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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师志(3)


  江南水师,顺治初年,江苏松江等营,各有捕盗小快船四十艘,常州、镇江等营,各有一、二十艘不等。自康熙七年,查毁沿江海各营出海之船,其内河快船,亦从裁汰。嗣巡抚马祜、提督杨捷疏请苏、松、常、镇四府,各塘汛设水师巡船三百二十五艘,以靖水盗。雍正元年,江苏、浙江督抚会商,以太湖连跨二省,夙为盗薮,乃于湖滨各口,增设水师营汛巡船,分界巡防。其湖内各地,系二省交会者,令参将各率水师会同巡缉。五年,令京口八旗营仿天津水师之制,设京口水师营,分拨京口大小战船二十艘至江宁练习。其驻宁水师,凡满洲、蒙古兵千人,设协领四人,佐领、防御、骁骑校各十二人。是为江南水师之始。

  镇守京口左右两路水师,设统兵官二人,分统左右营,各置沙船二十八艘,水艍船八艘,犁缯船八艘,舵椗手二百二十人,水手、匠役四百九十二人。康熙二十一年,改隶江南提督标下,分为中、左、右三营。三十六年,裁总兵官,设副将以下各官,每营设沙船二十三艘,唬船七艘,小巴船四艘,水手四百六十八人。自雍正二年后,迭有改拨,每营存唬船二艘,小巴唬船七艘,渡马浅船六艘。

  江南提督水师标兵,顺治四年,始设参将以下各官,分为中、左、右、前、后五营及城守六营。中营唬船一艘,巡船十五艘,中号四橹哨船二艘,桨橹快哨船二艘。左营唬船三艘,巡船十五艘,中号四橹哨船二艘,桨橹快哨船二艘。右营浦江游巡哨船四艘,改设哨船一艘,桨船一艘,二橹哨船一艘,巡船七艘。前营中号四橹哨船二艘,桨橹快哨船二艘,巡船二十二艘。后营唬船一艘,中号四橹哨船二艘,桨橹快哨船二艘,巡船八艘。

  松江城守营唬船一艘,中号四橹哨船二艘,桨橹快哨船二艘,巡船一艘。

  金山营巡船十三艘。

  柘林营巡船四艘。

  青村营巡船二艘,小哨船一艘。

  南汇营大罟船二艘,小哨船四艘。

  川沙营捕匪大罟船三艘,放大罟船三艘,大罟船二艘,小哨船二艘,小号二橹哨船二艘。

  刘河营巡船八艘。

  吴淞营沙船三艘,艍犁船四艘。

  福山营沙船四艘,官渡船四艘,巡船十六艘,后改为福山镇标,设总兵以下各官。

  太湖营沙船、快船、巴唬船共三十二艘,后改为太湖协标,设副将以下各官。

  常州营巡船二十九艘。

  江阴营唬船二艘,巡船七艘。

  靖江营唬船二艘。

  杨舍营巡船二艘。

  镇江城守营,顺治十五年,设镇守苏、松水师总兵官,分中、左、右水师三营,各设沙船九艘,赶缯船五艘,寻改为参将等官,设巡船二十三艘。

  江南督标游兵营,顺治初年,隶操江巡抚标下,设游击以下各官,大唬船一艘,小唬船二十七艘。康熙元年,裁并入督标。

  奇兵营,顺治初年,随操江巡抚赴安徽省驻防,改为太平右营,设游击以下各官。康熙元年,裁并入安庆营。

  瓜洲营,顺治二年,设守备以下各官,专防江北水汛,唬船八艘。康熙元年,改为参将,并入江南督标。十一年,改为瓜洲城守备,唬船八艘。其各县分防水师,宝应汛船十五艘,氾水汛船十四艘,永安汛船二十三艘,高邮汛船十六艘,江都汛船十四艘。

  淮安庙湾营,顺治初年,设游击以下各官,沙船五艘,唬船四艘。

  佃湖营,雍正九年,由庙湾营分防,设都司以下各官,沙船三艘,巡船四艘,唬船一艘,内河巡哨船一艘。

  营城营,顺治三年,设守备以下各官,唬船四艘,小巡船四艘。乾隆十一年,改为唬船一艘,巡海哨船二艘,三号四号沙船二艘,小巡船四艘。

  小关营,雍正十一年,由盐城营分防,设都司以下各官,沙船二艘,唬船一艘,快船一艘。

  海州营,顺治四年,设游击以下各官,小巡船五艘。康熙三年,并入东海营,增设沙唬船十艘。

  东海营,顺治初年,设守备以下各官。十八年裁撤。康熙十八年复设。其分防汛地,鹰游内外洋汛艍船二艘,大浦汛商船二艘,海头汛唬船一艘,临洪口汛哨船二艘,高公岛汛沙船一艘。

