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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济传


  周济,字大亨,洛阳人。

  永乐中,以举人入太学,历事都察院。都御史刘观荐为御史,固辞。宣德时,授江西都司断事。艰归,补湖广。

  正统初,擢御史。大同镇守中官以骄横闻,敕济往廉之。济变服负薪入其宅,尽得不法状,还报,帝大嘉之。已,巡按四川。威州土官董敏、王允相仇杀,诏济督官兵进讨。济曰:“朝廷绥安远人,宜先抚而后征。”驰檄谕之,遂解。

  十一年出为安庆知府,岁比不登,民间鬻子女充衣食,方舟而去者相接。济借漕粮以振,而禁鬻子女者。且上疏请免租,诏许之,全活甚众。又为定婚丧制,禁侈费,愆嫁葬期者有罚,风俗一变。

  饥民聚掠富家粟,富家以盗劫告。济下令曰:“民饥故如此,然得谷当报太守数,太守当代尔偿。”掠者遂解散。济卒官,民皆罢市巷哭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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