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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四传


  沈德四,直隶华亭人。祖母疾,刲股疗之愈。己而祖父疾,又刲肝作汤进之,亦愈。洪武二十六年被旌。寻授太常赞礼郎。上元姚金玉、昌平王德儿亦以刲肝愈母疾,与德四同旌。

  至二十七年九月,山东守臣言:“日照民江伯儿,母疾,割肋肉以疗,不愈。祷岱岳神,母疾瘳,愿杀子以祀。已果瘳,竟杀其三岁儿。”帝大怒曰:“父子天伦至重。《礼》父服长子三年。今小民无知,灭伦害理,亟宜治罪。”遂逮伯儿,仗之百,遣戍海南。因命议旌表例。

  礼臣议曰:“人子事亲,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有疾则医药吁祷,迫切之情,人子所得为也。至卧冰割股,上古未闻。倘父母止有一子,或割肝而丧生,或卧冰而致死,使父母无依,宗祀永绝,反为不孝之大。皆由愚昧之徒,尚诡异,骇愚俗,希旌表,规避里徭。割股不已,至于割肝,割肝不已,至于杀子。违道伤生,莫此为甚。自今父母有疾,疗治罔功,不得已而卧冰割股,亦听其所为,不在旌表例。”制曰:“可。”

  永乐间,江阴卫卒徐佛保等复以割股被旌。而掖县张信、金吾右卫总旗张法保援李德成故事,俱擢尚宝丞。迨英、景以还,即割股者亦格于例,不以闻,而所旌,大率皆庐墓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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