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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沟河志


  大定十年,议决卢沟以通京师漕运,上忻然曰:“如此,则诸路之物可径达京师,利孰大焉!”命计之,当役千里内民夫,上命免被灾之地,以百官从人助役。已而,敕宰臣曰:“山东岁饥。工役兴则妨农作,能无怨乎?开河本欲利民,而反取怨,不可!其姑罢之。”十一年十二月,省臣奏复开之,自金口疏导至京城北入壕,而东至通州之北,入潞水,计工可八十日。十二年三月,上令人覆按,还奏:“止可五十日。”上召宰臣责曰:“所余三十日徒妨农费工,卿等何为虑不及此。”及渠成,以地势高峻,水性浑浊。峻则奔流漩洄,啮岸善崩,浊则泥淖淤塞,积滓成浅,不能胜舟。其后,上谓宰臣曰:“分卢沟为漕渠,竟未见功,若果能行,南路诸货皆至京师,而价贱矣。”平章政事驸马元忠曰:“请求识河道者,按视其地。”竟不能行而罢。二十五年五月,卢沟决于上阳村。先是,决显通寨,诏发中都三百里内民夫塞之,至是复决,朝延恐枉费工物,遂令且勿治。二十七年三月,宰臣以“孟家山金口闸下视都城,高一百四十余尺,止以射粮军守之,恐不足恃。傥遇暴涨,人或为奸,其害非细。若固塞之,则所灌稻田俱为陆地,种植禾麦亦非旷土。不然则更立重闸,仍于岸上置埽官廨署,及埽兵之室,庶几可以无虞也”。上是其言,遣使塞之。夏四月丙子,诏封卢沟水神为安平侯。二十八年五月,诏卢沟河使旅往来之津要,令建石桥。未行而世宗崩。章宗大定二十九年六月,复以涉者病河流湍急,诏命造舟,既而更命建石桥。明昌三年三月成,敕命名曰广利。有司谓车驾之所经行,使客商旅之要路,请官建东西廊,令人居之。上曰:“何必然,民间自应为耳。”左丞守贞言:“但恐为豪右所占,况罔利之人多止东岸,若官筑则东西两岸俱称,亦便于观望也。”遂从之。

  六月,卢沟堤决,诏速遏塞之,无令泛溢为害。右拾遗路铎上疏言:“当从水势分流以行,不必补修玄同口以下、丁村以上旧堤。”上命宰臣议之,遂命工部尚书胥持国及路铎同检视其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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