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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言传


  王正言,郓州人。父志,济阴令。正言早孤贫,从沙门学,工诗,密州刺史贺德伦令归俗,署郡职。德伦镇青州,表为推官;移镇魏州,改观察判官。庄宗平定魏博,正言仍旧职任,小心端慎,与物无竞。尝为同职司空颋所凌,正言降心下之。颋诛,代为节度判官。

  同光初,守户部尚书、兴唐尹。时孔谦为租庸副使,常畏张宪挺特,不欲其领使,乃白郭崇韬留宪于魏州,请宰相豆卢革判租庸。未几,复以卢质代之。孔谦白云:“钱谷重务,宰相事多,簿籍留滞。”又云:“卢质判二日,便借官钱,皆不可任。”意谓崇韬必令己代其任,时物议未允而止,谦沮丧久之。李绍宏曰:“邦计国本,时号怨府,非张宪不称职。”即日征之。孔谦、段徊白崇韬曰:“邦计虽重,在侍中眼前,但得一人为使即可。魏博六州户口,天下之半,王正言操守有余,智力不足,若朝廷任使,庶几与人共事;若专制方隅,未见其可。张宪才器兼济,宜以委之。”崇韬即奏宪留守魏州,征王正言为租庸使。正言在职,主诺而已,权柄出于孔谦。正言不耐繁浩,簿领纵横,触事遗忘,物论以为不可,即以孔谦代之,正言守礼部尚书。

  三年冬,代张宪为兴唐尹,留守邺都。时武德使史彦琼,监守邺都,廪帑出纳,兵马制置,皆出彦琼,将佐官吏,颐指气使,正言不能以道御之,但趑趄听命。至是,贝州戍兵乱,入魏州,彦琼望风败走,乱兵剽劫坊市。正言促召书吏写奏章,家人曰:“贼已杀人纵火,都城已陷,何奏之有。”是日,正言引诸僚佐谒赵在礼,【《通鉴》:正言索马,不能得,乃帅僚佐步出府门谒在礼。】望尘再拜请罪。在礼曰:“尚书重德,勿自卑屈,余受国恩,与尚书共事,但思归之众,仓卒见迫耳。”因拜正言,厚加慰抚。

  明宗即位,正言求为平卢军行军司马,因以授之,竟卒于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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