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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献可传


  李献可,字尧俞,同安人。万历十一年进士。除武昌推官。课最,征授户科给事中。屡迁礼科都给事中。二十年正月,偕六科诸臣疏请豫教,言:“元子年十有一矣,豫教之典当及首春举行。倘谓内庭足可诵读,近侍亦堪辅导,则禁闼幽闲,岂若外朝之清肃;内臣忠敬,何如师保之尊严。”疏入,帝大怒,摘疏中误书弘治年号,责以违旨侮君,贬一秩调外,余夺俸半岁。大学士王家屏封还御批,帝益不悦。吏科都给事中钟羽正言:“献可之疏,臣实赞成之,请与同谪。”吏科给事中舒弘绪亦言“言官可罪,豫教必不可不行”。帝益怒,出弘绪南京,而羽正及献可并以杂职徙边方。大学士赵志皋论救,被旨谯让。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复争之,坐斥为民。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礼科左给事中叶初春,各上疏救。帝益怒,廷杖养浩百,除其名。德泳、懋逊等六人并贬一秩,出之外。献可、羽正、弘绪亦除名。

  当是时,帝一怒而斥谏官十一人,朝士莫不骇叹,然谏者卒未已。礼悦员外郎董嗣成、御史贾名儒特疏争之,御史陈禹谟、吏科左给事中李周策亦偕其僚论谏。帝怒加甚,夺嗣成职,名儒谪边方,德泳、懋逊等咸削籍,禹谟等停俸有差。礼部尚书李长春等亦疏谏,帝复诘让。献可等遂废于家。久之,吏部尚书蔡国珍、侍郎杨时乔先后请收叙,咸报寝。

  天启初,录先朝言事诸臣。献可已前卒,诏赠光禄卿。

  弘绪、名儒皆献可同年进士。尚象、懋逊、之佳、初春、其休、嗣成皆万历八年进士。

  弘绪,通山人。由庶吉士改给事中。天启中,赠光禄少卿。

  尚象,都匀人。以中书舍人为给事中。尝劾罢尚书沈鲤,为士论所非。至是以直言去,国人始称焉。天启中,赠官如弘绪。

  懋逊,沾化人。为余姚知县,有治绩,入为吏科给事中。既削籍,里居三十年。光宗立,起太仆少卿,累迁工部左侍郎。卒,赠尚书。

  之佳,长洲人。初为襄阳知县。初春,吴县人。初为顺德知县。并以治行征。至是与张栋并斥,称“吴中三谏”。天启初,赠之佳太仆少卿,初春光禄少卿。之佳孙适,亦兵科给事中。敢言。

  其休,青城人。由苏州推官擢吏科给事中。内官张德殴杀人,帝令司礼按问,蔽罪其下。其休乞并付德法司,竟报许。帝数不视朝。十七年正月,其休以万邦入觐,请临御以风励诸臣。他论奏甚众。罢归,卒,赠太常少卿。

  嗣成,乌程人。祖份,礼部尚书。父道醇,南京给事中。仍世贵显。嗣成以气节著,士论多之。

  名儒,真定人。赠官如初春。

  栋,字伯任,昆山人。万历五年进士。除新建知县。征授工科给事中。请尽蠲天下逋租,格不行。时蠲租例,相沿但蠲存留,不及起运。栋请无拘故事,从之。再迁刑科左给事中。吴中白粮为累,民承役辄破家,栋请令出赀助漕舟附载。申时行、王锡爵绌其议,栋遂移疾归。起兵科都给事中。劾去南京户部尚书张西铭、刑部侍郎詹仰庇。军政拾遗,劾恭顺侯吴继爵、宣城伯卫国本、忻城伯赵泰修、宣府总兵官李迎恩。继爵留,余并罢。已,言边臣叙功不宜及内阁、部、科,帝亦从焉。遣视固原边备。时经略郑洛方议和,栋言撦力克负固不归,卜失兔杰黠如故,火落赤、真相雄据海上,不可使洛委责以去。因论兵部尚书王一鹗。会一鹗已卒,洛亦报撦力克东归,遂寝其奏。栋又言:“洮、河失事,陛下赫然震怒。命洛视师,岂止欲其虚词媚敌,博一顺义东归毕事耶?今火、真依海为窟,出没自如,不宜叙将吏功。”报闻。母卒,栋年已六十,毁瘠庐墓,竟卒于墓所。天启中,赠太常少卿。

  德泳,祭酒守益孙。养浩、羽正自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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