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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驷院


  上驷院兼管大臣,无员限。卿二人。正三品。其属:堂主事二人,委署主事一人,左、右二司郎中一人,掌左司印。右司,员外郎管。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内张家口值年一人。笔帖式十有一人。阿敦侍卫十有五人。司鞍长三人,正六品。副长二人。六品衔。蒙古医师长三人,正六品。副长二人。八品。牧长二人,初无品级。雍正元年定正七品。副长五人。八品。厩长、署主事各一人。雍正元年各增一人,十二年省,乾隆二十二年复故。光绪三十年省。雍正六年,卿秩定三品。乾隆十一年,置蒙古医生头目二人。四十三年额定三人。十四年,定卿额二人,一用侍卫,一用内府官。二十三年,置八品顶戴司鞍长二人。三十九年定拜唐阿补放者给六品衔,戴蓝翎。四十五年额定三人。嘉庆六年,依左、右司例,堂上令侍卫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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