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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官书(1)


  〔索隐〕案:天文有五官。官者,星官也。星座有尊卑,若人之官曹列位,故曰天官。〔正义〕张衡云:“文曜丽乎天,其动者有七,日月五星是也。日者,阳精之宗;月者,阴精之宗;五星,五行之精。众星列布,体生於地,精成於天,列居错峙,各有所属,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其以神著有五列焉,是有三十五名:一居中央,谓之北斗;四布於方各七,为二十八舍;日月运行,历示吉凶也。”

  中宫〔索隐〕姚氏案:春秋元命包云“官之为言宣也,宣气立精为神垣”。又文耀钩曰“中宫大帝,其精北极星。含元出气,流精生一也”。
  天极星,索隐案:尔雅“北极谓之北辰”。又春秋合诚图云“北辰,其星五,在紫微中”。杨泉物理论云“北极,天之中,阳气之北极也。极南为太阳,极北为太阴。日、月、五星行太阴则无光,行太阳则能照,故为昏明寒暑之限极也。”
  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索隐〕案:春秋合诚图云“紫微,大帝室,太一之精也”。〔正义〕泰一,天帝之别名也。刘伯庄云:“泰一,天神之最尊贵者也。”
  旁三星三公,〔正义〕三公三星在北斗杓东,又三公三星在北斗魁西,并为太尉、司徒、司空之象,主变出阴阳,主佐机务。占以徙为不吉,居常则安,金、火守之并为咎也。
  或曰子属。後句四星,〔索隐〕句音钩。句,曲也。
  末大星正妃,〔索隐〕案:援神契云“辰极横,后妃四星从,端大妃光明”。又案:星经以後句四星名为四辅,其句陈六星为六宫,亦主六军,与此不同也。
  馀三星後宫之属也。环之匡卫十二星,籓臣。皆曰紫宫。〔索隐〕案:元命包曰“紫之言此也,宫之言中也,言天神运动,阴阳开闭,皆在此中也”。宋均又以为十二军,中外位各定,总谓之紫宫也。

  前列直斗口〔索隐〕直,刘氏云如字,直,当也。又音值也。
  三星,随北端兑,〔索隐〕隋斗端兑。隋音汤果反。刘氏云“斗,一作‘北’”。案:汉书天文志作“北”。端作“耑”。兑作“锐”。锐谓星形尖锐也。
  若见若不,曰阴德,〔索隐〕案:文耀钩曰“阴德为天下纲”。宋均以为阴行德者,道常也。〔正义〕星经云:“阴德二星在紫微宫内,尚书西,主施德惠者,故赞阴德遗惠,周急赈抚。占以不明为宜;明,新君践极也。”又云:“阴德星,中宫女主之象。星动摇,衅起宫掖,贵嫔内妾恶之。”
  或曰天一。〔正义〕天一一星,疆阊阖外,天帝之神,主战斗,知人吉凶。明而有光,则阴阳和,万物成,人主吉;不然,反是太一一星次天一南,亦天帝之神,主使十六神,知风雨、水旱、兵革,饥馑、疾疫。占以不明及移为灾也。星经云:“天一、太一二星主王者即位,令诸立赤子而传国位者。星不欲微;微则废立不当其次,宗庙不享食矣。”
  紫宫左三星曰天枪,〔索隐〕楚庚反。
  右五星曰天棓,〔集解〕苏林曰:“音‘䴙打’之‘䴙’。”〔索隐〕棓音皮,韦昭音剖。又诗纬曰:“枪三星,棓五星,在斗杓左右,主枪人棓人。”石氏星赞云“枪棓八星,备非常”也。〔正义〕棓,庞掌反。天棓五星在女床东北,天子先驱,所以御兵也。占:星不具,国兵起也。
  後六星绝汉抵营室,曰阁道。〔索隐〕绝,度也。抵,属也。又案:乐汁图云“阁道,北斗辅”。石氏云“阁道六星,神所乘也”。〔正义〕汉,天河也。直度曰绝。抵,至也。营室七星,天子之宫,亦为玄宫,亦为清庙,主上公,亦天子离宫别馆也。王者道被草木,营室历九象而可观。阁道六星在王良北,飞阁之道,天子欲游别宫之道。占:一星不见则辇路不通,动摇则宫掖之内起兵也。

