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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时正传


  夏时正,字季爵,仁和人。

  正统十年进士。除刑部主事。景泰六年以郎中录囚福建,出死罪六十余人。中有减死、诏充所在滨海卫军者,时正虑其入海岛为变,转发之山东,然后以闻。因言:“凡福建减死囚,俱宜戍之北方。”法司是其言,而请治违诏罪。帝特宥之。时正又言:“通番及劫盗诸狱,以待会谳。淹引时月,囚多瘐死。请令所司断决。”诏从之,且推行之天下。

  天顺初,擢大理寺丞。久之,以便养,迁南京大理少卿。成化五年迁本寺卿。明年春命巡视江西灾伤。除无名税十余万石,汰诸司冗役数万,奏罢不职吏二百余人,增筑南昌滨江堤及丰城诸县陂岸,民赖其利。尝上奏,不具赍奏人姓名,吏科论其简恣。帝宥其罪,录弹章示之。遂乞休归。僦居民舍,布政使张瓒为筑西湖书院居之。家食三十年,年近九十而卒。

  时正雅好学。闲居久,多所著述,于稽古礼文事尤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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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曰:金纯等黾勉奉公,当官称职。加之禔躬清白,操行无亏,固列卿之良也。郑辰之廉事,周瑄之治狱,皆有仁人之用心,君子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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