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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纪(19)


  元狩四年春。有司言关东流民。凡七十二万五千口。县官无以衣食赈廪。用度不足。请收银锡。以白鹿皮。造白金及皮币以足用。

  是时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银锡。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缋为皮币。直三十万。王侯宗室朝觐。必以皮币荐璧。然后得行。又以银锡为白金三品。其一重八两圆之。其文龙。名曰撰。直三千。其二差小而方之。其文曰马。直五百。其三复小堕之。其文曰龟。直三百。销半两钱。更铸五铢钱。重如其文。又盗铸作币罪死。于是孔仅为大司农丞。领管盐铁。

  桑弘羊。洛阳贾人子。以能心计。年十三为侍中。言利事皆析秋毫。而始算缗钱及车船矣。其后弘羊请置大司农部丞数十人。分主郡国。各得往置均输盐铁官。令远方各以其物。商贾所贩卖为赋。而相准输。置平准官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诸物。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富商大贾无所侔大利。物皆反其本。而物不得踊贵。故抑天下之物。名曰平准。又请令民得以粟补吏。罪人得以赎死。及入粟为吏。复各有差。于是民不益赋。而国用饶足。乃赐弘羊爵左庶长。黄金二百斤。会天大旱。上令百官请雨。太子傅卜式言于上曰。县官当衣食租税而已。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贩卖求利。独烹弘羊。天乃雨。

  是时董仲舒说上曰。古税民不过什一。使民岁不过三日。民财用。内足以养老尽孝。外足以事上供税。上足以畜妻子。故民悦而从上。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道。除井田之制。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人专川泽之利。营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邑有人君之尊。里有王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又加月有吏卒。征卫屯戍。一岁力役。四十倍于古。田税口赋。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杰之田。见税什五。故尝衣马牛之衣。食犬豕之食。又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行。民无所聊生。逃亡山林。并为盗贼。断狱一岁以十万数。汉兴。遵而未改。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占田。塞兼并之路。盐铁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然后可治也。其言未施行。有星孛于东北。

  夏,有长星出于西北。大将军卫青将四将军出定襄。将军去病出代。各万余骑。步兵数十万。青到漠北。围单于。斩首万九千级。单于遁走。追至置颜山乃还。去病与左贤王战。斩首虏七万余级。封狼居胥山乃还。前将军李广、右将军赵食其、皆后期。广自杀。食其赎死。

  广与大将军别道。迷而后期。大将军遣长吏责问广。令诣幕府对。谓其麾下曰。广结发与匈奴大小七十余战。今述而失道。岂非天邪。且广年已六十余。终不能使复对刀笔吏矣。遂自刎死。百姓闻之。知与不知。莫不垂泣。

  广初文帝时。以良家子从军。文帝奇其才。曰。使广遭高帝。万户侯岂足道哉。及吴楚反时。战昌邑下显名。后为上郡太守。

  匈奴入上郡。上使中贵人助广击匈奴。中贵人将数十骑出。见匈奴三人与战。射伤中贵人。杀其骑且尽。中贵人走告广。广曰。此必匈奴射雕者。乃从百余骑驰。射杀二人。生得一人。匈奴数千骑望见广。以为诱骑。惊出兵。上山而阵。广直前来至匈奴二里止。令皆下马解鞍。有白马将军出护兵。广射杀之。复还。解鞍纵马。胡兵怪之。卒不敢击。会日已暮。胡以为汉有伏兵。乃夜遁走。

  尝猎。见草中石。以为伏虎。射之。入石没羽。视之石也。他日射之。终不能入。

  广之军吏士卒多以军功封侯者。而广终不得封。

  初,西羌反,广诱降者八百余人,而同日尽杀之。望气者王朔曰:祸莫大于杀已降,此将军所以不封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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