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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学使


  提学使司提学使一人,正三品。掌教育行政,稽覈学校规程,徵考艺文师范。署设六科:曰总务,曰专门,曰普通,曰实业,曰图书,曰会计。科长、科员分治之。遴谙学务者充之。别设学务公所,有议长、议绅以讨论其事。奏充。光绪三十一年改置。增吉林、黑龙江、江宁、江苏、旧置江南学政。新疆各一人,余仍学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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