  北斗七星,〔索隐〕案:春秋运斗枢云“斗,第一天枢,第二旋,第三玑,第四权,第五衡,第六开阳,第七摇光。第一至第四为魁,第五至第七为标,合而为斗。”文耀钩云“斗者,天之喉舌。玉衡属杓,魁为璇玑”。徐整长历云“北斗七星,星间相去九千里。其二阴星不见者,相去八千里也”。
  所谓“旋、玑、玉衡〔索隐〕案:尚书“旋”作“璿”。马融云“璿,美玉也。机,浑天仪,可转旋,故曰机。衡,其中横筩。以璿为机,以玉为衡,盖贵天象也”。郑玄注大传云“浑仪中筩为旋机,外规为玉衡”也。
  以齐七政”。〔索隐〕案:尚书大传云“七政,谓春、秋、冬、夏、天文、地理、人道,所以为政也。人道政而万事顺成”。又马融注尚书云“七政者,北斗七星,各有所主:第一曰正日;第二曰主月法;第三曰命火,谓荧惑也;第四曰煞土,谓填星也;第五曰伐水,谓辰星也;第六曰危木,谓岁星也;第七曰剽金,谓太白也。日、月、五星各异,故曰七政也”。
  杓携龙角,〔集解〕孟康曰:“杓,北斗杓也。龙角,东方宿也。携,连也。”〔正义〕案:角星为天关,其间天门,其内天庭,黄道所经,七耀所行。左角为理,主刑,其南为太阳道;右角为将,主兵,其北为太阴道也。盖天之三门,故其星明大则天下太平,贤人在位;不然,反是也。
  衡殷南斗,〔集解〕晋灼曰:“衡,斗之中央。殷,中也。”〔索隐〕案:晋灼云“殷,中也”。宋均云“殷,当也”。
  魁枕参首。〔正义〕枕,之禁反。衡,斗衡也。魁,斗第一星也。言北方斗,斗衡直当北之魁,枕於参星之首;北斗之杓连於龙角。南斗六星为天庙,丞相、大宰之位,主荐贤良,授爵禄,又主兵,一曰天机。南二星,魁、天粱;中央一星,天相;北二星,天府庭也。占:斗星盛明,王道和平,爵禄行;不然,反是。参主斩刈,又为天狱,主杀罚。其中三星横列者,三将军,东北曰左肩,主左将;西北曰右肩,主右将;东南曰左足,主後将;西南曰右足,主偏将:故轩辕氏占参应七将也。中央三小星曰伐,天之都尉也,主戎狄之国。不欲明;若明与参等,大臣谋乱,兵起,夷狄内战。七将皆明,主天下兵振;芒角张,王道缺;参失色,军散败;参芒角动摇,边候有急;参左足入玉井中,及金、火守,皆为起兵。
  用昏建者杓;〔索隐〕用昏建中者杓。说文云“杓,斗柄”。音匹遥反,即招摇。
  杓,自华以西南。〔集解〕孟康曰:“传曰‘斗第七星法太白主,杓,斗之尾也’。尾为阴,又其用昏,昏阴位,在西方,故主西南。”正义杓,东北第七星也。华,华山也。言北斗昏建用斗杓,星指寅也。杓,华山西南之地也。
  夜半建者衡;〔集解〕徐广曰:“第五星。”孟康曰:“假令杓昏建寅,衡夜半亦建寅。”〔索隐〕孟康曰:“假令杓昏建寅,衡夜半亦建寅也。”
  衡,殷中州河、济之间。〔正义〕衡,北斗衡也。言北斗夜半建用斗衡指寅。殷,当也。斗衡黄河、济水之间地也。
  平旦建者魁;魁,海岱以东北也。〔集解〕孟康曰:“传曰‘斗第一星法於日,主齐也’。魁,斗之首;首,阳也,又其用在明阳与明德,在东方,故主东北齐分。”〔正义〕言北斗旦建用斗魁指寅也。海岱,代郡也。言魁星主海岱之东北地也。随三时所指,有前三建也。
  斗为帝车,运于中央,〔索隐〕姚氏案:宋均曰“言是大帝乘车巡狩,故无所不纪也。”
  临制四乡。分阴阳,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於斗。

