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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玮传


  刘玮,字德玉,咸平人也。唐卢龙节度使仁敬之裔。祖弘,辽季镇懿州,王师至,弘以州降,太祖俾知咸州,后以同平章政事致仕。父君诏,同知宣徽院事。玮幼警悟,业进士举,熙宗录其旧,特赐及第。调安次丞。由遵化县令补尚书省令史,历户部主事、监察御史,累转尚书省都事。宰臣奏拟玮经画军民田土,世宗见其名曰:“刘玮尚淹此乎。”迁户部员外郎。时将东巡,命玮同工部郎中宋中往营行宫,就升郎中。改同知宣徽院事,为使宋国信副使。玮父兄皆以是官使江左,当时荣之。还授户部侍郎。

  初,世宗器玮材干,以为无施不可,及将幸上京,以行在所须皆隶太府,欲玮领其事,嫌其稍下,故移户部侍郎张大节于工部,而以户部授玮。上还,谓宰臣曰:“刘玮极有心力,临事闲暇,第用心不正耳。若心正当,其人才不可得也。”

  明年,擢户部尚书。时河决于卫,自卫抵清、沧皆被其害,诏兼工部尚书往塞之。或以谓天灾流行,非人力所能御,惟当徙民以避其冲,玮曰:“不然。天生五材,递相休王,今河决者土不胜水也。俟秋冬之交,水势稍杀,以渐兴筑,庶几可塞。”明年春,玮斋戒祷于河,功役齐举,河乃复故。召还增秩,以为宋吊祭副使。世宗不豫,拜参知政事,仍领户部,既而为山陵使。寻上表请外,出知济南府事,移镇河中。

  明昌二年,徙知大名府,仍领河防事。

  三年,入拜尚书右丞。上尝问考课法今可行否,右丞相夹谷清臣曰:“行之亦可,但格法繁则有司难于承用耳。”玮曰:“考课之法,本于总核名实,今提刑司体察廉能赃滥,以行赏罚,亦其意也。若别议设法,恐涉太繁。”上问唐代何如,玮对以“四善、二十七最”。

  明年六月,卒。

  是日,上将击球于临武殿,闻玮卒而止,谥曰安敏。

  后上谓宰臣曰:“人为小官或称才干,及其大用则不然。如刘玮固甚干,然自世宗朝逮辅朕,于事多有知而不言者。若实愚人,则不足论,知及之而不肯尽心,可乎?”平章政事完颜守贞曰:“《春秋》之法,责备贤者。”上曰:“夫为宰相而欲收恩避怨,使人人皆称己是,贤者固若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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