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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桓帝纪(4)


  建和三年[149年]

  二月己丑,诏曰:“昔在前代,封墓轼闾,所以激忠厉俗,以光后昆。故光禄大夫周举性侔夷、齐,直同史鱼。入参赞纳,出司京辇,有密静之风。予钦乃勋,将登三事,不幸夙终,朕甚惜焉。诗不云乎,‘肇敏戎功,用锡尔祉。’其赐钱千万,以旌素节。”

  ①书武成篇曰:武王入殷,释箕子囚,封比干墓,轼商容闾,皆礼贤之举也。
  ②诗大雅江汉之辞,美召康公也。“功”今本作“公”,古通用。

  四月丁卯晦,雨肉大如手。本志曰:“视之不明,是谓不哲,时则赤祥。雨肉近赤祥也。是时太后摄政,梁冀专权,枉诛良臣李固、杜乔,天下冤之。

  ①《范书》及续汉五行志“丁卯晦”下均作“日有食之”。又五行志系雨肉于“秋七月”,乃北地廉雨肉似羊肋,或大如手。疑《袁纪》“丁卯晦”下有脱文。

  十月,太尉赵诫以疾罢(太尉)。司徒袁汤为太尉。

  ①后之“太尉”,明系衍文,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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