左传作“檀伯”。檀伯,郑守栎大夫,事在桓十五年。此文误为“单伯”者,盖亦有所因也。按鲁庄公十四年,厉公自栎侵郑,事与周单伯会齐师伐宋相连,故误耳。
  遂居之。诸侯闻厉公出奔,伐郑,弗克而去。宋颇予厉公兵,自守於栎,郑以故亦不伐栎。

  昭公二年,自昭公为太子时,父庄公欲以高渠弥为卿,太子忽恶之,庄公弗听,卒用渠弥为卿。及昭公即位,惧其杀己,冬十月辛卯,渠弥与昭公出猎,射杀昭公於野。祭仲与渠弥不敢入厉公,乃更立昭公弟子亹为君,是为子亹也,无谥号。

  子亹元年七月,齐襄公会诸侯於首止,〔集解〕服虔曰:“首止,近郑之地。”杜预曰:“首止,卫地。陈留襄邑县东南有首乡。”
  郑子亹往会,高渠弥相,从,祭仲称疾不行。所以然者,子亹自齐襄公为公子之时,尝会斗,相仇,及会诸侯,祭仲请子亹无行。子亹曰:“齐彊,而厉公居栎,即不往,是率诸侯伐我,内厉公。我不如往,往何遽必辱,且又何至是!”卒行。於是祭仲恐齐并杀之,故称疾。子亹至,不谢齐侯,齐侯怒,遂伏甲而杀子亹。高渠弥亡归,〔索隐〕左氏云轘高渠弥。
  归与祭仲谋,召子亹弟公子婴於陈而立之,是为郑子。〔索隐〕左传以郑子名子仪,此云婴,盖别有所见。
  是岁,齐襄公使彭生醉拉杀鲁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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