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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献帝纪(41)


  建安二十二年[217年]

  夏四月,命魏王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跸。

  冬十月,命魏王冕,有十二旒,乘金根车,设五时副车。

  ①疑当作“十有二旒”。

  是岁大疫。

  ***

  二十三年[218年]

  春正月甲子,太医令吉平、少府耿熙等谋诛曹操发觉伏诛。

  ①《三国志·武帝纪》作“太医令吉本与少府耿纪”。注引三辅决录亦同。《范书》“耿熙”亦作“耿纪”,然“吉本”作“吉桧”。注曰:“桧或作平。”与《袁纪》同。卢弼曰:“按常林传注引魏略、邓艾传注引世语,均作‘吉本’。或魏臣避文帝讳,改桧为本。陈志仍其旧文也。”今按《袁纪》“耿熙”当作“耿纪”,“吉平”当作“吉桧”。

  三月,有星孛于东井

  ①《范书》献帝纪作“孛于东方”。续汉天文志曰:“孛星晨见东方二十余日,夕出西方,犯历五车、东井、五诸侯、文昌、轩辕、后妃、太微,锋炎指帝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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