  江苏抚标左右营,顺治四年,设参将以下各官,左营巡船十艘,右营巡船十艘。

  苏州城守营,顺治四年,设参将以下各官,巡船五十八艘。

  平望营,顺治三年,设游击以下各官,巡船十七艘。初隶提督标,乾隆以后,改隶巡抚标,巡船二十艘。

  福山营,自提督标分防,设游击以下各官,其沙船四艘,巡船六艘,官渡船四艘,船数仍如曩制。道光间,以海疆要地,改为镇标,设总兵以下各官,分为中、左、右三营。

  淞北营,原隶督标内河水师,同治十一年,改隶江南提标水师,增设副将以下各官,仿长江水师之制,设舢板船十六艘。

  淞南营,同治十一年,改隶里河淞北协标,增设游击以下各官,仿长江水师之制,设舢板船、座船凡三十七艘。

  江北狼山镇标,顺治十八年,设总兵以下各官.分中、左、右三营。中营赶缯船一艘,沙船一艘,唬船三艘,渡船五艘。左营赶缯船一艘,沙船二艘,唬船三艘,渡船六艘。右营赶缯船六艘,沙船一艘,唬船四艘,渡船三艘。

  泰州营,顺治二年,设游击以下各官,赶缯船二艘,沙船二艘。

  掘港营,顺治三年,设守备以下各官,唬船三艘。

  康熙二十三年,以京口将军标下沙船二十二艘,唬船十八艘,隶狼山镇标,为海口巡防水师。二十八年,以战船四艘,仍拨归京口。四十八年,改为中、左、右三营。中营赶缯船三艘,沙船二艘。左营赶缯船三艘,沙船三艘。右营赶缯船四艘,沙船二艘,唬船四艘。雍正十年,实存大小水师船二十二艘。十三年,右营增小哨沙船一艘。同治五年,增设绥通、绥海二营,隶长江水师提督。

  江南福山镇标,道光二十三年,设总兵以下各官,分中、左、右三营,以旧有之福山营水师为福中营,苏松奇兵营水师为福左营,杨厙水师为福右营。中营旧设巡船十五艘,日久朽坏无存,以沙船四艘增换阔头舢板船五艘,左营设大小舢板船八艘,右营设大小舢板船五艘。同治九年,改定营制,以中营并入左右营,以左营原辖之海门厅属西半洋沙等汛,隶通州营,以左营分中左右三哨,分驾巡船十二艘,出巡洋面,以右营驻防陆路各汛。

  太湖水师,始于雍正间。太湖连跨苏州、常州、湖州之境,为全吴巨浸。湖中风浪与江海异,故巡湖水师,船制亦殊。其卫所巡司则以巡船,水师则以哨船。雍正二年,设太湖营游击、千总、把总各一人。五年,以大钱汛口为浙江省濒湖要道,增守备、千总各一人,把总三人,战守水兵原额千人,历年裁并,实存水战兵一百八十六人,守兵四百七十二人,分防各处:甪头汛兵一百八十五人,沙快船五艘;西山汛兵六十九人,沙快船二艘;浙江乌程汛兵一百九十七人,沙快船九艘;伍浦汛兵六十九人,快巡船九艘;南浦汛兵一百七人,快巡船九艘。七年,以沙船六艘为湖中大汛巡防,其余改小号巡船二十艘,巡缉支河小港。九年,分水师为左右二营,左营守备驻简村,列汛凡六,当震泽县界。千总一人,驻鲇鱼口,列汛十有二,当吴县、吴江、震泽界。把总二人:一驻东山,列汛凡八,当吴县界;一驻吴江,列汛凡八,当吴江、震泽界。右营守备驻周铁桥,列汛凡六,当宜兴、阳湖界。千总一人,驻马山,列汛十有四,当常州、无锡、阳湖界。把总二人:一驻鼋山,列汛凡七,当吴县界;一驻凤川,列汛凡七,当宜兴、荆溪界。乾隆间,设副将以下各官,水师战船,凡巴唬船十六艘,沙船三艘,大快船七艘,小快船三十二艘。至道光间,存巴唬船十六艘,沙船二艘,大快船六艘,小快船二十艘,桨船十艘。迨咸丰年粤匪乱后,营伍船械全失。同治间,重整水师,尽易旧制,仿长江营制,设太湖协标二营,舢板战船三十六艘。此江南水师之制也。

  其长江水师之在江南省者,为瓜洲镇标,辖瓜洲营、孟湖营、三江营、江阴营,战船兵额,与各省长江水师同。

  河道总督标营凡二十营,雍正七年,以漕标右营改隶河标设,巡船九艘。山清里河上营,康熙十七年设,船六十八艘。里河下营,雍正六年,由里河营分设,船十三艘。外河上营,船一百十四艘。山安海防河营,雍正七年,由外河营分设,船五十四艘。高堰上营,康熙三十八年,由盱眙营分设,船三十四艘。山盱下营,雍正七年,由高堰营分设,船十七艘。桃源安清营,康熙三十八年设,船二十三艘。扬河上营,康熙十七年设,船八十二艘。扬河下营,雍正七年设,船十四艘。徐河南北营,雍正六年设,船三十艘。邳睢河营,顺治初年设,船七十五艘。宿虹南北营,顺治初年设,船百艘。桃源南北营,顺治初年设,船六十八艘。宿迁运河营,雍正六年设,船十九艘。凡河防各营,设守备以下各官,大小各船,分浚船、柳船二类,修防河工,以营制部勒之。

  漕运总督水师标营,分中营、左营、右营、城守四营,以中、左、右三营任护漕之责,以城守四营任地方之责,驻山阳境及漕运所经之地。其运輓漕粮,则以卫卒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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