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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元帝纪(8)


  永光五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三月。行幸河东。祀后土。

  秋。颍川水出流。杀人民。吏从官员被害者与告。士卒遣还。

  冬。上幸长杨。布车骑大腊。

  十有二月乙酉。毁太上皇孝惠帝寝园。

  是时。丞相列侯中二千石博士等四十四人奏议曰。礼。始受命诸侯始封之君。皆为太祖。继太祖五庙。皆迭毁。毁庙主。藏于太祖。五年而再殷祭。言一禘一祫。祫祭者。言毁庙及未毁庙之主合食于太祖。父为昭。子为穆。孙复为昭。古之正礼。祭义曰。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而以祖配之。而不为立庙。亲尽也。立亲庙四。亲亲也。周之所立七庙者。以后稷始封。文武受命而王。是以三庙不毁。与亲庙四而七焉。非有后稷始封文武受命之功。皆亲尽而毁。成王承二王之业。制礼作乐。功德茂盛。庙犹从毁。以行为谥而已。臣愚以高祖受命定天下。宜为高帝太祖之庙。世世不毁。太上皇孝文孝惠孝景庙。皆亲尽宜毁。皇考庙亲未尽。如是。宜皆就太祖庙序昭穆。如礼。

  大司马许嘉等二十九人。以为孝文皇帝德化茂盛。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廷尉忠以为孝武皇帝改正朔。易服色。攘四夷。宜为世宗之庙。

  谏议大夫尹更始等十六人。以为皇考庙上序于昭穆。非正礼。宜毁。于是上重序昭穆。立庙而已。世宗留不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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