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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竑传


  高竑,渤海人。以荫补官,累调贵德县尉。提刑司举任繁剧,迁奉圣州录事。察廉,迁内黄令,累官左藏库副使。元妃李氏以皂弊易红币,竑独拒不肯易。元妃奏之。章宗大喜,遣人谕之曰:“所执甚善。今姑与之,后不得为例。”转仪鸾局、少府少监,改户部员外郎、安州刺史。大安中,越王永功判中山,竑以王傅同知府事。改同知河南府,充安抚使。徙同知大名府,兼本路安抚使。

  贞祐二年,迁河北西路按察转运使,录大名功,迁三官,致仕。

  兴定四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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