  斗魁戴匡六星〔集解〕晋灼曰:“似匡,故曰戴匡也。”
  曰文昌宫:〔索隐〕文耀钩曰“文昌宫为天府”。孝经援神契云“文者精所聚,昌者扬天纪”。辅拂并居,以成天象,故曰文昌。
  一曰上将,二曰次将,三曰贵相,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索隐〕春秋元命包曰:“上将建威武,次将正左右,贵相理文绪,司禄赏功进士,司命主老幼,司灾主灾咎也。”
  在斗魁中,贵人之牢。〔集解〕孟康曰:“传曰‘天理四星在斗魁中。贵人牢名曰天理’。”〔索隐〕在魁中,贵人牢。乐汁图云“天理理贵人牢”。宋均曰“以理牢狱”也。〔正义〕占:明,及其中有星,此贵人下狱也。
  魁下六星,两两相比者,名曰三能。〔集解〕苏林曰:“能音台。”〔索隐〕魁下六星,两两相比,曰三台。案:汉书东方朔“原陈泰阶六符”。孟康曰“泰阶,三台也,台星凡六星。六符,六星之符验也”。应劭引黄帝泰阶六符经曰“泰阶者,天子之三阶:上阶,上星为男主,下星为女主;中阶,上星为诸侯三公,下星为卿大夫;下阶,上星为士,下星为庶人。三阶平,则阴阳和,风雨时;不平,则稼穑不成,冬雷夏霜,天行暴令,好兴甲兵。修宫榭,广苑囿,则上阶为之坼也”。
  三能色齐,君臣和;不齐,为乖戾。辅星〔集解〕孟康曰:“在北斗第六星旁。”
  明近,〔正义〕大臣之象也。占:欲其小而明;若大而明,则臣夺君政;小而不明,则臣不任职;明大与斗合,国兵暴起;暗而远斗,臣不死则夺;若近臣专赏,排贤用佞,则辅生角;近臣擅国符印,将谋社稷,则辅生翼;不然,则死也。
  辅臣亲彊;斥小,疏弱。〔集解〕苏林曰:“斥,远也。”

  杓端有两星:一内为矛,招摇;〔集解〕孟康曰:“近北斗者招摇,招摇为天矛。”晋灼曰:“更河三星,天矛、锋、招摇,一星耳。”〔索隐〕案:诗记历枢云“更河中招摇为胡兵”。宋均云“招摇星在更河内”。又乐汁图云“更河天矛”,宋均以为更河名天矛,则更河是星名也。
  一外为盾,天锋。〔集解〕晋灼曰:“外,远北斗也。在招摇南,一名玄戈。”〔正义〕星经云:“梗河星为戟剑之星,若星不见或进退不定,锋镝乱起,将为边境之患也。”
  有句圜十五星,索隐句音钩。圜音员。其形如连环,即贯索星也。
  属杓,〔正义〕属音烛。
  曰贱人之牢。〔索隐〕案:诗记历枢云“贱人牢,一曰天狱”。又乐汁图云“连营,贱人牢”。宋均以为连营,贯索也。〔正义〕贯索九星在七公前,一曰连索,主法律,禁暴彊,故为贱人牢也。牢口一星为门,欲其开也。占:星悉见,则狱事繁;不见,则刑务简;动摇,则斧钺用;中虚,则改元;口开,则有赦;人主忧,若闭口,及星入牢中,有自系死者。常夜候之,一星不见,有小喜;二星不见,则赐禄;三星不见,则人主德令且赦。远十七日,近十六日。若有客星出,视其小大:大,有大赦;小,亦如之也。
  其牢中星实则囚多,虚则开出。

  天一、枪、棓、矛、盾动摇,角大,兵起。〔集解〕李奇曰:“角,芒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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