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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三省各司


  东三省地处边要,自改建行省,变通例章,增置司道。提学、提法,各省通置,无庸赘述。今综新设诸司详左。初建行省,督署设承宣、谘议二厅,置左、右参赞各一人,从二品。佥事一人,一、二、三等科员佐之。旋省。

  民政使司民政使一人,从二品。掌主民籍。佥事,从四品。科员,一等从五品,二等正六品,三等正七品。各司同。各有恒任。一、二等医官无定员。一等正六品,二等正七品。光绪三十三年置,秩正三品。宣统元年,依布政使例,升从二品,主属吏升迁调补。

  交涉使司交涉使一人,正三品。掌主邦交。有佥事,科员,一、二等译官佐之。一等正六品,二等正七品。光绪三十三年,奉天、吉林各置一人。宣统二年,直隶、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云南,并援奉天例续置。

  度支使司度支使一人,正三品。掌主财赋。有佥事,科员,一、二等库官佐之。一等正六品。二等正七品。光绪三十三年,三省各置一人。宣统元年,省黑龙江一人,隶民政司兼理。又光绪三十三年,奉天置旗务使司一人,佥事、科员如各司。宣统元年省。

  甲午不竞,当事者鉴于军政未善,取则强邦,内自禁卫军,外自督练公所,并遵新定章制,以渐从事。乃三军、两协方告成,而巨变作焉。爰就可考者著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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