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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正宗传


  刘正宗,字可宗,山东安丘人。明崇祯进士,自推官授编修。福王时,授中允。

  顺治二年,以荐起国史院编修。累迁秘书院学士。十四年,授吏部侍郎,擢弘文院大学士。吏部尚书缺员,谕以“正宗清正耿介,堪胜此任,加太子太保,管吏部尚书”。

  御史杨义论部推越次,正宗与辨,执相诟詈。给事中周曾发,御史姜图南、祖建明交章劾之。御史张嘉复以正宗昏庸衰老,背公徇私,疏请罢斥。下部议,以无实据,寝其事。给事中朱徽复劾正宗擅拟佥事许宸迁通政司参议,不由会推,又未专疏题明。正宗以疏忽引咎,当罚俸,援恩诏以免。旋引疾乞休,不允。辞尚书,命以兼衔回内院,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十四年,考满,进少傅兼太子太傅。

  十五年,改文华殿大学士。

  十六年,上以正宗器量狭隘,终日务诗文,廷议辄以己意为是,降旨严饬,并谕曰:“朕委任大臣,期始终相成,以惬简拔初念。故不忍加罪,时加申戒。当痛改前非,称朕优容宽恕之意。”

  十七年,自陈乞罢,不允。

  左都御史魏裔介劾“正宗自陈奏内不叙上谕切责,无人臣礼。李昌祚叛案有名,票拟内升。先后荐董国祥、梁羽明,今皆事败,被劾不自检举。欺君之罪何辞?正宗与张缙彦为友,缙彦序正宗诗曰‘将明之才’,诡谲尤不可解。正宗弟正学,为郑成功总兵,正宗嘱巡抚耿焞躐升中军。蠹国乱政,其事非一端。请乾断以杜祸萌”。

  御史季振宜继劾,亦及国祥、正学,并正宗贪贿营利诸事。

  正宗疏辨,略谓:“李昌祚为叛党,裔介身为法司,何不早行纠参?例凡荐举之官,在本任不职,追坐举主。国祥、羽明皆升任后得罪。缙彦序臣诗有曰‘将明之才’,臣诗稿见存,缙彦序未见此语。”疏入,上夺正宗官,下王大臣会鞫;亦责裔介、振宜不早纠参,并夺官待质。旋议上裔介、振宜劾正宗罪状鞫实者十一事,罪当绞。上斥“正宗性质暴戾,器量褊浅,持论偏私,处事执谬。惟事沽名好胜,罔顾大体,罪戾滋甚。从宽免死,籍家产之半,入旗,不许回籍”。

  十八年,圣祖即位,以世祖遗诏及正宗罪状,当置重典,愍其衰老,贷之。未几病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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