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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文世王公传(2)


  赵王幹,建安二十年封高平亭侯。二十二年,徙封赖亭侯。其年改封弘农侯。黄初二年,进爵,徙封燕公。三年,为河间王。五年,改封乐城县。七年,徙封钜鹿。太和六年,改封赵王。幹母有宠於太祖。及文帝为嗣,幹母有力。文帝临崩,有遗诏,是以明帝常加恩意。青龙二年,私通宾客,为有司所奏,赐幹玺书诫诲之,曰:“易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诗著‘大车惟尘’之诫。自太祖受命创业,深睹治乱之源,鉴存亡之机,初封诸侯,训以恭慎之至言,辅以天下之端士,常称马援之遗诫,重诸侯宾客交通之禁,乃使与犯妖恶同。夫岂以此薄骨肉哉?徒欲使子弟无过失之愆,士民无伤害之悔耳。高祖践阼,祗慎万机,申著诸侯不朝之令。朕感诗人常棣之作,嘉采菽之义,亦缘诏文曰‘若有诏得诣京都’,故命诸王以朝聘之礼。而楚、中山并犯交通之禁,赵宗、戴捷咸伏其辜。近东平王复使属官殴寿张吏,有司举奏,朕裁削县。今有司以曹纂、王乔等因九族时节,集会王家,或非其时,皆违禁防。朕惟王幼少有恭顺之素,加受先帝顾命,欲崇恩礼,延乎后嗣,况近在王之身乎?且自非圣人,孰能无过?已诏有司宥王之失。古人有言:‘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弗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焉。’叔父兹率先圣之典,以纂乃先帝之遗命,战战兢兢,靖恭厥位,称朕意焉。”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五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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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邑殇公子上,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谥。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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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王彪字朱虎。建安二十一年,封寿春侯。黄初二年,进爵,徙封汝阳公。三年,封弋阳王。其年徙封吴王。五年,改封寿春县。七年,徙封白马。太和五年冬,朝京都。六年,改封楚。初,彪来朝,犯禁,青龙元年,为有司所奏,诏削县三,户千五百。二年,大赦,复所削县。景初三年,增户五百,并前三千户。嘉平元年,兖州刺史令狐愚与太尉王凌谋迎彪都许昌。语在凌传。乃遣傅及侍御史就国案验,收治诸相连及者。廷尉请徵彪治罪。於是依汉燕王旦故事,使兼廷尉大鸿胪持节赐彪玺书切责之,使自图焉。彪乃自杀。妃及诸子皆免为庶人,徙平原。彪之官属以下及监国谒者,坐知情无辅导之义,皆伏诛。国除为淮南郡。正元元年诏曰:“故楚王彪,背国附奸,身死嗣替,虽自取之,犹哀矜焉。夫含垢藏疾,亲亲之道也,其封彪世子嘉为常山真定王。”景元元年,增邑,并前二千五百户。

  刚殇公子勤,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谥。无后。

  谷城殇公子乘,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谥。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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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郿戴公子整,奉从叔父郎中绍后。建安二十二年,封郿侯。二十三年薨。无子。黄初二年追进爵,谥曰戴公。以彭城王据子范奉整后。三年,封平氏侯。四年,徙封成武。太和三年,进爵为公。青龙三年薨。谥曰悼公。无后。四年,诏以范弟东安乡公阐为郿公,奉整后。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千八百户。

  灵殇公子京,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谥。无后。

  樊安公均,奉叔父蓟恭公彬后。建安二十二年,封樊侯。二十四年薨。子抗嗣。黄初二年,追进公爵,谥曰安公。三年,徙封抗蓟公。四年,徙封屯留公。景初元年薨,谥曰定公。子谌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千九百户。

  广宗殇公子棘,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谥。无后。

  东平灵王徽,奉叔公朗陵哀侯玉后。建安二十二年,封历城侯。黄初二年,进爵为公。三年,为庐江王。四年,徙封寿张王。五年,改封寿张县。太和六年,改封东平。青龙二年,徽使官属挝寿张县吏,为有司所奏。诏削县一,户五百。其年复所削县。正始三年薨。子翕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三千四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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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陵王茂,建安二十二年封万岁亭侯。二十三年,改封平舆侯。黄初三年,进爵,徙封乘氏公。七年,徙封中丘。茂性傲佷,少无宠於太祖。及文帝世,又独不王。太和元年,徙封聊城公,其年为王。诏曰:“昔象之为虐至甚,而大舜犹侯之有庳。近汉氏淮南、阜陵,皆为乱臣逆子,而犹或及身而复国,或至子而锡土。有虞建之於上古,汉文、明、章行之乎前代,斯皆敦叙亲亲之厚义也。聊城公茂少不闲礼教,长不务善道。先帝以为古之立诸侯也,皆命贤者,故姬姓有未必侯者,是以独不王茂。太皇太后数以为言。如闻茂顷来少知悔昔之非,欲修善将来。君子与其进,不保其往也。今封茂为聊城王,以慰太皇太后下流之念。”六年,改封曲阳王。正始三年,东平灵王薨,茂称嗌痛,不肯发哀,居处出入自若。有司奏除国土,诏削县一,户五百。五年,徙封乐陵,诏以茂租奉少,诸子多,复所削户,又增户七百。嘉平、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五千户。

  文皇帝九男:甄氏皇后生明帝,李贵人生赞哀王协,潘淑媛生北海悼王蕤,朱淑媛生东武阳怀王鉴,仇昭仪生东海定王霖,徐姬生元城哀王礼,苏姬生邯郸怀王邕,张姬生清河悼王贡,宋姬生广平哀王俨。

  赞哀王协,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谥曰经殇公。青龙二年,更追改号谥。三年,子殇王寻嗣。景初三年,增户五百,并前三千户。正始九年薨。无子。国除。

  北海悼王蕤,黄初七年,明帝即位,立为阳平县王。太和六年,改封北海。青龙元年薨。二年,以琅邪王子赞奉蕤后,封昌乡公。景初二年,立为饶安王。正始七年,徙封文安。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三千五百户。

  东武阳怀王鉴,黄初六年立。其年薨。青龙三年赐谥。无子。国除。

  东海定王霖,黄初三年立为河东王。六年,改封馆陶县。明帝即位,以先帝遗意,爱宠霖异於诸国。而霖性粗暴,闺门之内,婢妾之间,多所残害。太和六年,改封东海。嘉平元年薨。子启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六千二百户。高贵乡公髦,霖之子也,入继大宗。

  元城哀王礼,黄初二年封秦公,以京兆郡为国。三年,改为京兆王。六年,改封元城王。太和三年薨。五年,以任城王楷子悌嗣礼后。六年,改封梁王。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五百户。

  邯郸怀王邕,黄初二年封淮南公,以九江郡为国。三年,进为淮南王。四年,改封陈。六年,改封邯郸。太和三年薨。五年,以任城王楷子温嗣邕后。六年,改封鲁阳。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四百户。

  清河悼王贡,黄初三年封。四年薨。无子。国除。

  广平哀王俨,黄初三年封。四年薨。无子。国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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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曰:魏氏王公,既徒有国土之名,而无社稷之实,又禁防壅隔,同於囹圄;位号靡定,大小岁易;骨肉之恩乖,常棣之义废。为法之弊,一至于此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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